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常识培训材料

2023-02-10 综合 86阅读 投稿:抢救爱

1.关于食品安全的知识

1、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一)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二)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三)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四)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五)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3、禁止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4、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5、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内容怎么填样板

一、大纲 1. 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2.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基本要求)。3. 加工操作规程 。

4.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过程监控要求。培训内容: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的身体健康检查。

2. 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取得健康证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3. 健康检查的“五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 为防止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食品从业人员应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工作中途离开岗位再上岗,休息后再次返回岗位必须坚持洗净手再工作的原则。5. 食品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 食品从业人员发生原因不明腹泻,发烧,咳嗽和皮肤伤口感染时,必须立即去医院就医,病愈后方可上班,不能边上班边看病。7. 食品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必须定期清洗,并不得穿戴工作服出入非工作场所。

8. 食品从业人员开始工作前必须坚持洗手消毒。二、食品包装及容器卫生1. 食品的容器要用国家允许的材料制成,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无毒无害。

2. 罐头食品必须封口严密,罐体清洁干净,无锈斑,无破损,无胖听。3. 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必须有中文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等。

4.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三、食品贮藏卫生1. 贮藏食品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常温贮存和低温贮存。

2. 贮藏食品应做到“四防”即做到防尘,防蝇,防鼠,防潮。3. 食品库房在门上安置防鼠铁皮的高度至少应达60厘米。

4. 食品贮藏库房要设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并按入库时间做到分类存放,先进先出。5. 存放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离地,离墙均应要求在10厘米以上距离。

6. 保存新鲜水果,蔬菜类食品最适宜的温度是2-8度7. 烹饪后至食用前的食品放置时间需要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8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在温度低于60度,高于8度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需要再一次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热前还需要确认食品未变质。

8. 冷却肉或冻肉应置于-20度低温冷库中贮存。鲜乳,酸乳,奶油应置于2-8度的冷库中保存。

9. 食品贮存库房应有机械通风设施,分主,副食品库房设置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应分类分架,分区存放。不能与清洁杀虫物品同库存放。

10. 冰柜不能塞满食品,食品之间应有空隙,剩余熟食存入冰柜内必须彻底加热才可再次食用,冰柜不能长期保存食物,冰柜内的食品不能反复解冻复冻。11. 贮存食品,若及时热藏,温度应保持在大于等于60度,若及时冷藏,温度应控制在8度以下。

四、食品采购加工销售卫生1. 采购人员在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2. 按照国家规定,禁止销售死黄鳝,死甲鱼,死河蟹,死青蟹等水产品。

3. 销售食品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吸烟销售。4. 生熟分开是指生熟食品制售者分开,盛装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应分开。

5. 为防止食品交叉污染,食品用菜板,刀具,抹布,盆,碗等工具和容器必须生熟分开使用。6. 加热食品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度以上。

7. 食品加工制作销售时应该严格做到生食品和熟食品加工人员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分开,工具容器分开。8. 初步鉴别食品好坏可以采用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的方法进行。

9. 四季豆,土豆在加工制作时必须煮熟煮透,以免发生食物中毒。五、食品加工场所卫生1. 凉菜间必须具备专人专间,专用冷藏设施,专用上下水,专用工具,紫外灯,不应配置灭蝇灯。

2. 食品加工场所的地面应采用不渗水,不吸水,耐酸碱及防滑材料铺砌,并且平坦,无缝,具有1%-2%坡度。3. 食品加工单位必须具备原料处理,运输,包装,贮存等车间或场地。

4. 食品加工场所的墙壁应用瓷砖或其他防腐材料装饰成高度不低于5. 5米的墙壁。6. 食品的加工应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贮存的工艺流程合理布局。

7. 餐饮业厨房与餐厅的面积比应不小于1/2。8. 餐饮店应距离暴露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

9. 食品粗加工间应分别设置洗菜,洗肉和水产品专用洗涤池。六、食物中毒1. 食物中毒的种类,主要分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2. 苏丹红是一种工业染料,可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3. 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生在夏秋季节。

4. 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多由动物性食品引起。5. 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多发生在高温季节,多数由海(水)产品引起。

6. 甲醛(主要成分XX马林)是一种化学物质,目前被广泛应用于医学和工业等领域。人体呼吸道吸入和食入过量都会对身体造成危害,因此,严禁在食品的加工和保存中使用,以及在居家装修和家具中过量使用。

