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在高速公路中做好安全管理制度
湖北京珠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湖北京珠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高速公路畅通,规范作业现场的施工秩序,维护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保障养护、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保持高速公路的良好路容路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有关规定,结合湖北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湖北京珠高速公路上进行的养护、施工作业及其它工程作业。第三条 湖北京珠高速公路养护维修施工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和“安全为了生产、生产保证安全”的原则,坚持“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确保养护施工安全。
第二章 施工管理第四条 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遵 守本办法和相关规定,做到安全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和总结,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第五条 湖北京珠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机构负责高速公路养护维修施工的报批、审核及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办法中的行政执法机构指湖北京珠高速公路交通路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第七条 本办法中的施工管理指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挖掘占用公路、穿(跨)越公路管线(道)电缆的设置、道路养护、设施维修、绿化等活动的审批与管理。
第八条 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养护施工人员应着安全标志服。
第九条 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影响车辆进出收费站、服务区的,施工单位应完善标志标牌,告知司机行车路线;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应制定中断绕行方案,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15天向社会公告。第三章 工作规程第一节 进场审批第十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作业单位在进入作业现场之前必须到执法机构办理下列审批手续:(一)提交施工申请书、施工现场示意图、施工管理方案及标志标牌设置示意图、车辆明细及状况表、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和其它施工作业数据(投入施工作业机具和人员的数量、工期等)。
大中修的施工申请方案需京珠管理处工程技术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才能到执法部门办理申请。(二)路政、交警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安全设施数量和质量进行联合审核审批,签发联合审批表。
(三)与路政部门签订《湖北京珠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将复印件及其它申请资料送交警部门备案。(四)执法机构与养护部门在组织作业单位进场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一起根据作业现场的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作业方案,并现场指导作业现场交通安全标志设置。
(五)由路政部门按工程款的1%收取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最少交纳3000元,工程款的1%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各大队每月将扣除保证金的数目上报支队,支队对施工单位及时通报并限期补齐保证金。
(六)由路政部门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后发放《湖北京珠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审批许可证》,将复印件送交警部门备案。第九条 为方便施工单位,简化办事手续,实行一表审批制,行政执法机构双方在联合执法室设置供对方人员办公的办公席共同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节 安全管理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检查落实。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进场之前,应在执法机构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学习有关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执法机构对其发放《安全员》证后方可持证上岗。第十三条 每个作业现场应配备专职作业安全员,维护现场的交通秩序及安全;安全员数量:封闭施工路段2公里配备4名,封闭施工路段4公里配备6名;每段封闭施工路段不得超过5公里。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专职作业安全员应加强日常巡查,特别是恶劣天气下应加大巡查密度,防止安全标志或设施倾倒、移位、损坏,对倾倒、移位、损坏的标志或设施应及时扶正还原或更换。第三节 现场监督第十五条 执法机构应加强对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现场的标志设置、人员、车辆安全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作业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的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标牌,在实际操作中,上述两种标准没有规定的,按执法机构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的安。
2.公路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进行高空作业的各工种和现场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从事高空作业的人
员,必须定期检查,患有下列疾病,不宜从事高空作业:高血压、低血压、心脏病、贫血症、颠痫。
