1.交通事故的基本救护知识
交通事故现场急救措施 一、现场组织 临时组织救护小组,统一指挥,避免慌乱,要立即扑灭烈火或排除发生火灾的一切诱因,如熄灭发动机、关闭电源、搬开易燃物品,同时派人向急救中心呼救。
指派人员负责保护肇事现场,维持秩序。开展自救互救,做好检伤分类,以便及时救护。
根据分类,分轻重缓急进行救护,对垂危病人及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心脏按压和口对口人工呼吸。对意识丧失者宜用手帕、手指清除伤员口鼻中泥土、呕吐物、假牙等,随后让伤员侧卧或俯卧。
对出血者立即止血包扎。如发现开放性气胸,进行严密封闭包扎。
伴呼吸困难张力性气胸,条件许可时,可在第二肋骨与锁骨中线交叉点行穿刺排气或放置引流管。骨折处进行固定。
对呼吸困难、缺氧并有胸廓损伤、胸壁浮动(呼吸反常运动)者,应立即用衣物、棉垫等充填,并适当加压包扎,以限制浮动。 二、正确搬运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抢救人员特别要预防颈椎错位、脊髓损伤,须注意: (1)凡重伤员从车内搬动、移出前,首先应在地上放置颈托,或行颈部固定,以防颈椎错位,损伤脊髓,发生高位截瘫。
一时无颈托,可用硬纸板、硬橡皮、厚的帆布,仿照颈托,剪成前后两片,用布条包扎固定。 (2)对昏倒在坐椅上伤员,安放颈托后,可以将其颈及躯干一并固定在靠背上,然后拆卸座椅,与伤员一起搬出。
(3)对抛离座位的危重、昏迷伤员,应原地上颈托,包扎伤口,再由数人按脊柱损伤的原则搬运伤员。动作要轻柔,腰臀部托住,搬运者用力要整齐一致,平放在木板或担架上。
三、现场急救后伤员根据轻重缓急由急救车运送 千万不要现场拦车运送危重病人,否则由于其他车辆缺乏特殊抢救设备,伤员多半采用不正确半坐位、半卧位、歪侧卧位等而加重伤势,甚至死于途中。
2.交通事故的基本救护知识
交通事故现场急救措施
一、现场组织
临时组织救护小组,统一指挥,避免慌乱,要立即扑灭烈火或排除发生火灾的一切诱因,如熄灭发动机、关闭电源、搬开易燃物品,同时派人向急救中心呼救。指派人员负责保护肇事现场,维持秩序。开展自救互救,做好检伤分类,以便及时救护。
根据分类,分轻重缓急进行救护,对垂危病人及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心脏按压和口对口人工呼吸。对意识丧失者宜用手帕、手指清除伤员口鼻中泥土、呕吐物、假牙等,随后让伤员侧卧或俯卧。对出血者立即止血包扎。如发现开放性气胸,进行严密封闭包扎。伴呼吸困难张力性气胸,条件许可时,可在第二肋骨与锁骨中线交叉点行穿刺排气或放置引流管。骨折处进行固定。对呼吸困难、缺氧并有胸廓损伤、胸壁浮动(呼吸反常运动)者,应立即用衣物、棉垫等充填,并适当加压包扎,以限制浮动。
二、正确搬运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抢救人员特别要预防颈椎错位、脊髓损伤,须注意:
(1)凡重伤员从车内搬动、移出前,首先应在地上放置颈托,或行颈部固定,以防颈椎错位,损伤脊髓,发生高位截瘫。一时无颈托,可用硬纸板、硬橡皮、厚的帆布,仿照颈托,剪成前后两片,用布条包扎固定。
(2)对昏倒在坐椅上伤员,安放颈托后,可以将其颈及躯干一并固定在靠背上,然后拆卸座椅,与伤员一起搬出。
(3)对抛离座位的危重、昏迷伤员,应原地上颈托,包扎伤口,再由数人按脊柱损伤的原则搬运伤员。动作要轻柔,腰臀部托住,搬运者用力要整齐一致,平放在木板或担架上。
三、现场急救后伤员根据轻重缓急由急救车运送
千万不要现场拦车运送危重病人,否则由于其他车辆缺乏特殊抢救设备,伤员多半采用不正确半坐位、半卧位、歪侧卧位等而加重伤势,甚至死于途中。
3.求交通安全知识,简短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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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交通安全知识资料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自觉遵守交通秩序;2、靠路边行走,横过道路走证马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3、不闯红灯、不乱穿道路、不在道路上嬉闹玩耍,不越护栏、.不追车扒车、不抛物击车;4、排队乘车、不向窗外乱扔东西,从右侧下车,不乘坐带病车、超载车和农用车;5、骑车靠右,不逆行、不双手离把、不互相追逐、不扶身并行;不突然猛拐;6、遇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纠正,遇交通事故主动报警;7、主动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社会公益活动一、行走须知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3、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4、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二、乘车须知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2、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3、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5、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运动证的车辆;三、骑车须知1、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2、拐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拐弯;3、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4
4.交通安全知识 急
小学生不得玩火,不可以随身携带火种。
一:不能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二:不得随意点火,禁止在存放有易燃物品处用火;三:不可以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烟花等危险物品,更不允许做将点燃的鞭炮乱扔这种不安全的事。另外,在火灾现场,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有秩序地逃离。
一、如果有避难层或疏散楼梯,可先进入避难层或由疏散楼梯撤到安全地点。 二、如果楼层已经着火燃烧,但楼梯尚未烧断,火势并不十分猛烈时,可披上用水浸湿的衣被,从楼上快速冲下。
三、多层建筑火灾,如楼梯已经烧断,或者火势已相当猛烈时,可利用房屋的阳台、落水管或竹竿等物品逃生。 四、如各种逃生的路线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
有条件时可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过程。同时,可向室外扔出小东西,在夜晚则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
五、如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又无其它自救办法时,可用绳子或床单撕成条状连接起来,一端紧拴在牢固的门窗格或其它重物上,再顺着绳子或布条滑下。 六、如无条件采取上述自救办法,而时间又十分紧迫,烟火威胁严重,被迫跳楼时,可先向地面抛下一些棉被等物,以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滑,以缩小跳楼高度,并保证双脚首先落地。
