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于职业介绍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劳动部关于颁布《职业介绍规定》的通知2005-1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局: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职业介绍规定》,现予以颁布。
现将《职业介绍规定》印发你们,有关开办盈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工商注册登记事宜,经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可由地方劳动行政部门与工商行政部门共同制定具体办法。职业介绍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职业介绍行为,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相互选择,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职业介绍机构:(一)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二)非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三)公民个人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公民个人从事职业介绍活动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非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是指除劳动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第四条 职业介绍必须依法进行,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第五条 职业介绍应与就业训练、失业保险、生产自救等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介绍工作。
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职业介绍工作。第二章 机 构 第七条 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含乡、镇和街道劳动服务站、所)是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非劳动部门和公民个人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可以是公益性的单位,也可以是盈利性的单位。第八条 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有固定的交流场所和设施;(二)有必要的开办资金;(三)有相应的机构章程;(四)有明确的业务范围;(五)有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县级以上劳动部门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由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乡、镇和街道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由当地县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批。
第十条 非劳动部门和公民个人开办职业介绍机构,须持有关证明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经其审查合格后,领取职业介绍许可证。凡开办盈利性单位的职业介绍机构,须持劳动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第十一条 非劳动部门和公民个人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更名、换址,应向原申请批准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停办的,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公告注销,并收回其职业介绍许可证。第十二条 职业介绍机构的名称,应按劳动部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章 职 责 第十三条 职业介绍机构应对劳动者的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进行登记。第十四条 职业介绍机构应向求职者提供职业需求信息,为求职者推荐用人单位。
求职者是指到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需要转换职业的在职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其他人员。第十五条 职业介绍机构应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为用人单位推荐求职者。
第十六条 职业介绍机构应对劳动者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提供指导和咨询,开展对求职者素质的测试和评价工作,帮助其了解职业状况,掌握求职方法,指导用人单位正确选择招聘方法和执行国家规定的招聘标准。第十七条 职业介绍机构应向职业培训和就业训练机构提供职业需求信息,推荐需要培训的人员。
第十八条 职业介绍机构应为特殊群体人员和长期失业者提供专门的服务。第十九条 职业介绍机构可组织劳务交流洽谈活动,还可组织劳务承包、劳务协作等活动,为求职者提供直接的就业服务。
第二十条 职业介绍机构可根据需要开展推荐临时用工、家庭服务人员等服务。第二十一条 职业介绍机构应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库,开展劳动力供求预测、预报,进行劳动力信息咨询服务,汇集、管理和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
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应按全国统一的规范,配置计算机和开发、使用计算机软件。第二十二条 劳动部门开办的综合性职业介绍机构受劳动行政部门委托,可以开展办理用工手续、颁发有关证件、为求职者保管档案、发放失业保险金等服务项目。
