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常识

2022-03-06 综合 86阅读 投稿:苍白

1.交通事故的基本救护知识

交通事故现场急救措施 一、现场组织 临时组织救护小组,统一指挥,避免慌乱,要立即扑灭烈火或排除发生火灾的一切诱因,如熄灭发动机、关闭电源、搬开易燃物品,同时派人向急救中心呼救。

指派人员负责保护肇事现场,维持秩序。开展自救互救,做好检伤分类,以便及时救护。

根据分类,分轻重缓急进行救护,对垂危病人及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心脏按压和口对口人工呼吸。对意识丧失者宜用手帕、手指清除伤员口鼻中泥土、呕吐物、假牙等,随后让伤员侧卧或俯卧。

对出血者立即止血包扎。如发现开放性气胸,进行严密封闭包扎。

伴呼吸困难张力性气胸,条件许可时,可在第二肋骨与锁骨中线交叉点行穿刺排气或放置引流管。骨折处进行固定。

对呼吸困难、缺氧并有胸廓损伤、胸壁浮动(呼吸反常运动)者,应立即用衣物、棉垫等充填,并适当加压包扎,以限制浮动。 二、正确搬运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抢救人员特别要预防颈椎错位、脊髓损伤,须注意: (1)凡重伤员从车内搬动、移出前,首先应在地上放置颈托,或行颈部固定,以防颈椎错位,损伤脊髓,发生高位截瘫。

一时无颈托,可用硬纸板、硬橡皮、厚的帆布,仿照颈托,剪成前后两片,用布条包扎固定。 (2)对昏倒在坐椅上伤员,安放颈托后,可以将其颈及躯干一并固定在靠背上,然后拆卸座椅,与伤员一起搬出。

(3)对抛离座位的危重、昏迷伤员,应原地上颈托,包扎伤口,再由数人按脊柱损伤的原则搬运伤员。动作要轻柔,腰臀部托住,搬运者用力要整齐一致,平放在木板或担架上。

三、现场急救后伤员根据轻重缓急由急救车运送 千万不要现场拦车运送危重病人,否则由于其他车辆缺乏特殊抢救设备,伤员多半采用不正确半坐位、半卧位、歪侧卧位等而加重伤势,甚至死于途中。

2.交通事故的基本救护知识

交通事故现场急救措施

一、现场组织

临时组织救护小组,统一指挥,避免慌乱,要立即扑灭烈火或排除发生火灾的一切诱因,如熄灭发动机、关闭电源、搬开易燃物品,同时派人向急救中心呼救。指派人员负责保护肇事现场,维持秩序。开展自救互救,做好检伤分类,以便及时救护。

根据分类,分轻重缓急进行救护,对垂危病人及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心脏按压和口对口人工呼吸。对意识丧失者宜用手帕、手指清除伤员口鼻中泥土、呕吐物、假牙等,随后让伤员侧卧或俯卧。对出血者立即止血包扎。如发现开放性气胸,进行严密封闭包扎。伴呼吸困难张力性气胸,条件许可时,可在第二肋骨与锁骨中线交叉点行穿刺排气或放置引流管。骨折处进行固定。对呼吸困难、缺氧并有胸廓损伤、胸壁浮动(呼吸反常运动)者,应立即用衣物、棉垫等充填,并适当加压包扎,以限制浮动。

二、正确搬运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抢救人员特别要预防颈椎错位、脊髓损伤,须注意:

(1)凡重伤员从车内搬动、移出前,首先应在地上放置颈托,或行颈部固定,以防颈椎错位,损伤脊髓,发生高位截瘫。一时无颈托,可用硬纸板、硬橡皮、厚的帆布,仿照颈托,剪成前后两片,用布条包扎固定。

