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急用关于“自我保护”资料
触目惊心的家庭侵害 家庭,应该是未成年人最安全、最可靠、最温暖的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明文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可是不少家长忘记了还有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爱怎么管就怎么管,要怎么打就怎么打,而未成年的孩子又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因此在家庭中发生了一些儿童受侵害的悲剧。
2000年4月12日夜11时,北京房山区琉璃河地区43岁的农民骆淑平,因对8岁的儿子王闯多次未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及说谎之事不满,遂持木把笤帚对王闯进行殴打。王闯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不去反抗,也不躲避,任母亲毒打,造成双臂及下肢大面积创伤,并引发肾功能衰竭,法医鉴定为重伤。
检察院对其母提起了公诉,房山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审理此案,她涉嫌的罪名是故意伤害。 北京一家医院提供的消息说:一个5岁的女孩被父母逼着学弹钢琴,如不弹够父母规定的时间便被呵斥或打骂,她却没有一点自我保护意识,任由父母打骂。
她的父母还认为“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成才”。一天,孩子弹钢琴时突然全身不停地抽动,破口大骂,眼鼻错位,被医生诊断为脑神经介质发生障碍的“抽动秽语综合症”,是由压力过大所致。
从此,孩子一见钢琴就犯病,家长只好将钢琴卖掉。 30岁出头的下岗女工王某,把自己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女儿陈莹身上。
1999年7月7日晚上,王某在家里教5岁的女儿练习书写阿拉伯数字。陈莹写了一会儿,就叫嚷着找小朋友玩去,王某坚决不许。
直到晚上11时半,小陈莹就是写不好“8”和“9”这两个数字,气得王某顺手抄起苍蝇拍就打女儿。个性倔强的陈莹干脆就不写了,也不躲避母亲的抽打。
这时,气到极点的王某,找来擀面杖,抡起来就打女儿的腿和后背。当晚,女儿上床后,直喊肚子痛,并在床上不停地翻滚。
王某一看慌了神,急忙把孩子送到医院。然而,医生终没能留住小陈莹的生命。
以往提到家庭暴力,受害的往往是老人、妇女,而今,家庭暴力已殃及到未成年的孩子。在国人心中,“不打不成才”的传统家庭教育观念根深蒂固。
专家说,由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能力较弱,自护观念在心里也没有树立起来,暴力侵犯儿童案件不在少数。因此,一些专家、教授、医师向全社会的所有家庭呼吁:住手!再也不要打孩子。
过分溺爱、过度保护将束缚孩子自由飞翔的翅膀,而暴打孩子将折断孩子的翅膀。呼吁全社会每个家庭都给孩子一双真正自由飞翔的翅膀 Ⅰ.青少年受到侵害的原因 我们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
由于生活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我国法律在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虽然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不同方面的保护措施,但由于环境和条件所限,这些保护有时会出现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使青少年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对于这种伤害一定要用辩证的方法去看待。这种伤害既包括显性的表面的伤害,即对青少年身体的伤害,同时还包括对青少年心理、精神层面的伤害,最严重的是生命的剥夺。
这种隐性的伤害主要是指来自学校老师、家庭中父母的伤害,不易被社会觉察和理解。但应与家长、老师的教育目的相区分。
同时,另一方面青少年也要自主思考、自我判断和反思。对于来自学校、家长的侵害注意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目的和方式两个层面预防和警示自己。
Ⅱ.青少年可能受到来自几方面的侵害 对于十三四岁的青少年来说,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以及我们有限的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可能常常会受到来自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侵害,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的侵害。 青少年受侵害的四种常见的来源,即意外伤害、家庭侵害、学校侵害、社会侵害。
意外伤害往往是由于一些突发的责任事故,例如交通意外和自然灾害引起的。家庭侵害、学校侵害和社会侵害往往是以暴力的手段侵害青少年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给青少年带来了巨大的身心伤害等问题。
对青少年的伤害不仅包括身体方面的伤害,而且还有心理和精神方面的伤害,甚至剥夺了青少年年轻幼小的生命。 学校家庭中的侵害行为有许多。
面对小霸王,不卑又不亢。(来自同学的侵害) 校园是我们健康成长和努力学习的美好乐园。
为什么校园里会发生暴力事件?校园暴力多与某些学生的生活环境和不健康的心理相联系。由于对家长、老师、同学不满,以盲目反抗情绪和攻击的态度对待别人;也有的孩子从小缺乏与同龄人的正常交往,不会与人和睦相处,养成了随便打人骂人的坏习惯。
另外,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些孩子结成团伙,名为讲“义气”,实际专门欺负弱小或是他们看不顺眼的同学 2)面对老师父母,加强沟通相互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这个法律,。