7. 黄曲霉毒素主要污染的食品有花生,玉米,干果类等。8. 大豆中含有有毒物质抗胰蛋白酶和凝血素,生食容易发生食物中毒。

9. 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有:有机磷农药。

3.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内容怎么填样板

一、大纲 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基本要求)。加工操作规程 。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过程监控要求。培训内容: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的身体健康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取得健康证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健康检查的“五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为防止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食品从业人员应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工作中途离开岗位再上岗,休息后再次返回岗位必须坚持洗净手再工作的原则。食品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食品从业人员发生原因不明腹泻,发烧,咳嗽和皮肤伤口感染时,必须立即去医院就医,病愈后方可上班,不能边上班边看病。食品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必须定期清洗,并不得穿戴工作服出入非工作场所。

食品从业人员开始工作前必须坚持洗手消毒。二、食品包装及容器卫生食品的容器要用国家允许的材料制成,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无毒无害。

罐头食品必须封口严密,罐体清洁干净,无锈斑,无破损,无胖听。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必须有中文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等。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三、食品贮藏卫生贮藏食品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常温贮存和低温贮存。

贮藏食品应做到“四防”即做到防尘,防蝇,防鼠,防潮。食品库房在门上安置防鼠铁皮的高度至少应达60厘米。

食品贮藏库房要设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并按入库时间做到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存放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离地,离墙均应要求在10厘米以上距离。

保存新鲜水果,蔬菜类食品最适宜的温度是2-8度烹饪后至食用前的食品放置时间需要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8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在温度低于60度,高于8度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需要再一次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热前还需要确认食品未变质。

冷却肉或冻肉应置于-20度低温冷库中贮存。鲜乳,酸乳,奶油应置于2-8度的冷库中保存。

食品贮存库房应有机械通风设施,分主,副食品库房设置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应分类分架,分区存放。不能与清洁杀虫物品同库存放。

冰柜不能塞满食品,食品之间应有空隙,剩余熟食存入冰柜内必须彻底加热才可再次食用,冰柜不能长期保存食物,冰柜内的食品不能反复解冻复冻。贮存食品,若及时热藏,温度应保持在大于等于60度,若及时冷藏,温度应控制在8度以下。

四、食品采购加工销售卫生采购人员在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按照国家规定,禁止销售死黄鳝,死甲鱼,死河蟹,死青蟹等水产品。

销售食品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吸烟销售。生熟分开是指生熟食品制售者分开,盛装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应分开。

为防止食品交叉污染,食品用菜板,刀具,抹布,盆,碗等工具和容器必须生熟分开使用。加热食品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度以上。

食品加工制作销售时应该严格做到生食品和熟食品加工人员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分开,工具容器分开。初步鉴别食品好坏可以采用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的方法进行。

四季豆,土豆在加工制作时必须煮熟煮透,以免发生食物中毒。五、食品加工场所卫生凉菜间必须具备专人专间,专用冷藏设施,专用上下水,专用工具,紫外灯,不应配置灭蝇灯。

食品加工场所的地面应采用不渗水,不吸水,耐酸碱及防滑材料铺砌,并且平坦,无缝,具有1%-2%坡度。食品加工单位必须具备原料处理,运输,包装,贮存等车间或场地。

食品加工场所的墙壁应用瓷砖或其他防腐材料装饰成高度不低于5米的墙壁。食品的加工应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贮存的工艺流程合理布局。

餐饮业厨房与餐厅的面积比应不小于1/2。餐饮店应距离暴露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

食品粗加工间应分别设置洗菜,洗肉和水产品专用洗涤池。六、食物中毒食物中毒的种类,主要分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苏丹红是一种工业染料,可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生在夏秋季节。

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多由动物性食品引起。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多发生在高温季节,多数由海(水)产品引起。

甲醛(主要成分XX马林)是一种化学物质,目前被广泛应用于医学和工业等领域。人体呼吸道吸入和食入过量都会对身体造成危害,因此,严禁在食品的加工和保存中使用,以及在居家装修和家具中过量使用。

黄曲霉毒素主要污染的食品有花生,玉米,干果类等。大豆中含有有毒物质抗胰蛋白酶和凝血素,生食容易发生食物中毒。

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有:有机磷农药中毒,砷化物食物中毒,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等。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还必须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报。