七、要发扬互助精神,帮助老人、小孩、病人优先疏散。对行动不便者可用被子、毛毯等包扎好,用绳子布条等吊下楼,攀爬时注意安全。
及时灭火 家中起火,不要慌张,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果炒菜时油锅起火,迅速将锅盖紧紧盖上,使锅里的油火因缺氧而熄灭,不可用水扑救。当房间内起火时,不能轻易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形成大面积火灾。
纸张、木头或布起火时,可用水来扑救,而电器、汽油、酒精、食用油着火时,则用土、沙泥、干粉灭火器等灭火。若火势已大,必须立即报火警。
被火围困时,应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脱离险境。如俯下身体,用湿布捂鼻。
及时报警 如果发现火灾发生,最重要的是报警(如能及时撤离可先撤离后报警),这样才能及时扑救,控制火势,减轻火灾造成的损失。火警电话的号码是 119。
这个号码应当牢记,在全国任何地区,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的电话号码都是一样的。报警时,应说清地址、被困人员等详细信息。
每年的11月9日,被确定为消防安全日。不能随意拨打火警电话,假报火警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在没有电话的情况下,应大声呼喊或采取其他方法引起邻居、行人注意,协助灭火或报警。 火场逃生 遭遇火灾,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 (1)一旦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时,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另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湿衣服、用温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再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时,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处楼房时,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
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缓火势蔓延。 (5)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或安全出口走楼梯脱险。
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的通道。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6)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时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然后再顺窗滑下,要尽量缩小下落高度,做到双脚先落地。 (7)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8)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同时趴在地上匍匐前进向外逃生。 火灾逃生自救十法 一、要了解和熟悉环境。
当你走进商场、宾馆、酒楼、歌舞厅等公共场所时,要留心太平门、安全出口、灭火器的位置,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及时疏散和灭火。 二、要迅速撤离。
一旦听到火灾警报或意识到自己被火围困时,要立即想法撤离。 三、要保护呼吸系统。
逃生时可用毛巾或餐巾布、口罩、衣服等将口鼻捂严,否则会有中毒和被热空气灼伤呼吸系统软组织窒息致死的危险。 四、要从通道疏散。
如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室外疏散楼梯等。也可考虑利用窗户、阳台、屋顶、避雷线、落水管等脱险。
五、要利用绳索滑行。用结实的绳子或将窗帘、床单被褥等撕成条,拧成绳,用水沾湿后将其拴在牢固的暖气管道、窗框、床架上,被困人员逐个顺绳索滑到下一楼层或地面。
六、为低层跳离,适用于二层楼。跳前先向地面扔一些棉被、枕头、床垫、大衣等柔软的物品,以便“软着陆”,然后用手扒住窗户,身体下垂,自然下滑,以缩短跳落高度。
七、要借助器材。通常使用的有缓降器、救生袋、网、气垫、软梯、滑竿、滑台、导向绳、救生舷梯等。
八、为暂时避难。在无路逃生的情况下,可利用卫生间等暂时辟难。
避难时要。
5.交通安全救援应急预案如何填写
2009年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为提高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能力,切实做好全乡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疏散人民群众和财产转移,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结合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的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2009年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五整顿”“三加强”为重点,以“五进活动”为目标,以云阳府办发〔2009〕75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交安办、乡属单位、各村(居)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安全第一、保障平安”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科学严谨的态度对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形成责任落实,任务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配合抓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
确保全年交通安全事故为零的总目标。 二、目的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道路交通运输、生产作业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事件,尽可能地为安排人员、车辆及其他设施设备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人员、车辆及其它设施设备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我乡道路交通安全运输良好形象。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处置辖区内所有公路(包含已经具备通行条件的行政村组公路)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而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危急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四、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救援第一。
