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常识测试及答案

2022-02-25 综合 86阅读 投稿:氢气

1.法律常识试题及答案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A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 赵某之妻提出离婚,赵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高某商量对策。高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赵妻娘家,毁其妻的容貌。当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约未去,赵独自一人毁了其妻的容貌。赵某与高某构成共同犯罪

C 甲将其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日甲至乙处。对乙讲明,要用该猎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 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叫李把住街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届时甲因害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

B.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

C.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这两道题是公务员考试的真题,当时给的答案是:

第一题D 【解析】由定义可知共同犯罪必须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在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客观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A项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B、C项没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故答案为D。

第二题A 【解析】由定义可知犯罪预备的特征是犯罪行为尚未实施。B、C、D项全为已经着手实施的犯罪,故可排除。而A项中的犯罪虽然也已经实施,但甲在其中只是起到了准备的作用,并没有参与犯罪的实施过程。由此可知正确答案为A。

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个答案有待商榷。

个人认为应该是:

第一题:BD

第二题:C

A项中四人构成共同犯罪,因乙、丙、丁三人构成犯罪既遂,甲不单独成立其他犯罪形态,即甲与其他三人一起构成犯罪既遂;B项中,甲是因其意志以外的因素而中止了犯罪,所以构成犯罪未遂;C项中,甲中止犯罪的主要原因是“深感害怕”,而不是“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即“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并不足以阻止其继续犯罪,所以,甲不构成犯罪未遂,而是构成犯罪预备,或者说是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D项中甲已实施了犯罪行为,构成犯罪过程中的犯罪中止。

2.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常见考点:民法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人身关系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财产关系主要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等价有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三)民事法律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和法人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四)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

物权法 (一)物权及其种类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大类。(二)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1.动产交付。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继承法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事诉讼法 (一)管辖 民事诉讼管辖,是指确定不同级别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各个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民事诉讼法结合我国审判实践,规定了下列几种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

1.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两类:第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第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2.一般地域管辖及其例外:(1)一般地域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3)专属管辖 (4)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二)诉讼参加人 诉讼参加人有: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三)保全与先予执行1.保全保全分为:诉前保全,诉讼保全。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办法。2.先予执行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经典例题 【例1】下列做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公立大学以其教学大楼产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B.某乡镇企业以所属土地所有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C.某农民以所属宅基地的使用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D.某国有企业以所属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例2】甲向乙购买了一只羊,钱已付,因天黑路滑,甲决定明天再来牵羊,乙将甲所买的羊与自己的羊一起拴在门口树下,当晚雷雨交加,将甲所买的羊与乙的羊一起击死,此事件中乙是否需要赔偿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有过错,乙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乙有小部分过错,乙要承担小部分赔偿责任 C.乙有大部分过错,乙要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 D.乙没有任何过错,乙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例3】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一饭店,店名为“客来香”,依法登记。

甲全权负责饭店对外事务。顾客丁来店中用餐时,被服务员戊不小心烫伤。

丁欲向法院起诉,则( )。A.被告应为“客来香”饭店 B.甲乙丙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客来香”字号 C.被告应为甲 D.甲和戊为共同被告1、【答案】D 【解析】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A项的“教学大楼”属于以。

3.《民法》试题,判断题

1、合同法是债权领域中最主要的法律制度,法定之债主要是由合同法加以规范的。

都可以约定了,还要法律规范干什么!5、当债务人与第三人不当处分行为无偿时,即使第三人为善意的,债务人仍可行使撤销权。应该是:5、当债务人与第三人不当处分行为无偿时,即使第三人为善意的,债权人仍可行使撤销权。

损害的是债权。

9典权是指出典人将自己所有的不动产交由典权人,典权人向其支付一定典价后对不动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括号内的权利不能有,否则不是典当。10保证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保证人,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制度,保证属于人的担保,也是非物的担保。

其他的都是正确的。

4.巩义市中小学生法律知识测试答案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复习题(一) 一、判断(正确的画√错误的画╳,15分) 1、课上有问题应该马上问老师。

2、不懂的问题应努力自己解决,实在不懂,再问老师。 3、同学之间叫一下绰号,开一个玩笑没什么严重后果。

4、如果谁欺负了我,我的哥们儿一定会取代我摆平这件事。 5、遇到我的同学打架,尽量别告诉老师。

6、作业不会,抄一次两次也没什么。 7、校园内不许骑自行车 8、升国旗奏国歌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9、校园内的花草是大家的我喜欢就摘。 10、我的学习任务很重,所以家务活就应该家长承担。