第二十三条 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有关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工作能力,经过职业介绍资格培训,并持有职业介绍资格证书。第二十四条 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执行职业介绍服务规范和标准,佩带统一印制的工作证章。
第四章 管 理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同级劳动行政部门领导下,组织实施本地区职业介绍工作,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执行有关劳动就业法律、法规;(二)制定和实施职业介绍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三)制定职业介绍服务规范和标准;(四)办理职业介绍许可证手续;(五)汇总本地区劳动力供求信息,建立预测、预报制度;(六)培训职业介绍工作人员,颁发职业介绍资格证书;(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县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还应负责对乡镇劳动服务站、所的指导、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职业介绍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劳动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印制。职业介绍许可证由当地劳动就业。
2.初入职场者应懂得法律常识
随机应变是面试的一大法宝智慧金言:机智应答,往往比循规蹈矩、墨守陈规更有用。
学历固然重要,但是随机应变、灵活处事的能力也是非常关键的。善于挑战的人能获得更多的机会智慧金言:命运青睐于挑战者。
勇于向“不可能完成”的工作挑战,是事业成功的契机。“一个人的思想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不敢向高难度的工作挑战,是将自己的潜能画地为牢,最终很难取得大的成就。智慧可以改变世界智慧金言:充分运用智慧的大脑。
人脑的潜能是无限的,那些漠然莫甘于沉沦和不思进取的人,其愚蠢程度和马戏团的大象没什么区别,人类所特有的其他动物身上没有的高度智慧是可以不断开发的,不断用脑思索,人的智力就会越来越发达。充分发挥你的潜能,就能获得成功。
想到就立即行动智慧金言:人生是短暂的,要做就得立即做,早一点动手,就早一点起步,早一点向成功迈进。许多事情的难度,都由于我们的犹豫和摇摆加大了。
事情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艰难,只要我们马上去做,就可能产生出乎意料的奇迹。在风险中逮住机遇智慧金言: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在进退之间不能把握时机者,必将一事无成,遗憾终生。
而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机会史偏爱那些有准备的人。做个有准备的人要在平时就做个有心的人,这样都会懂得如何经营自己,才会比别人收获得更多。
那些平常无心的人,对一切事都放任自流,必然会错失许多东西。生活就是这样机遇对每个人都是公正的,与其说她青睐那些有准备的人,不如说是有准备的人善抓机遇,对那些随遇而安的人来说,机会在他面前出现时,他也把握不住。
这些人更谈不上能拼能赢的问题了。不要急于崭露头角智慧金言:刚到公司不要表现得太过分。
对于新入职的人,上司对他的工作表现一般都会比较宽容。虽然他们与新人见面时,都会谈及公司的不足,并说些鼓励的话,实际上,他们不会指望新人一进公司就能马上出成绩,他们会通过一些小事来观察新人的为人、品性、工作态度等,据此形成一个基本判断。
这个判断会影响上司将来对这位新人的使用。此外,作为上司,他们并不希望新人的到来一下子打破原有的平衡,就算他们有计划用新人来替代原来的员工,也希望能平衡过渡。
怎样表现自己?在职责范围内表现自己的工作能力。寻找别人没做过的工作,如果不得不进入别人负责的范围内,先要取得上司的支持,再与负责此事的人打好招呼。
作为新人,要不耻下问,向有经验的人虚心求教,就算你觉得他的方法没有一点可取之处,也不要表达不屑,不要急着提出挑战,而是先想一想,为什么这套程序能在此运行这么多年?留一点时间给自己来细心观察,以免犯一些简单的错误,不要一开始就让别人对你一眼见底。记住,把自己的点滴进步归功于他人而不是自己。
机会就在平凡之中。智慧金言:缺少机会是浮躁之人的借口。
人们往往对自己身边的赖以熟视无睹,也往往看不出日复一日的工作琐事中有什么值得挖掘的机会。初入社会的年轻人很容易将机会与运气混为一谈,其实,机会与运气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运气,不需要做任何准备。只要碰上了,不费吹灰之力便能够财运亨通或直上青云。
运气具有非常大的偶然性,任何人都不能拿自己的一生去赌。而机会,则常常把自己打扮成挑战者或挫折的样子,只有那些在平凡工作中善于用心并敢于接受挑战的人,才能发现,并抓住机会。
主动争取更多的机会智慧金言:主动争取更多的机会。你在工作上的能力和表现是一项商品,必须以获利最大的条件来交换,最好的工作不一定能得到最高的工资,而是有更多的升迁机会,更多进修的机会,能得到更多的经验,之后晋升更高的职位。
找工作时要把眼光放远一些,你要找的是发展机会,而不是现在的工资。让你的热诚及想象力起飞,不要放过荒谬或大胆的天方夜谭的想法,不要让思想消极的人们用这样的话阻挠你:“从来没有人这么做,”你有足够的理由尝试。
谦虚谨慎才能得到上司的好评智慧金言:不要过于张扬,自吹自擂。做人要低姿态一点。
这是自我保护的正确方法。你的价值体现在做多少事上,在该表现时表现,不该表现时就算低调一点也没什么不好,能人能在做大事上,而不在说大话上。
同事中,有的人素质高些、能力强些,有的人则显得水平低些、能力弱些,这在所难免。因此,纵然你能力很强,是单位的顶梁柱,是领导的得力助手,但也不能处处摆出一副舍我其谁的架势,以为别人都是你的陪衬,只有自己才能包打天下。
事实上,在我们身边,能力瑞强的人也有他的弱点,能力再弱的人也有他的优点。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一个人都是可用之人。
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在同事面前过度张狂,自吹自擂。适当地推销展示自己,不能过头。
千万不能在上司面前自恃甚高,显得神通广大,无所不能,这样不仅不能使上司赞赏,还会使上司对你推动信任和安全感,在心理上给上开发中心压力,使他对你有所防备。衣着要得体智慧金言:打扮不要过于华丽、性感。
打扮不要过于华丽,就意味着太过轻浮。努力弥补是面对错误的最好方法不要因为犯错误而停下脚步,犯错误并不等于失败。
工作中犯了。
3.刚毕业进入职场有哪些必懂的法律常识
法兴咨询提醒您,只要进入职场,都要懂一些法律常识在必要的时候才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试用期公司不给买社保合理吗?