二、高处作业者必须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穿软底鞋,登高前严禁喝酒,并清除鞋底泥沙和油垢。
三、脚手板、脚手架、栈边、斜边、梯子、吊篮、挂板等高处作业设备,必须搭设稳固,材质优良,巡回检查使用情况。
四、高处作业的设备,不许有翘头板,空头板,断裂板,露头钉,朝天钉,空缺档,折断等缺陷,施工中的五口应设围栏及盖板,在五口处不得放置易落下的料具。
五、斜边,斜跳板及操作平台上除钉有或焊有防滑条或涂上防滑漆外,应及时清扫上面的泥沙和油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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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路工程施工都存在哪些安全隐患
1 公路施工安全管理现状 随着公路施工市场不断发展,竞争不断加剧,施工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利益分配等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因而增加了公路施工生产安全的复杂性。
公路工程特殊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技术,以及安全生产的空间、平面延展特性, 1.1 公路施工安全施工特点 1)事故类型分散。事故统计分析表明,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五大伤害事故依次是坍塌事故、高处坠落事故、车辆伤害事故、触电事故和物体打击事故,占所有事故总和的81%。
公路工程伤亡事故主要分布于8类。2)故发生集中。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涉及的工程类别分析发现,桥梁施工、路基施工和隧道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相对较多,分别占事故总数的47%、29%和19%,占死亡人数总数的44%、27%和25%。3)事故后果异常严重。
公路工程建设自然环境条件复杂,工程规模宏大,工程建设事故常常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大量的人员伤亡。4)安全事故的多发性。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具有突发性,增加了安全事故预防的难度。但,统计发现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类别具有重复发生或多发性,如坍塌事故,触电事故,高处坠落事故等,由此,可以发现事故发生具有其内在规律性,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1.2 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1)没有对安全事故引起足够的重视。在目前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模式下,施工主体大多追求的是直接经济利益,不注重施工安全管理,普遍存在安全管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2)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如:安全防护极其简陋,特别是连高空、水上、深基坑和高边坡下以及隧道开挖道坑内等高危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措施也得不到有效保障。
3)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素质低。绝大部分施工人员都是来自于农村的劳务工,施工安全知识相当缺乏。
即使采取了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还是达不到预期的目标。4)安全管理制度缺失。
项目部编制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保证体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往往是为了应付检查,东拼西凑而成的,安全管理方案没有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非常空洞,也无法落实。项目部不设专职安全员,没有人来做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有的安全岗位由其他管理人员兼任,有的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偏低,起不到安全监督和管理的作用。
2 提高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对策措施 2.1 公路施工组织管理改善措施1)建立健全的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责任制是一切管理制度的核心,没有责任制再完善的管理制度也不过是一纸空文。
因此,要建立完善的高速公路施工安全责任制。2)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要突出施工企业主体责任,特别要突出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评价办法,构建有交通特点的建设安全生产防控体系。
各地可结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要求,制定本地区交通建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3)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专职安全员以各施工班组专业安全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的安全工作。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对不穿工作服、不戴安全帽上工地以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等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同时负责爆破、拆除、混凝土及土方施工过程中人及设备的安全和防护工作。
而兼职安全员的责任不容忽视,负责具体落实分部工程、各工序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工作,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2.2 提高公路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要改变低重心的学历构成,必须通过在安全管理人员中开展成人教育或者鼓励他们攻读工程硕士来实现。
而另一方面要改善安全管理人员的职称结构,提高中、高级职称人员的比例,就要减少甚至不用无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对已经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低学历、低职称的人员进行公路专业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的专业培训,从而达到提高他们的整体水平的目的。
