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法律常识

2022-12-17 综合 86阅读 投稿:止于心

1.司法所如何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作用

一、整合资源,抓好基层法律实体平台建设。

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所有贫困村聘任法律顾问,成立扶贫专项法律服务团,建立法治扶贫微信工作群,架起律师与贫困村的沟通桥梁。

二、精准施策,打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

采取入户走访、发放法律援助绿卡等多种形式,与贫困户建立稳定联系,确保贫困群众的法律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立足实际,广泛开展法治扶贫宣传活动。

运用普法文艺演出、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与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

四、调解前置,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法治扶贫的基础性工作,重点做好涉贫、涉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针对精准扶贫政策和扶贫项目在贫困村推进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充分运用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资源,做好法律风险防控和矛盾纠纷分类调处,确保扶贫政策和项目落实到位。开展“孝善敬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2.司法所如何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作用

一、整合资源,抓好基层法律实体平台建设。

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所有贫困村聘任法律顾问,成立扶贫专项法律服务团,建立法治扶贫微信工作群,架起律师与贫困村的沟通桥梁。二、精准施策,打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

采取入户走访、发放法律援助绿卡等多种形式,与贫困户建立稳定联系,确保贫困群众的法律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三、立足实际,广泛开展法治扶贫宣传活动。

运用普法文艺演出、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与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四、调解前置,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法治扶贫的基础性工作,重点做好涉贫、涉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针对精准扶贫政策和扶贫项目在贫困村推进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充分运用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资源,做好法律风险防控和矛盾纠纷分类调处,确保扶贫政策和项目落实到位。

开展“孝善敬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3.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坚持党的领导,夯实组织基础。

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 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 负责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 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政府主导,增强社会合力。 强化政府责任,引领 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构建专项扶贫、行业 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成效。扶贫开发贵在精准, 重在精准,必须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做到 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 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

——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扶贫开发不能 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 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 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 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积极性和 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智,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创新 扶贫开发路径,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创新扶 贫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创新扶贫开发 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创新扶贫考评体 系,由侧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脱贫成效转变。

4.如何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做好脱贫攻坚作用

渭源县人民检察院法警队石琛福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保障案安全是司法警察的重要职责。

随着检察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发展,基层人民检察院相继成立了法警队,实行了编队管理,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机制日趋完善,司法警察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如何解决当前基层检察机关“有警不用、无警可用、检警不分、以检代警”的突出问题,实现司法警察职能回归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是当前检察工作改革的重要问题。

那么,如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在案安全中的保障作用,我个人认为应从以下五点做出努力:一、加强培训,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素质加强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是全面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和确保案安全的有效途径,按照“一熟”(熟悉法警职责)、“二懂”(懂检察业务、懂案程序)、“三会”(会使用枪械具、会擒拿技术、会微机操作)的要求,全面加强司法警察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素质。首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中唯一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队伍,要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就必须培养干警高尚的道德品质。只有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才能做到热爱检察事业,自觉地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标准,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其次,必须加强业务理论和相关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司法警察条令、条例及警械器材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警察法》等,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要具有较好的科技文化水平和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与犯罪分子做斗争的能力。

要学习了解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的会计、计算机应用等科学文化知识,做到一专多能。只有这样,我们在工作中才能遇事不慌不忙,处事泰然处之。

再次,加强警务技能训练。警务技能是警察队伍综合技能素质的反映,它关系到一支警察队伍能否在新形势条件下,具有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能力,能否顺利地完成各种警务活动任务。

要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按照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要求,根据自身特点,制订出严格的技能训练计划和科目,分段逐项训练。二、实行检警分离,各司其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应实行编队管理,采用“集中管理、分散使用”管理模式。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专门机构实行法警的集中编队管理,在检察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二是检察业务与法警业务分开,由法警专司警务工作,法警队根据法警人员的具体情况和全院业务工作的需要合理调度警力;三是各业务部门用警必须按规定的程序申请,经检察长或法警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司法警察方可执行任务。法警队根据部门工作实际及特点,独立对法警实行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法警工作是具有技能性、危险性的工作,其业务、体能、技能的综合需要与检察官不同。客观上看,目前基层院由于警力不足,在调查取证、传唤拘传、搜查押解等工作中检警不分,这样不但不能避免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更不利于保障侦查人员自身的安全,而检警分离、各司其职,本身就构成相互的监督制约,防止违法违纪,保证公正执法。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检察官的指挥下履行职责,这就充分说明了司法警察在改造职责过程中要摆好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检察官的工作,听从检察官的指挥,为检察官做好服务与保障。因此只有检警分离,才能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案中的安全保障作用,从而确保案安全。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建设是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的保证,法警编队独立管理,其职能职责、出警用警、执行职务等,都需依法事、严格程序,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一是要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要确立院领导、法警队负责人和司法警察的各自工作目标。

根据警务工作送达法律文书、警务保障、安全保卫、看管和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护本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犯罪现场、参与搜查、协助追逃等具体工作内容,要达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符合“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协作配合”的要求,形成“谁的职责谁履行、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问题追究谁”的工作格局。即使每个细节都要到位,责任到人。

如法律手续的、警械具的使用等;在工作区讯问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嫌疑人吃饭、休息、上厕所等,都要有两名干警在场,安排一名法警随时替换;在执行看管任务时,应当随时注意犯罪嫌疑人的思想、情绪和健康状况,有异常的及时向队长报告,向案件承人报告。做到不留死角,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是要针对警察具体执行职务作出细则规定。其中有对现场保护、执行传唤、拘传、参与搜查、协助执行拘留、逮捕的规定;提押、押解、看管的规定;送达法律文书的规定等应有很强的操作性,形成相对完整的警务工作制度体系。

有了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才能使司法警察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更好的发挥司法警察在案中的安全保障作用。四、加强案工作区的硬件建设案工作区是检察机关专门用于讯问犯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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