很多公司都不给试用期的员工交社保,这其实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当月,就应该缴纳社保,这跟试用期无关。
一线城市对社保缴纳较为严格,二三线城市试用期不给交社保的情况较多。
公司不给签合同怎么办?
讲白了,如果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即使出现了什么纠纷或者拖欠工资,需要仲裁都十分困难。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一个月以内是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有超过一个月还没有签劳动合同,每个月应该支付两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还没签的,就视为无限期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试用期时间怎么规定的?
有的公司因为这个员工不太满意或处于其他目的延长试用期。而有的公司,甚至把延长试用期当成一个套路。
规定是这样的,如果是三个月到一年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一年到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有超出时间,按转正后的工资赔偿。
现在市面上,很多公司劳动合同签一年,试用期是三个月,这是不合规的!
经常加班 加班费怎么算?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超出的时间都应该算加班。
加班费最低标准是:延长工作时间,支付1.5倍工资。双休日加班,支付两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三倍工资。
另外还有规定是,如果拒绝加班,不属于旷工。
公司不同意离职怎么办?
劳动合同不是卖身契,员工离职是自由的。根据相关规定,试用期内,员工应该提前三天告知公司,正式员工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在职与否是员工的自由,但是也不能说走就走。如果不提前通知公司,不交接好工作就拍屁股走人,也是不负责任的,这个道理职场人应该都明白。
个人原因离职 违约金怎么说?
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这种赔偿分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公司给你提供了比较强的培训,比如几个月的入职培训是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的,但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这个一般都会提前签订;另一种是签订了保密和知识产权或者竞业限制,违反了以后要赔偿。
没有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证明自己在这个公司工作呢?
①可以使用工作证,员工通行证,盖上公司的公章;
②也可以用工资转账记录,社保记录,出勤盖章;
③同事之间的聊天都可以证明。
签了保密协议 有哪些影响?
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而达成的合意,这个要求是正当的,一般期限不超过三年。
需要清楚的是保密协议不仅在职期间有效,离职后依然有效。如当事人未履行保密协议规定的义务,不论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都是对保密协议的违反。员工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可以是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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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刚毕业进入职场有哪些必懂的法律常识
法兴咨询提醒您,只要进入职场,都要懂一些法律常识在必要的时候才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试用期公司不给买社保合理吗?很多公司都不给试用期的员工交社保,这其实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当月,就应该缴纳社保,这跟试用期无关。
一线城市对社保缴纳较为严格,二三线城市试用期不给交社保的情况较多。 公司不给签合同怎么办? 讲白了,如果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即使出现了什么纠纷或者拖欠工资,需要仲裁都十分困难。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一个月以内是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有超过一个月还没有签劳动合同,每个月应该支付两倍的工资。
超过一年还没签的,就视为无限期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试用期时间怎么规定的? 有的公司因为这个员工不太满意或处于其他目的延长试用期。