另外,提高工人的素质首先就要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术培训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同时也要针对不同的工种进行不同的专业技术培训。
适当提高招聘的门槛,在招工时适当增加招聘的条件,比如文化程度、工作经验等。 2.3 加大对安全施工设备的投入 1)加强高速公路施工设备的现场管理,严格贯彻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操作手要严格执行机械保养制度,避免过时保养,使机械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对利用率高、易损坏、易出故障的设备应做好跟踪诊断,变事后修理为预防性修理。机械发生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以便能迅速组织维修人员进行现场抢修。
2)提高安全设施和防护管理企业统一规定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及有关设施、设备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机械安全装置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绝不能为了方便将其拆掉不使用。
机械设备使用的刀具、工夹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一定要装卡牢固,不得松动。 2.4 施工作业环境改善 1)预防生产性粉尘和噪声的危害。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防尘工作的关键。针对粉尘作业较多的施工段、施工。
4.高速公路施工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一、施工作业须知
1、禁止直接在路面上拌和砂浆,会对路面造成污染或损害的施工材料运输到现场时必须把材料卸在彩条布、油毛毡、木板、钢板等隔离层上,不得直接放在路面上。
2、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施工作业时,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
3、在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养护(抢险)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4、遇大雾、大风、大雨时禁止施工作业人员作业。
5、在雨季施工作业时,作业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道的上下坡应挖步梯或铺砂,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排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斜和坍塌。
6、凡是出现来不及安排处理并且直接影响交通安全的 情况要采取紧急预案处理,对边坡坍塌较严重的应在采用彩条布覆盖表层的同时对现场坍塌物进行清理等应急措施。 7、工程结束前应将施工现场所有标志和作业设施、材料清理出场,不准在路面、中央分隔带、路肩、边坡上放置施工机具、材料及废弃杂物,保证路容路貌整洁。
二、安全注意事项
1、未办理简易人身保险、工伤保险和未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上高速公路作业;车况不良、严重超载(限)、滴、洒、漏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高速公路施工。
2、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背心;在无安全把握情况下严禁横穿高速公路,上下班应在路侧护栏外行走,车辆在行驶和作业时均应开启黄色频闪灯,每个施工点均须设安全员。
3、在护栏以内作业,不论工作量大小,都必须按规定布控,布控区内应增设反光锥或防撞墙,施工人员及车辆机械应在控制区内,不得擅离岗位,不准随意变更交通控制区或扩大作业区;严禁从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开口部掉头。
4、反光锥与反光锥之间的间距以15米为宜。放置反光锥时,布控人员应在布控区内,锥标放置完毕后,安全员应站在反光锥后面安全位置进行安全指挥,并不定时对布控的反光锥及标志牌移位或倾倒的进行调整或扶正。
5、隧道养护维修时,必须在隧道入口前设置施工标志、限制速度、导向标志和限宽标志。
6、特大桥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布置,宜只封闭一条车道进行养护维修作业。
7、驾驶员应严格控制行车速度,严禁酒后驾车,严格遵守《机械车辆安全作业十不准》原则
5.新手必看,高速行车必备的安全知识,你知道多少
一、安全带很重要
很多人对安全带不以为然,甚至为了不让车辆报警,自己购买了“卡子”将安全带插孔堵上。我承认相对来说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安全带或许是用处不大,但是在高速上系不系安全带却会在发生事故时的结果中产生天壤之别。
有两个例子,一起是车辆自翻事故,车上只有司机一人,因为没系安全带,在车辆翻滚过程中造成颈椎骨骨折,
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起是爆胎照成的撞击,撞到护栏上了,司机系了安全带毫发无伤,副驾驶乘客没系安全带,结果被甩出车外,经抢救无效死亡!
所以只要一上高速,请系好安全带!
二、不要超速也不要低速行驶
四个字:“十祸九快”。有具体数据表明,一辆时速超过160KM的小汽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不管你是什么车,不管你是否系了安全带,死亡率都是100%!
中国高速的最高限速不是没有道理的,所以不仅不要超速,而且还要保持车距!
当然,在高速上速度也不能太慢,如果在限速120的路上开80,那也是非常危险的!
三、不要忽略高速公路上的警示牌
交警和高速公司不会那么无聊随意设置警示标志,这些标志背后都是事故和人命!各位在高速行驶时如果看到这些警示牌,请降低车速、保持车距并且随时准备好采取制动措施。
四、最好不要夜间行车
在晚上跑过高速的朋友都知道,夜间高速上的货车数量绝对是要比白天多的,原因就不说了,大家都懂的。大车多跑着不爽还是次要的,这些大车司机超载、疲劳驾驶才是可怕之处!也许一个疲劳驾驶的大货车司机根本就看不到他的货车周围还有一辆小车。
虽然春节期间大货车可能不多,但是夜间开车驾驶员视线也不好。所以大家还是尽量避免在夜晚开车吧。
五、多用闪灯提醒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由于速度较快,喇叭基本上是没有作用的,就算你拼命按喇叭,前车也许根本就听不到,超车时使用近/远光切换来提醒前车更加有用。如果遇到两辆车在行车道前后行驶且距离较近,那你就要防止后面的那辆车突然变道了,如果后面这辆车是大货车而且你刚好在它旁边,那你就只有自求多福了。这也是很多老司机在高速行驶时,要么不超车,超车就要至少提速10%加速超车的原因,特别是遇到大货车的时候!
六、不要占用应急车道
这是最近几年说得最多的话题了,说到这点我也有一些自己的观点,既然前面都发生车祸了,你走应急车道也一样过不去,无非就是多走几百米,除非你可以飞过去!而且还挡住了救援车辆的路!