(2)对昏倒在坐椅上伤员,安放颈托后,可以将其颈及躯干一并固定在靠背上,然后拆卸座椅,与伤员一起搬出。

(3)对抛离座位的危重、昏迷伤员,应原地上颈托,包扎伤口,再由数人按脊柱损伤的原则搬运伤员。动作要轻柔,腰臀部托住,搬运者用力要整齐一致,平放在木板或担架上。

三、现场急救后伤员根据轻重缓急由急救车运送

千万不要现场拦车运送危重病人,否则由于其他车辆缺乏特殊抢救设备,伤员多半采用不正确半坐位、半卧位、歪侧卧位等而加重伤势,甚至死于途中。

3.伤员救护知识

必须马上转移伤者的情况 交通事故的现声人多,不利于急救,必须马上把受伤者转移到安全地方作处理。

火灾和煤气中毒现场,温度高和温度低,对受伤者影响甚大,易使病情恶化,也必须马上转移到能进行急救处理的地方。 暂时不动体位的情况 骨折病人,尤其是颈、胸、腰部和脊椎骨折,可用毛巾或布条简易固定,移动时要保持平稳。

对脑中风者,绝对不能移动,如倒在狭小的厕所或浴缸里,也可轻轻地移至附近的可以开展急救的地方,让病人保持昏睡体位,注意保暖,等候救护车。如何安全转运伤者: 救护人员进入灾害性现场发现伤者后,应迅速携带伤者脱离充满毒气的房间、失火的楼房、或即将倒塌的建筑物等危险现场。

在搬运过程中,掌握正确的救护方法即可保证救护人员的生命安全,也可避免因搬运造成伤者更大的损伤。 下面介绍几种搬运伤者的方法: (1)背负法:多用于伤者不能自行行走,救护人员只有一人之时。

对于失去意识神志不清的伤者,可采用交叉双臂紧握手腕的背负法。这样可以使伤者紧贴救护者,减少行走时摇动可能给伤者带来的损伤。

对于神志清醒的伤者可采用普通背负法,只要抓紧伤者的手腕使其不要左右摇晃即可。当救护者需要攀附其他物体才能保持平衡脱离险境时,可将伤者横扛在肩上,用一只手臂固定伤者,另一只手臂用于攀附。

◆注意:以上三种方法不适用于脊柱骨折、股骨干骨折和胸部损伤的伤者。 (2)抱持法:救护者一手抱其背部,一手托其大腿将伤者抱起。

若伤者还有意识可让其一手抱着救护者的颈部。 (3)拖拉法:如果伤者较重,—人无法背负或抱持时。

救护者可从后面抱住伤者将其拖出。也可用大毛巾将伤者包好,然后拉住毛巾的—角将伤者拉走。

(4)双人搬运法椅托法: 两名救护者面对面分别站在伤者两侧,各伸出一只手放于伤者大腿之下并相至握紧,另一只手彼此交替搭在对方肩上,起支持伤者背部的作用。双人拉车法:两名救护者,一个站在伤者的头部两手伸于腋下,将其抱入怀中;另一人站在伤者的两腿之间,抱住双腿。

两人步调一致将伤者抬起运走。 (5) 脊柱损伤搬运法:对于损伤严重的患者,象头颈部骨折、脊柱骨折、大腿骨折、开放性胸腹外伤等,必需要有多名救护人员协同参加并应用器械,才能防止因搬运不当而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对疑有脊柱骨折的伤者,均应按脊柱骨折处理。脊柱受伤后,不要随意翻身、扭曲。

在进行急救时,上述方法均不得使用。因为这些方法都将增加受伤脊柱的弯曲,使失去脊柱保护的脊髓受到挤压、伸拉的损伤,轻者造成截瘫,重者可因高位颈髓损伤呼吸功能丧失而立即死亡。

正确的搬运方法是:先将伤者双下肢伸直,上肢也要伸直放在身旁,硬木板放在伤者一侧,用于搬运伤者的必需为硬木板、门板或黑板,且不能覆盖棉被、海绵等柔软物品。至少三名救护人员水平托起伤者躯干,由一人指挥整体运动,平起平放地将伤者移至木板上。

在搬运过程中动作要轻柔、协调以防止躯干扭转。对颈椎损伤的伤者,搬运时要有专人扶住伤者头部,使其与躯干轴线一致,防止摆动和扭转。

伤者放在硬木板上后,可将衣裤装上沙土固定住伤者的颈部及躯干部,以防止在往医院转运过程中发生摆动,造成再次损伤。因为脊柱脊髓损伤的病人对温度的感知和调节能力差,所以冬季要注意保暖,用热水袋热敷时要用厚布包好,防止烫伤皮肤。