而有的公司,甚至把延长试用期当成一个套路。 规定是这样的,如果是三个月到一年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一年到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有超出时间,按转正后的工资赔偿。 现在市面上,很多公司劳动合同签一年,试用期是三个月,这是不合规的! 经常加班 加班费怎么算?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超出的时间都应该算加班。
加班费最低标准是:延长工作时间,支付1.5倍工资。双休日加班,支付两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三倍工资。
另外还有规定是,如果拒绝加班,不属于旷工。 公司不同意离职怎么办?劳动合同不是卖身契,员工离职是自由的。
根据相关规定,试用期内,员工应该提前三天告知公司,正式员工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在职与否是员工的自由,但是也不能说走就走。如果不提前通知公司,不交接好工作就拍屁股走人,也是不负责任的,这个道理职场人应该都明白。
个人原因离职 违约金怎么说?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这种赔偿分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公司给你提供了比较强的培训,比如几个月的入职培训是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的,但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这个一般都会提前签订;另一种是签订了保密和知识产权或者竞业限制,违反了以后要赔偿。 没有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证明自己在这个公司工作呢? ①可以使用工作证,员工通行证,盖上公司的公章; ②也可以用工资转账记录,社保记录,出勤盖章; ③同事之间的聊天都可以证明。
签了保密协议 有哪些影响?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而达成的合意,这个要求是正当的,一般期限不超过三年。 需要清楚的是保密协议不仅在职期间有效,离职后依然有效。
如当事人未履行保密协议规定的义务,不论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都是对保密协议的违反。员工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可以是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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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实用法律手册》
图书目录
第一章 初涉职场:应聘面试的法律防护
解读招聘广告有技巧
求职信的内容禁忌
中介合法性的法律鉴定
小心猎头背后的无形之手
勿对职业能力许诺过高
面对哪些问题你应沉默
如何看待那份久盼的offer letter
不签合同:是诚信提升还是诚信缩水
“一女二嫁”是否可行
合同审查:关键时刻更需头脑清醒
知法用法,当心合同陷阱
第二章 新马入槽:安度试用期的法律修炼
试用期可否不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单位能否随意辞退职工
试用期内病、孕能否成为辞退理由
试用期长了还是短了
试用期工资能否“随便给”
见习期能否与试用期画等号
不要让试用期成为“逃保期”
试用期辞职是否要赔偿违约金
试用期辞职是否要赔偿公司的培训费
只签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未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第三章 维护权益:岗位调配的合法性确定
调岗调薪并非企业的绝对权利
违反劳动纪律的法律问题
兼职面对的法律问题
岗位技术成果的归属确定
调岗调薪程序的合法化运作
认清自己岗位的工时制度
女职工岗位选择的特殊权利
劳动成果不容剥夺
第四章 职场生存:工资收入的合法性确定
职工薪资谈判技巧
合法界定自己的工资收入范围
工资再低也有合法底线
加班加点的工资应如何支付
综合工时制下的工资计算
不定时工作制下的工资计算
计件工资制下的工资计算
劳务派遣员工薪水由谁支付
何种情形下单位可以合法扣除工资
理性对待薪酬保密制度
缓发工资有条件
第五章 未来保障:法定权利不容商量
有保障的生活才能平衡
社会保险的缴交范围与比例
患病职工有何医疗待遇
单位能否辞退患病职工
患职业病职工的待遇与权利
没有工作是否就能享受失业保险
第六章 越走越高:成功离职的法律技巧
想走就走:我的人生我做主
该走就走:敢于对违法用工说不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如何面对经济性裁员
求解违约金的“不定式方程”
下一个“东家”能否随意找
工作失误=开除?
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身处末位就活该被淘汰吗?