11、中学生了,应有自己的主见,所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12、都上中学了,偶尔抽两支烟,喝点酒没什么。

13、上课搞一下小动作也不影响他人,不算违纪。 14、生活必须有规律,按时作息。

15、考试时遇到不会的,偶尔看一下书不影响他人。 二、选择题(选择一个或多个正确答案,40分) 16、不许随地 A、吐痰 B、扔纸屑、果皮 C、乱弃废物 17、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应该A、举止文明 B、不说脏话 C、多与社会各种类型的人交往 18、遇见外宾应该 A、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B、主动交谈,想问就问 C、真诚友爱,礼貌待人 19、想要取得良好的成绩,应该A、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 B、上课听懂就行 C、勤于思考,不懂就问 20、参加集会时,应该A、小声说话 B、按时到达,认真听讲 C、与会议无关的事,坚决不做 21、同学之间有了矛盾,解决不好应该 A、私下解决 B、求助于社会 C、请老师家长帮助解决 22、学习上有困难应该 A、多问老师或同学 B、查找有关资料,尽量自己解决C、避免别人笑话,自己埋在心里 23、在课间或中午上课前A、不许随便窜班 B、不能随便打逗 C、尽量多吃零食 24、在节假日期间,应该A、玩好玩够,学习排后 B、注意安全,遵守公共秩序 C、认真完成作业,多看有益的书刊 25、进入教室后A、没有老师可以随便说笑 B、认真看书,准备上课 C、保持安静,不随便下位 26、下列各项中属于文明、健康习惯的是 A、张三在公共场所不经地吐痰 B、李四说话经常“带把”(脏话) C、王五经常衣衫不整洁 D、赵六说话文雅、庄重大方 27、下列行为不是诚信的行为的是 A、阳奉阴违、口是心非 B、说到的一定做到 C、有诺必践 D、不弄虚作假 28、谁的做法对A、在升国旗时,小明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B、在升国旗时,小光心不在焉,左顾右盼C、在升国旗时,小亚在与同学说笑 D、在升国旗时,不唱国歌,神态不庄重 29、自己有了错误,按守则要求该如何做A、觉得无所谓,不反思,不自责 B、半推半就 C、自己一味地原谅自己 D、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30、“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虽然有一定道理,但是主要靠自己,这要求我们 A、在家全靠父母 B、在外全靠朋友 C、自尊自爱,自信自强 31、“尊重外地人,遇有问路,认真指引”的要求体现了 A、遵守公德 B、自尊自爱 C、举止文明 D、遵规守纪 32、要求中学头发干净整齐,不烫发、化妆、佩戴首饰是为了教育中学 A、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B、真诚友爱、礼貌待人 C、热爱集体,爱护公物 D、生活俭朴,讲究卫生 33、属于“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的内容的有: A、爱惜名誉,拾金不昧 B、注意安全、防火防盗 C、平等待人,与人为善 D、生活节俭,不乱花钱 34、在“诚信,礼貌待人”方面,要我们做到 A、言而有信,表里如一 B、不说谎、不骗人、态度友善 C、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D、生活俭朴,不乱花钱 35、下列行为属于“言语律己,遵守公德”行为的有 A、小李在公交车上主动买票、让座 B、小王珍爱生命,拒绝不良诱惑 C、小张在影剧院大声喧哗 D、小赵见有人落水视而不见 三、填空(每空1分,共15分) 36、《中学生守则》首先要我们做到“三热爱”:热爱祖国、、。

37、对个人生活来说,我们必须 、、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38、在学习方面,既要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又要 。

39、《规范》的第一方面“自尊自爱,注重仪表”中规定,中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衣着打扮一 定要“穿戴整洁、、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 40、在生活习惯上,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 。

41、在追求生活情趣方面,要求我们: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房间迷信的书刊、录像制品, 、。 四、简答:1、《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学生的发型、衣着有何要求? 2、中学生参加长旗仪式要做到哪些要求? 五、论述:小刘在二中某班读书,他初中时几个很好的同学都没读书了,常在社会上混。

他们常常找小刘一起出去玩耍。小刘觉得如果不去对不起朋友,只要自己不干坏事就行了。

你认为小刘的想法对吗?为什么? 《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安全防范》知识测试卷 答案附后: 一、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 )1.《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是一致的。 ( )2. 不适宜中学生的活动场所不包括网吧。

( )3.火警电话119、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 ( )4.中学生应做到遵守宿舍和食堂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

( )5.中学生应该遵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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