夏季要注意降温,以防止发生高热,冰袋也应包好。对有大腿骨折的伤者,要先将伤肢用木板固定后再行担架搬运,以防止骨折断端刺破大血管加重损伤。

其他一些较严重的损伤也要使用担架搬运,以减轻伤者的痛苦。 (6)火灾现场的搬运法:在浓烟密布的火灾现场,或充满一氧化碳的房间内。

救护人员要匍匐进入,发现被浓烟毒气熏倒的伤者后,应迅速将伤者的前臂重叠捆绑套在救护者的颈部迅速将伤者拖出危险之地。在火灾现场因为地表的空气温度较高处低,浓烟向高处走。

而一氧化碳比空气略轻而浮于上层,距地面30厘米以内的烟或毒气比较稀薄,故匍匐前进可使伤者和救护者尽可能少吸入毒气,防止中毒。但请注意,这种方法不适合有脊柱损伤的伤者。

如何制作搬运工具:搬运中使用的担架可以就地取材现场制作。可以用大床单将伤者放在中央,两端卷起,两侧各站三人,一起抬起,搬运伤者。

用粗绳在两个竹竿间交叉结成锯齿状结构,即可做成一个简易担架。利用木捧与大床单折叠也可快速制成简易担架。

急救现场一时找不到粗绳或大毛巾,救护者可将衣裤脱下套在两个木棒之间制成简易担架。将两个椅子背重叠捆绑在一起.再铺上被子也可用作搬运伤者的担架。

转运中的护理:当伤者脱离险境等待向用医院转运时,可能因冻伤、水浸、失血等原因而感到周身寒冷,体温下降。此时应积极采取保暖措施,尽快脱掉更换伤者潮湿的衣物,利用一切可以利用工具电热毯、热水袋、热水瓶、棉被、麻袋甚至救护者的衣物帮助伤者尽快升温保暖。

将热水瓶放在伤者的腋下、腰部、两腿之间和足部,然后用棉被包好保暖。贴近伤者体表的热水瓶要用毛巾包好防止烫伤发生。

在等待转运的过程中,原则上不要给与伤者任何饮料和食物,。

4.交通事故现场急救应该怎么做

交通事故现场对事故伤员进行急救做法措施: (1)止血 现场急救比较常用的是加压包扎止血法,其止血方法可靠易行。

具体操作方法是先用纱布、棉垫、绷带、布类等做成的垫子放在伤口的敷料上或直接放在伤口上再用绷带、三角巾等加压包扎.如果四肢较大血管破裂,莱用上述方法不能止血时也可使用止血带止血,即用带子的力,将出血血管的上端勒闭住以阻断血流,但结扎松紧要适度,以不出血为原则,结扎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小时。 (2)包扎 伤口包扎在现场急救中应范围很广,它有加压止血、保护伤口、固定骨折等作用。

其材料最常使用的是绷带和三角巾。如果现场缺乏上述材料,可就便使用衣服、毛巾、棉织品等,使用前如能进行消毒处理更好。

(3)固定 对骨折、肢体严重挤压伤和软组织大面积损伤者必须进行临时固定。对开放性骨折及软组织损伤,首先应止血、包扎,而后固定。

固定时夹板与软组织间应加垫,以免肢,体受压损伤。固定时松紧要适度,牢固可邢。

固定材料可就地取材,如木板、竹片、树枝等,也可利用躯干或健肢进行临时固定。 (4)搬运 对伤员做简单处理后,应讯谏雄打电话呼叫救护车或用车辆将伤员送往医院做进一步治疗.搬运伤员时,动作要轻柔,避免反动。