脱密措施:要走就得走好
程序走对才能完美脱身
全面审查,掌握主动:提前解约技巧
第七章 步步为营:劳动争议的法律程序
劳动仲裁都管些什么
你应向谁主张权利
劳动争议的审理阶段与时限
谁主张,谁举证
劳动争议诉讼的风险分析
准确界定索赔金额
案由的选择事关成败
保全财产才能真正获胜
6.初入职场者应懂得法律常识
随机应变是面试的一大法宝智慧金言:机智应答,往往比循规蹈矩、墨守陈规更有用。
学历固然重要,但是随机应变、灵活处事的能力也是非常关键的。善于挑战的人能获得更多的机会智慧金言:命运青睐于挑战者。
勇于向“不可能完成”的工作挑战,是事业成功的契机。“一个人的思想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不敢向高难度的工作挑战,是将自己的潜能画地为牢,最终很难取得大的成就。智慧可以改变世界智慧金言:充分运用智慧的大脑。
人脑的潜能是无限的,那些漠然莫甘于沉沦和不思进取的人,其愚蠢程度和马戏团的大象没什么区别,人类所特有的其他动物身上没有的高度智慧是可以不断开发的,不断用脑思索,人的智力就会越来越发达。充分发挥你的潜能,就能获得成功。
想到就立即行动智慧金言:人生是短暂的,要做就得立即做,早一点动手,就早一点起步,早一点向成功迈进。许多事情的难度,都由于我们的犹豫和摇摆加大了。
事情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艰难,只要我们马上去做,就可能产生出乎意料的奇迹。在风险中逮住机遇智慧金言: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在进退之间不能把握时机者,必将一事无成,遗憾终生。
而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机会史偏爱那些有准备的人。做个有准备的人要在平时就做个有心的人,这样都会懂得如何经营自己,才会比别人收获得更多。
那些平常无心的人,对一切事都放任自流,必然会错失许多东西。生活就是这样机遇对每个人都是公正的,与其说她青睐那些有准备的人,不如说是有准备的人善抓机遇,对那些随遇而安的人来说,机会在他面前出现时,他也把握不住。
这些人更谈不上能拼能赢的问题了。不要急于崭露头角智慧金言:刚到公司不要表现得太过分。
对于新入职的人,上司对他的工作表现一般都会比较宽容。虽然他们与新人见面时,都会谈及公司的不足,并说些鼓励的话,实际上,他们不会指望新人一进公司就能马上出成绩,他们会通过一些小事来观察新人的为人、品性、工作态度等,据此形成一个基本判断。
这个判断会影响上司将来对这位新人的使用。此外,作为上司,他们并不希望新人的到来一下子打破原有的平衡,就算他们有计划用新人来替代原来的员工,也希望能平衡过渡。
怎样表现自己?在职责范围内表现自己的工作能力。寻找别人没做过的工作,如果不得不进入别人负责的范围内,先要取得上司的支持,再与负责此事的人打好招呼。
作为新人,要不耻下问,向有经验的人虚心求教,就算你觉得他的方法没有一点可取之处,也不要表达不屑,不要急着提出挑战,而是先想一想,为什么这套程序能在此运行这么多年?留一点时间给自己来细心观察,以免犯一些简单的错误,不要一开始就让别人对你一眼见底。记住,把自己的点滴进步归功于他人而不是自己。
机会就在平凡之中。智慧金言:缺少机会是浮躁之人的借口。
人们往往对自己身边的赖以熟视无睹,也往往看不出日复一日的工作琐事中有什么值得挖掘的机会。初入社会的年轻人很容易将机会与运气混为一谈,其实,机会与运气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运气,不需要做任何准备。只要碰上了,不费吹灰之力便能够财运亨通或直上青云。
运气具有非常大的偶然性,任何人都不能拿自己的一生去赌。而机会,则常常把自己打扮成挑战者或挫折的样子,只有那些在平凡工作中善于用心并敢于接受挑战的人,才能发现,并抓住机会。
主动争取更多的机会智慧金言:主动争取更多的机会。你在工作上的能力和表现是一项商品,必须以获利最大的条件来交换,最好的工作不一定能得到最高的工资,而是有更多的升迁机会,更多进修的机会,能得到更多的经验,之后晋升更高的职位。
找工作时要把眼光放远一些,你要找的是发展机会,而不是现在的工资。让你的热诚及想象力起飞,不要放过荒谬或大胆的天方夜谭的想法,不要让思想消极的人们用这样的话阻挠你:“从来没有人这么做,”你有足够的理由尝试。
谦虚谨慎才能得到上司的好评智慧金言:不要过于张扬,自吹自擂。做人要低姿态一点。
这是自我保护的正确方法。你的价值体现在做多少事上,在该表现时表现,不该表现时就算低调一点也没什么不好,能人能在做大事上,而不在说大话上。
同事中,有的人素质高些、能力强些,有的人则显得水平低些、能力弱些,这在所难免。因此,纵然你能力很强,是单位的顶梁柱,是领导的得力助手,但也不能处处摆出一副舍我其谁的架势,以为别人都是你的陪衬,只有自己才能包打天下。
事实上,在我们身边,能力瑞强的人也有他的弱点,能力再弱的人也有他的优点。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一个人都是可用之人。
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在同事面前过度张狂,自吹自擂。适当地推销展示自己,不能过头。
千万不能在上司面前自恃甚高,显得神通广大,无所不能,这样不仅不能使上司赞赏,还会使上司对你推动信任和安全感,在心理上给上开发中心压力,使他对你有所防备。衣着要得体智慧金言:打扮不要过于华丽、性感。
打扮不要过于华丽,就意味着太过轻浮。努力弥补是面对错误的最好方法不要因为犯错误而停下脚步,犯错误并不等于失败。
工作中犯了。
7.怎样在职场上实践学到的法律知识800字作文