4.急

中学生食品安全常识1.养成吃东西以前洗手的习惯.人的双手每天干这干那,接触各种各样的东西.会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吃东西以前认真用肥皂洗净双手,才能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 2.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3.不随便吃野菜,野果.野菜,野果的种类很多,其中有的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毒素,缺乏经验的人很难辨别清楚,只有不随便吃野菜,野果,才能避免中毒,确保安全. 4.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食物腐烂变质,就会味道变酸,变苦;散发出异味儿,这是因为细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这些食物会造成食物中毒. 5.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这些劣质食品,饮料往往卫生质量不合格,食用,饮用会危害健康. 6.不喝生水.水是否干净,仅凭肉眼很难分清,清澈透明的水也可能含有病菌,病毒,喝开水最安全。

5.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食品原材料的卫生要求 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必须符合有关的卫生标准或规定。

肉、禽类原料要采用来自非疫区的健康畜禽,宰后经兽医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水产原料要采用新鲜度高的原料。

果蔬类原料要采用新鲜、成熟适度、无病虫害、无腐烂的鲜果、蔬菜。干制的原料应干燥、无霉变、无虫蛀。

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有关的质量标准。 盛放原料的容器和运输工具的材料和结构要坚固、无毒、易清洗。

运输 食品卫生冻肉、禽、水产等原料应使用冷藏或保温车(船),保鲜用冰的水质应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原材料仓库必须通风良好、干燥、保持清洁。

冻肉、禽、水产类原料应贮藏在符合原料保藏温度的冷藏库内。贮藏物在仓库中分类堆放,互相影响气味的原业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 主要有下列几个方面。

原料:经过挑选和检验,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或规定的原辅材料才能进入生产作业线。 防止交叉污染:要防止食品与前工序的物料直接或间接接触而受到污染。

接触过可能污染成品的原料或半成品的人员如果要接触成品,须换去已被玷污的工作服。已接触过原料或半成品的设备用具如要接触成品须先清洗消毒。

用水:处理食品的水必须是符合标准的饮用水。非饮用水经主管部门核准合格后方可用于生产蒸汽、制冷、消防等不接触食品的诸方面;经过特别批准也可用于某些不致构成有碍卫生的食品处理部分。

使用循环水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经常的监督下进行严格的处理后保证不危害卫生。不经处理的循环水只准用于对食品不造成污染的场合。

工业生产:食品工业生产要在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管理下进行。生产过程中的各个工序要前后紧接进行。

工艺条件要尽量减少原料中原含有的细菌数,更要防止微生物或其他物质进一步的污染。罐头食品的杀菌要达到商业无菌的要求。

来不及处理的原料应妥善暂存,根据性质进行冷却、冷藏或巴氏杀菌。 包装的卫生要求 包装材料应适合所包装食品的性质,适合预期的贮藏条件,其中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不良物质的量不得超过法定的限度。

食品容器不能移作它用,以免辗转污染食品成品。包装容器应该在临用之前进行检查,以保证使用时情况良好,并且根据需要在使用之前进行清洗和(或)杀菌。

在充填工序的场地上只允许存放即将要用的容器。充填包装必须在不受污染的条件下进行。

每个容器的充填量要恒定,各种容器应根据要求进行封闭。 [编辑本段]立法监督 为保证食品卫生,许多国家都进行了必要的立法,并设立专职机构负责实施。

如美国早在1906年就颁布了《纯洁食品法》 ,明确由农业部的化学局管理,到1931年改由食品药物管理局管理,仍属农业部管辖。1938年颁布了《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以后不断补充修订,成为国际间公认的比较完善的食品卫生法规。

食品药物管理局于1953年改隶属于卫生、教育和公共福利部,发展至今,已成为科学技术比较先进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机构。中国由卫生部和主管食品生产的各部领导全国的食品卫生工作。

从1953年3月17日到1985年4月,至少已颁发有关食品法令、通知、办法、规章、制度及函件等共156件;到1986年底为止已制订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国家标准287项。自1995年10月30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是“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各族人民体质”而制定的。

这个食品卫生法适用于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也适用于食品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和有关环境。自中央到地方的卫生行政系统已逐步设立专职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机构,对所辖区域的食品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执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管辖范围内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铁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行使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卫生监督职责。

食品卫生监督职责是: (一)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 (二)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 (三)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 (四)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工程验收; (五)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并采取控制措施; (六)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 (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追查责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八)负责其他食品卫生监督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立食品卫生监督员。