在处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救援、救助。 (二)属地管理,就地救护。
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村(居)委按分工要求尽快组织协安队员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立即向乡政府报告,寻求政府救援与帮助。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确保信息畅通。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各村(居)委要遇险不乱,情况紧急时也可直接向云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报告(联系电话:55124333),并协助政府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五、突出重点、落实措施。 (一)加强重点防范和安全监管 我乡村道路有124公里,通行条件差,坡陡弯急,行驶车辆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受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袭击不可避免,必须加强重点防范和预测,实行重点监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和过往行人、车辆和其它设施设备安全。
1.突出重点 以时段为重点。一是节假日、赶场日及外出务工人员大量返乡,车流量较大,以易发交通事故为重点;二是中小学上放学,学生易于集体出行为重点;三是逢场天,“三无车”和外地车出行复杂,部份车主、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为重点;四是山洪猛涨,泥石流横行,以路面损毁严重为重点。
以客货车监控为重点。一是搞好客车的驶发登记;二是监控农用车的超载现象;三是以监控10座以下客车夜间在三级以下公路行驶为重点;四是摩托车违章载客。
2.应急救援措施 各村(居)委要结合本地道路交通情况,掌握车辆运行动态,交安办在要加大对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力度,规范道路交通运输行为,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抗险自救能力,确保运输秩序良好。 为切实增强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具备资质条件的驾驶员也要制定“汛期道路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预案”,做到应急救援机构健全,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在接到抢险救援命令后,应立即启动道路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预案,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力、物力、运力、装备等必要的抢险救援设施设备赶赴事发现场,采取有效可行的救援方案,组织开展施救工作。 应急救援人员要学习和掌握一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防护技能及救护等安全知识,增强对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采取抢救和保护措施,并报告相应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 发生交通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时,现场检查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处理,同时报告乡政府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遇到重特大交通事故时,应按要求做好疏散撤离工作,并同时提醒受伤群众和围观群众听从统一指挥。 在节日期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各村(居)委的协安队、协安组应立即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示标志,避免过往车辆和行人受到影响,及时消除自然灾害带来的各种影响和不安全通行的因素,确保汛期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六、机构完善,明确分工 (一) 组织机构 乡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乡长李浩任组长,副乡长李正兴、任副组长,安监办和交安办人员为工作成员。
办公室设在交安办内,联系人:康开彬。 联系电话:55646001、13594855552. (二) 明确职责 1.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积极配合县交安办和县交警大队等职能部门做好平时(汛期)应急救援工作。
(2)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应急救援预案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全乡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6.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一、行走须知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
3、不准在道 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二、乘车须知
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
2、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3、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
5、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运动证的车辆;
三、骑车须知
1、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2、拐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拐弯;
3、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车辆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5、要经常检查车子性能,响铃、刹车或其他部件有问题时不能骑车,应及时修理;
6、不准撑伞骑车,不准骑车带人;
7、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车;