2.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
1、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正确的做法,这是公民法律意识提高的表现,也是一种素养的提升。
法律正是用以规范我们身边的行为的标准,懂得法律用加以运用是正确无疑的。2、民警要依法行事那是民警的职责,是一种义务的体现。
百姓用法律保护自己是百姓的权利。这种权利与义务是需要警察和百姓的相互配合才能促使社会秩序的良好运行的。
3、民警搜查民宅必须要出示相关证件,这是民警的义务,如果他不出示,你有权拒绝他的要求。这是警察的一种违法行为。
4、不可以。没有相关的证据不足以认定一个人做出了违法的事。
在没确认之前,有嫌疑的人可以协助警察调查,随便抓人的做法是滥用职权。5、证据是要公开的,如果当作秘密的话伪造的现象怎么排除。
我能理解你对待这种事情的心理状态,中国的法制还不是很健全,好多类似的现象都无法根除,尤其是处在社会底层的人,由于无权无势,所以多数都像玩偶一样任人宰割。而那些有点地位的人就会凭借自己的势力与官员通气,相互的利益联系,所以这样的事件时有发生。
所以如果你无权无势,那请你千万别无知,用你的知识去充盈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地位。
3.关于自我保护的知识
(一)当你独自在家的时候 1坚决不给陌生人开门 2警惕“狼外婆”的花招3不给不速之客开门 4机智应对陌生人 5与陌生人斗争要巧妙 6有事拨打报警电话“110” 7室内活动讲安全 8不随意拨打信息台电话(二)如何避免食物中毒?1不吃腐败变质的食品 2小心蔬菜中的毒素 3不吃霉变食品 4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三)怎样确保出行安全? 1在人行道上行走 2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3不能翻越栏杆、隔离墩 4不能横穿猛跑过马路 5横过马路时看两头 6不往红灯枪口撞 (四)突然生病了怎么办? 1病不容缓大意不得 2拨打救护电话“120” 3有些病需要看急诊 4做到安全用药5掌握常见病症处理法6学会几种急救法(五)谨防看不见的杀手 1小心死亡杀手——煤气2警惕健康杀手——电子辐射 3消除智能杀手——噪音 4避开沉默杀手——光污染扩展资料自我保护是个体维护心理平衡的一种自发性行为,即是通过压抑、补偿、文饰和升华(虽然这些词组是在精神分析学派中产生的,但是在整个心理调适和心理咨询过程中,他们是通用的)的手段改变对心理紧张的主观感受,掩饰不能接受的内在冲动和虚拟现实环境的危险,用以减少痛苦以及对痛苦的意识,达到心理平衡的行为反应。
自防自救编辑单纯的孩子身处复杂的社会,教他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自防自救以应对各种侵害和灾难是非常必要的 。提高小孩的自我保护能力遇人求助多个心眼告诉孩子,对于陌生人问路、请求协助寻找丢失的宠物之类的事要保持警惕,这是犯罪分子诱拐儿童的惯伎俩。
不要随便跟人走,即便是穿制服的警察或消防员。不要只防陌生人父母常会叮嘱孩子:“不要跟陌生人说话。”
其实,孩子并不一定懂得什么是陌生人,在他们看来,只有那些面目凶恶的人才像坏人。而事实上,许多想侵犯孩子的人通常都会装出一幅和蔼可亲的样子。
遇事大声呼救孩子能做许多吸引周围人注意力的事情,比如:大声喊救命以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和警惕,或者利用周围的障碍物与坏人周旋。勇敢地说“不”有人想威逼孩子做无礼或危险的事时,孩子要勇敢地说“不”!让孩子尽情倾诉父母与孩子要经常交流,如果孩子对某人不满,不要简单地制止孩子说某人的坏话,而要让他畅所欲言,并和孩子一起分析。
这样,孩子一旦遇到骚扰会愿意向他所信赖的人吐露实情。给孩子必要教育孩子到了四五岁,父母就应向孩子说明哪些部位是个人隐私区,任何人无权随意接触。
即使是医生检查身体,也要有监护人在场监督。遇事不仅求助警察遇到麻烦找警察是最基本的常识。
除此还要让孩子知道,公园、商场、电影院等地方的工作人员甚至路人都可以成为求助对象,多一个可求助的人,就多一分生存的希望。在游戏中掌握自护自救本领平时,父母可以设计多种可能发生的情境,测试孩子的反应能力。
教孩子记住父母的通讯方法也是十分必要的。预防侵害的基本方法: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
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7.堂堂正正,不贪不占。
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因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往往是贪点小便宜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
8.遵纪守法,消除隐患。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做合格的中小学生。
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自我保护。
4.关于自我保护的有关知识和事例
你可以去看一看<<智慧之花>>这篇文章,里面的故事都是自我保护事例故事:那是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上五年级的维吾尔族的小姑娘玛丽亚,放学后背着书包往家走。
在不远的前面,五个临班的男生正在嬉闹:一个男生摇动一根细绳,身边一个男生伸手去抢,两个人突然大叫一声倒在地上。这时,另外三个男生相继冲上去,想把同伴拉起来,却同样惨叫着扑倒在那里。
玛丽亚愣住了,她不明白男孩子们在玩什么把戏。她走进一瞧,那五个男生一动也不动,每个人的表情都是惊恐万分,还想在拼命挣扎而又难以逃脱。