食品卫生监督员由合格的专业人员担任,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铁道、交通的食品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食品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任务。食品卫生监督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食品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可以向食品生产经营者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进入生产经营场所检查,按照规定无偿采样。生产经营者不得拒绝或者隐瞒。

食品卫生监督员对生产经营者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卫。

6.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记录怎么写

一、大纲 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基本要求)。加工操作规程 。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过程监控要求。培训内容: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的身体健康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取得健康证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健康检查的“五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为防止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食品从业人员应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工作中途离开岗位再上岗,休息后再次返回岗位必须坚持洗净手再工作的原则。食品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食品从业人员发生原因不明腹泻,发烧,咳嗽和皮肤伤口感染时,必须立即去医院就医,病愈后方可上班,不能边上班边看病。食品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必须定期清洗,并不得穿戴工作服出入非工作场所。

食品从业人员开始工作前必须坚持洗手消毒。二、食品包装及容器卫生食品的容器要用国家允许的材料制成,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无毒无害。

罐头食品必须封口严密,罐体清洁干净,无锈斑,无破损,无胖听。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必须有中文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等。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三、食品贮藏卫生贮藏食品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常温贮存和低温贮存。

贮藏食品应做到“四防”即做到防尘,防蝇,防鼠,防潮。食品库房在门上安置防鼠铁皮的高度至少应达60厘米。

食品贮藏库房要设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并按入库时间做到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存放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离地,离墙均应要求在10厘米以上距离。

保存新鲜水果,蔬菜类食品最适宜的温度是2-8度烹饪后至食用前的食品放置时间需要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8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在温度低于60度,高于8度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需要再一次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热前还需要确认食品未变质。

冷却肉或冻肉应置于-20度低温冷库中贮存。鲜乳,酸乳,奶油应置于2-8度的冷库中保存。

食品贮存库房应有机械通风设施,分主,副食品库房设置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应分类分架,分区存放。不能与清洁杀虫物品同库存放。

冰柜不能塞满食品,食品之间应有空隙,剩余熟食存入冰柜内必须彻底加热才可再次食用,冰柜不能长期保存食物,冰柜内的食品不能反复解冻复冻。贮存食品,若及时热藏,温度应保持在大于等于60度,若及时冷藏,温度应控制在8度以下。

四、食品采购加工销售卫生采购人员在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按照国家规定,禁止销售死黄鳝,死甲鱼,死河蟹,死青蟹等水产品。

销售食品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吸烟销售。生熟分开是指生熟食品制售者分开,盛装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应分开。

为防止食品交叉污染,食品用菜板,刀具,抹布,盆,碗等工具和容器必须生熟分开使用。加热食品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度以上。

食品加工制作销售时应该严格做到生食品和熟食品加工人员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分开,工具容器分开。初步鉴别食品好坏可以采用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的方法进行。

四季豆,土豆在加工制作时必须煮熟煮透,以免发生食物中毒。五、食品加工场所卫生凉菜间必须具备专人专间,专用冷藏设施,专用上下水,专用工具,紫外灯,不应配置灭蝇灯。

食品加工场所的地面应采用不渗水,不吸水,耐酸碱及防滑材料铺砌,并且平坦,无缝,具有1%-2%坡度。食品加工单位必须具备原料处理,运输,包装,贮存等车间或场地。

食品加工场所的墙壁应用瓷砖或其他防腐材料装饰成高度不低于5米的墙壁。食品的加工应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贮存的工艺流程合理布局。

餐饮业厨房与餐厅的面积比应不小于1/2。餐饮店应距离暴露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

食品粗加工间应分别设置洗菜,洗肉和水产品专用洗涤池。六、食物中毒食物中毒的种类,主要分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苏丹红是一种工业染料,可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生在夏秋季节。

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多由动物性食品引起。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多发生在高温季节,多数由海(水)产品引起。

甲醛(主要成分XX马林)是一种化学物质,目前被广泛应用于医学和工业等领域。人体呼吸道吸入和食入过量都会对身体造成危害,因此,严禁在食品的加工和保存中使用,以及在居家装修和家具中过量使用。

黄曲霉毒素主要污染的食品有花生,玉米,干果类等。大豆中含有有毒物质抗胰蛋白酶和凝血素,生食容易发生食物中毒。

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有:有机磷农药中毒,砷化物食物中毒,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等。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还必须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报。

食品安全常识培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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