8、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应急事件处理
上下楼梯,安全第一;不要追逐,不可拥挤。
打闹玩耍,危险游戏;生命可贵,倍加珍惜。
通过走道,不可拥挤;上操下操,特别注意。
不追不闹,不急不躁;靠右慢行,安全记牢。
乘车
乘坐公共车辆,应该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车时,应依次排队,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不应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准站在道路中间拦车。上车时,应等汽车靠站停稳,先让车上的乘客下完车,再按次序上车,不能争先恐后。上车后,应主动买票,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车辆行驶时,要拉住扶手,头、手不能伸出车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碰擦。下车时,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挤。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横过车行道的,应从人行道内通过;千万不能在车前车尾急穿,这样很不安全。
安全横过道路
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证安全,这里面的学问可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为没有掌握好安全横过道路的要领,结果丧身与汽车轮子底下。
横过道路时,要选择有人行横道的地方。这是行人享有“先行权”的安全地带。在这个地带,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一般都要减慢,驾驶员也比较注意行人的动态。在没划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车辆。避让车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随便乱穿,或者在汽车已经临近时急匆匆过道路,都是十分危险的举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小学生在放学排路队时要头戴小黄帽,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7.交通安全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 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 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 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 机动车报废的。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
8.如何进行交通事故的现场急救
谢女士在一个下雨天,被停车场一辆正在倒进车位的车撞倒, 左小腿骨折,倒地时头部摔伤出血。
当时肇事司机、保安和其他围 观人员都缺乏急救知识,看到其受伤,虽然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但 在救护车到来前,却不能对谢女士提供帮助,谢女士痛苦地躺在雨 中,头上的鲜血混合着雨水,流了一地,直到救护人员到来。 在交通事故现场,如果有人员受伤,应该按着一定程序进行 救援。
首先,应该警惕现场是否有起火、爆炸的可能,避免继发的 事故伤害。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一定要遵照高速公路的安全规 定,尽可能先将人员转移到路基边,同时要在150米外安放警示 如果时间允许,在转移伤员前,应进行初步检查,判断伤者的 伤情。
首先要检查伤员的神志、呼吸、脉搏或心跳。如果伤后只是一 过性意识丧失,时间不超过10〜20分钟,伤势可能不太严重。
如果 伤后一直昏迷或呈现昏迷、清醒、再昏迷的状态,还伴有剧烈持续 的头痛和频繁的呕吐、瞳孔散大或者大小不等的改变,说明脑损伤 比较严重。 垂危伤者的呼吸多变快、变浅、不规则。
如果伤员脉搏细而快、面色苍白、皮肤湿冷、呼吸浅而快,甚至出现呼吸困难,可能是出血 性休克或肺、胸膜损伤的表现。若昏迷的伤员脉搏慢而洪大、呼吸 慢而深,是脑损伤的表现。
在简单判断伤情后,应根据伤情以一定顺序进行急救。 如果存 在呼吸道不通畅,应先解除呼吸道阻塞,宜用手帕、手指清除伤员 口鼻中的泥土、呕吐物,并将伤员放置在侧卧位或俯卧位,以防室 息;如果发现大量出血,应先止血,可用干净手帕、衬衣将伤口压住 再行包扎;如果伤员的呼吸和心跳停止,应该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在交通事故现场,往往需要把伤员从毁损的车辆中解救出来, 或搬运至安全地带,或送到医院救治,这时一定要强调防止搬运造 成的“二次损伤”。高速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或翻转时,伤员的脊 椎,尤其是颈椎受伤的概率很高,不当的搬运可能造成脊髓受损, 导致截瘫。
因此,一定要预防诸如颈椎错位等造成脊髓损伤。 当抢救者从车厢内搬出重伤员时,可以用硬纸板、厚帆布之类 的东西,剪成适合颈部的两片,放在伤员颈部前后,再用布条包扎, 以防颈部活动引起颈椎移位,损伤脊髓。
此外,在搬动伤员到担架 上时,也要保持伤员头部与身体在轴向上的一致,并托住腰部,搬 动者用力要整齐一致,以防影响到脊髓。 如果伤员有骨折,在搬运前应进行妥善固定。
对于四肢骨折 者,可以就地取材,用木棍、木板、布条等将骨折肢体加以固定。在 没有合适材料的情况下可将伤肢与另一肢体一起绑扎。
在双肢之间 空隙部位填充衬垫,使得伤肢处于合适的位置。固定应超过邻近关 节,用柔软结实的材料绑牢扎紧。
不能将绑绳直接捆扎在伤口上, 或者让绳结压住伤肢。
9.交通事故救护及常见反χ贸J科目一考吗
科目一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一)考试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2、交通信号及其含义;
3、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知识;
4、高速公路、山区道路、桥梁、隧道、夜间、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
5、出现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时的临危处置知识;
6、机动车总体构造、主要安全装置常识、日常检查和维护基本知识;
7、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急救等基本知识,以及常见危险物品知识。
(二)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考试由申请人通过计算机闭卷答题,考试时间为45分钟。科目一共考试100道题,由计算机考试系统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生成。
科目一考试重在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反复记忆练习。丰富的练习模式,最新的机动车驾驶模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