有些司机是有“跟从”心理的,如果第一辆车走应急车道过去了,绝对会有第二辆、第三辆、第四辆,直到将应急车道堵死。从这一点来说,我觉得大车司机其实做得很好,也许你们会说他们因为车太大了过不去,但是我相信,就算这些大车司机把大车换成小车,他们也绝对不会走应急车道!因为他们常年走高速,看过太多事故了。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如果前方出事故被困的是那些占用应急车道的司机的亲人,他们急需等待救援,这时候可能他们会比我们更加痛恨占用应急车道的人。
七、小事故请将车移至路边等待交警到来
特别是在放大假的时候,如果在高速上发生小事故(事实无争议、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不大、车辆可以移动),请自行照相后把车辆移至路边。交警也没有长翅膀,不可能及时地赶到事故现场,特别是在高速上,如果距离巡逻点较远,可能半个小时甚至一个小时才能到达现场,再遇上占用应急车道的司机,可能会等更久。这对后面的车辆来说,简直就是悲剧!可能交警来了之后你们两车司机都会被处罚吧。
八、停车!
高速上最怕紧急停车,不管因为什么原因而导致停车,最可怕的事情可能就要发生了。
对于小车来说,如果你看到前面堵车时,一定要马上从后视镜观察后面有没有大货车,如果有大货车,一定要提前打开双闪灯提醒后车并减速,给大货车足够的反应时间。如果后面的大货车地向你闪灯且长按喇叭的话,请你马上向应急车道里走,远离货车所在车道!因为它这时候肯定是刹不住车了!
不是货车司机不想刹车,而是他根本刹不住!为什么?因为大车普遍超载,而且还不是超那么一点半点。
6.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湖北京珠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湖北京珠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高速公路畅通,规范作业现场的施工秩序,维护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保障养护、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保持高速公路的良好路容路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有关规定,结合湖北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湖北京珠高速公路上进行的养护、施工作业及其它工程作业。第三条 湖北京珠高速公路养护维修施工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和“安全为了生产、生产保证安全”的原则,坚持“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确保养护施工安全。
第二章 施工管理第四条 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遵 守本办法和相关规定,做到安全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和总结,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第五条 湖北京珠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机构负责高速公路养护维修施工的报批、审核及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办法中的行政执法机构指湖北京珠高速公路交通路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第七条 本办法中的施工管理指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挖掘占用公路、穿(跨)越公路管线(道)电缆的设置、道路养护、设施维修、绿化等活动的审批与管理。
第八条 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养护施工人员应着安全标志服。
第九条 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影响车辆进出收费站、服务区的,施工单位应完善标志标牌,告知司机行车路线;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应制定中断绕行方案,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15天向社会公告。 第三章 工作规程第一节 进场审批第十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作业单位在进入作业现场之前必须到执法机构办理下列审批手续:(一)提交施工申请书、施工现场示意图、施工管理方案及标志标牌设置示意图、车辆明细及状况表、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和其它施工作业数据(投入施工作业机具和人员的数量、工期等)。
大中修的施工申请方案需京珠管理处工程技术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才能到执法部门办理申请。(二)路政、交警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安全设施数量和质量进行联合审核审批,签发联合审批表。
(三)与路政部门签订《湖北京珠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将复印件及其它申请资料送交警部门备案。(四)执法机构与养护部门在组织作业单位进场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一起根据作业现场的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作业方案,并现场指导作业现场交通安全标志设置。
(五)由路政部门按工程款的1%收取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最少交纳3000元,工程款的1%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各大队每月将扣除保证金的数目上报支队,支队对施工单位及时通报并限期补齐保证金。
(六)由路政部门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后发放《湖北京珠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审批许可证》,将复印件送交警部门备案。第九条 为方便施工单位,简化办事手续,实行一表审批制,行政执法机构双方在联合执法室设置供对方人员办公的办公席共同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节 安全管理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检查落实。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进场之前,应在执法机构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学习有关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执法机构对其发放《安全员》证后方可持证上岗。第十三条 每个作业现场应配备专职作业安全员,维护现场的交通秩序及安全;安全员数量:封闭施工路段2公里配备4名,封闭施工路段4公里配备6名;每段封闭施工路段不得超过5公里。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专职作业安全员应加强日常巡查,特别是恶劣天气下应加大巡查密度,防止安全标志或设施倾倒、移位、损坏,对倾倒、移位、损坏的标志或设施应及时扶正还原或更换。第三节 现场监督第十五条 执法机构应加强对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现场的标志设置、人员、车辆安全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作业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的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标牌,在实际操作中,上述两种标准没有规定的,按执法机构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