当,简单的话语,冲破人心的平衡,道德,谁还在坚守?当,错误的选择,打破以往的和平,安全,谁还在保障?当,败露的行为,破坏他人的健康,品质,谁还在重视?我,还在!守法,如此重要!童星无极限,守法在身边!遵纪守法,目标,我还在坚守!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我会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校园里,我会弯腰捡起地上的瓜皮纸屑;在生活中,我会力所能及的给予他人一些帮助;在课堂上,我会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做好课堂笔记;在课后,我会认真复习,及时完成老师的作业。知法守法,目标,我还在前进!作为一个中学生的我,我严格遵守《中学生法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他人的东西;不进网吧、歌舞厅;不看不健康读物;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我还积极阅读关于安全知识的书籍,认真听取学校举行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我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安全隐患。我不光自己做到,更不忘积极向同学们和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我像爱家一样爱着学校、爱着身边的每一位同学。每天,我愉快地到校上学,和同学们一起学习、玩耍,经常以身作则做好班级的安全宣传工作:我教育同学们不要在教室旁边的栏杆上攀爬,这样既不文明更不安全;告诉同学们不能随意有手触摸开关,保护自身安全等。我还是家庭平安行动的实践者,外出活动时我总要关照妈妈要遵守交通规则;总要叮嘱送我上学的妈妈,不要喝酒开车、不要开车接打电话等,妈妈称我为“安全小模范”。
我学法,我骄傲;我学法,我自豪:
在学习中,我经常积累法律知识,现在,我已基本理解大部分法律条例,并做到严格遵守它们。不仅如此,我还善于发现他人的错误,指出他人的错误,做到真正的“你好,我好,大家好”
我,将以法护童;我,将以法成星!我将从遵纪守法的目标前进,一步步迈向知法守法的目标!我将全面认识自己,提高自己,不断在学习中积累更多的法律知识,在人生旅途上陶冶更高尚的情操,在社会实践中磨练更刚强的意志!
8.职场中的女性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职场中的工作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既需要用法律只是来保障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需要用法律知识来约束和限制自身的行为,从而使自己的行为不触碰法律的底线。
因此,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是每一个职场人员都必须做好的功课。职场中的女性工作人员,由于自身的特殊性,更受政策法规与法律的保护,因此,女性员工还必须学习和懂得更多的政策法规知识和法律知识来全方位的享受体制红利、制度红利,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女性员工具体应该学习和掌握哪些可以保障与维护自身权益的政策法规知识和法律知识,主要归结为四大部门的分管内容:一是妇联组织分管的内容;二是工会组织分管的内容;三是劳动监察部门分管的内容;四是计划生育部门分管的内容。如果有时间,女性员工可以到这些分管部门去详细的咨询、求取指导。
9.职场上学习哪些法律法规的知识有利于自身的权益维护
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
法律不仅是间接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更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基本利益的武器。很多学生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在面对很多自身合法权益被侵犯时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因此对法律学习的重要性可想而知了。记得,老师在课堂讲了很多有关法律的知识,比如:宪法,民法,行政法,婚姻法,刑法和诉讼法等等。
并且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让我们更好的认识和理解法律的内涵,大大激发了我们对法律学习的兴趣。在认识和理解了法律的前提下,不仅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要自觉遵守有关法律的基本制度。
因此,大学生学习法律有助于完善和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法律素质。今天的大学生将成为明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不仅要具备必要的科学文化知识,而且也要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要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和健康的法律心理。
在一个法治社会中,如果没有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就无法学习、工作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