"你们怎么啦?"玛丽亚尖叫着,就要冲上去救他们.刹那间,她发现了男生们身边有一根刚刚被风刮断的电线.玛丽亚的心狂跳起来,她突然明白了,五个男生触电了!她急切地思索着,一遍遍问自己: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玛丽亚虽然只是小学生,但她已经学过有关电的基本知识.她知道,如果自己贸然冲上去,会和那些男生一样触电,不但救不了伙伴们,连自己也要丧命的.她隐约想起老师讲过,橡胶,尼龙,木头等都是绝缘体,可以避免触电.在这紧急关头,上哪去找这些东西呢?她急得双手直拍身体,忽然转忧为喜:我不是穿着尼龙裙子吗?说时迟,那时快.玛丽亚迅速将尼龙裙揉成一团,用百米的速度冲过去,又小心翼翼地蹲下来.这是一个危险的时刻,稍有不慎,便会触电身亡.为了五个小家伙的生命,玛利亚毫无退缩逃避之意.终于,她用厚厚的尼龙裙将电线裹住了,又用尽全身力气猛地一拉,将致命的电线从同伴身上拉开了.五个男生得救了!当他们清醒过来,简直不知该怎么感谢玛利亚才好.玛利亚像个大姐姐一样认真地说:”要记住和应用学过的知识,学会保护自己呀!”。
5.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
1)看你打的轻重了,轻微伤的话警察可能治安拘留,甚至定一个“互殴”,把对方也治安拘留。如果是轻伤~重伤,那么是故意伤害的有期徒刑,看伤情判几年都可能。打死了……打死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斗殴致死的一般不定故意杀人)。
请记住一句话:拳头和棍棒能打断骨头,但语言和口水不能伤人分毫。我们的刑法就是保护人身的,不是说骂人和挑衅是对的,你的尊严不重要,而是它们还没有重要到要靠打伤别人来维护的地步。
这种情况能躲则躲(如果你不是做正经工作的那算我没说),严重的时候报警。如果要动手,一定要有分寸轻重,建议你以踩对方脚和踢小腿为主,这类方法能让对方丧失追击和逃跑能力、非常疼,而且不容易出大毛病。
2)如果是在抢劫,你给打了,那么是正当防卫。当然也要看你的暴力程度和当时的情况而定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比如对方一个人赤手空拳出来抢,你抡把斧头把人家砍死了,很容易定防卫过当的故意伤害;但如果有几个人来抢,就可能定正当防卫。
这种事情以保护自身人身为最优先考虑,如果对方已经逃跑,没必要一定抓住。因为对方有几个人的情况下很容易打出人命,他们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打你打得不重,但是几个人加起来可能会很重。
如果你想见义勇为,一定要在他们行凶过后,跟着他们,找比较弱的一个,扭送去派出所(别打伤了,人家已经抢完了,而且让你挑个弱点儿的了)。这些人一般是作案时候在一起,之后消遣一下,然后各回各家,很容易抓到其中1个,然后都撂挑子。能报警则报警。
3)拿刀子的话,一般打伤了大都算正当防卫;拿棍子不好说,必须判断当时情况。如果打死了,肯定要看当时情况定夺,因为毕竟是涉及人命,不能听你一面之词。
4)有人欺负你,如果你能跟他们斗狠斗混也无妨,但是如果你就不是那种人,那么就别用他们那种方式。因为过后他们会像牛皮糖一样找你麻烦。
6.法律知识体会 200字 初二年级
从这次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 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法律是一个公民赖以自我保护的武器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
法律是公民用于自我约束的警钟 只有学习法律 了解法律 才能成为一个知法 懂法 守法的公民
法律是国家发展的稳定剂 保障了国家在稳定中走向繁荣
就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 经济生活中 以及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而言 我决定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 多看有关法律的书籍和节目 增长法律知识 更好的保护和约束自己 从而为成为国家栋梁奠定基础
7.你遇到了坏人你会怎么做,请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
法律” 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
电视上,电脑上,报纸上……无时无刻刻都在宣传法律知识。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意说脏话,破坏公物,打架 现在几乎人人家里都有了电脑,在这里,我给大家一些忠告:我们要善于网上学习知识,因为网上无奇不有,但是千万不要浏览一些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要说脏话,侮辱他人;要增强自我保护的知识,不可以随意和网友约会;并且要维护网络的安全,不要破坏网络的治安秩序;最重要的是不要整天沉溺在虚拟的时空而不能自拔,也不要去黑网吧! 我们因该简单的了解一些法律法规,比如想《未成年保护法》,《妇女儿童保护法》《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等等,能够理解其中部分的意思,并且能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比如:我们在超市里买到过期的食品或一些假冒的玩具时,我们就可以用《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去和商场的工作人员协商,来维护我们自己的消费权利。 还有像有人偷看自己的隐私,限制人身自由等等等,这时,我们也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如果,你发现自己身边有一些人的行为也触动了法律,那你也可以向他宣传法律知识,戒告他下一次不可以这样了…… 总之,作为一个小学生,让我们远离犯罪。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后悔一生。
我们要知法、懂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让我们在法治的社会下健康成长,走好以后的每一步! 当我们遇到坏人时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
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