对一些伤悄较贾的伤员更要注意谨懊搬运,以防止进一步损伤。如搬运脊柱、脊随受伤的伤员时应使用平板担架,搬运时注意平抬平放,避免扭伤。

(5)人工呼吸 部分伤员受伤后会出现呼吸困难或呼吸停止,如不及时抢救则会很快死亡。人工呼有无泥沙、痰液,如有应予以清除。

松开伤员衣领、内衣、裤带、胸录以免妨碍胸廓运动,常用的呼吸方法是口对口呼吸,抢救人员将手盆于伤员额部,加压使头后仰,另一只手抬举颈部或下颊,使口腔直轴与气道呈一直线,以利通气,用a于伤员前额上的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伤员的真子,操作者深吸一口气后随即吹入伤员口中直至胸部抬起为止,如果同时进行b脏胸部按压,两人操作,则每按压五次吹一口气,若现场仅有一人时,则可每胸外按压30次,连续快速吹气两次。 (6)心脏胸外按压 将伤员仰躺于地面或木板上,人工地、有节奏地按压胸骨中下1/3交界处或胸骨下陷3.5-4.5厘米.操作者左掌根贴于按压区,右手掌贴于左手攀背上,肘关节伸直,利用操作者自己上身的孟盆垂直下压,以100次/分钟频率按压(婴儿为120次/分钟),每次下压与放松的时间相等。

直至心脏恢复有效搏动为止。胸外心脏按压与人工呼吸比例:单人或双人操作成人均为30:2(儿童在气道未受保护时单人操作比例为30:2,两人操作比例为15:2) 交通事故现场如何搬运伤者 搬运颈部受伤者时,可用棉布包张报纸。

意外发生后,应该把伤者搬离受伤现场,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但在搬运、拖曳伤员时,要特别注意保护伤者的颈部、胸和腰。最好是两个人一起抬,不要让伤者左右运动,上下起伏,身体旋转,尽可能地让其保持稳定的状态。

如果拽伤者的肩膀,很容易导致受伤。 有条件的话,可以用棉布包张报纸,围绕伤者的脖子绕一圈,搬运时托住颈部、腰部,让其保持在一条直线上。

在医务人员到来之前,不要改变伤者的状态。 常见的交通事故错误救护方法 1、遇到骨折强行复位 这样做很危险,因为骨头断端会破坏周围的组织,造成新的损伤出血及感染。

应当用干净布盖住断端,并将肢体固定,避免相对运动。遇到颅脑和脊柱的损伤,切记要尽可能少搬运病人,不得不搬运时要平抬平放,切勿背扛。

另外,对于一些小的闭合性损伤,皮下出血,也即常见的肿起青紫色块,人们总习惯去揉,以为可以止痛,其实一揉反倒加重了内出血,渗出的血液使周围组织更加肿胀疼痛,正确的方法是给予冷敷(在受伤后24小时之内),使局部血管收缩,降低神经敏感性而达到止痛的效果。 2、给断肢涂擦碘酒、酒精 万一发生了断手、断指,就要想方设法保存它,以便请医生尽可能地行再植术。

但有些人不懂得断肢的保护,给断肢涂擦碘酒、酒精这些消毒液,或为了“消毒彻底”,竟将断肢泡在酒精或福尔马林中,这将引起严重的细胞变质,无法再植,也不要把断肢泡在低渗或高渗的盐水中,以免组织细胞涨破或干瘪。更不要给断肢加热保温,以免加速组织变性,使再植失败。

正确的处理方法是:用消毒的纱布或干净的布类将断离的肢体包妥,放进无漏洞的塑料袋或橡皮口袋中,口袋里不要再放其他东西,然后扎紧口袋。在口袋周围要敷以冰块冷冻(也可用冰棍、雪糕代替),以达到冷藏目的。

口袋一定要严格检查,如有漏扎或裂缝,冰水渗入断离的肢体,势必向组织渗入,会使细胞损害,从而失去再植成功的可能性。 3、用脏布包伤口 认为如不包扎伤口,受了风会得破伤风病,这是一种误解。

破伤风是伤口感染了破伤风杆菌而引起的,而且破伤风杆菌是一种厌氧菌,在不通风的环境下更易繁殖,未经消毒的伤口若用不透气的胶布、塑料布捂严,会加大破伤风病发生的可能性。包扎伤口的目的是为了止血、避免伤口继续碰撞、污染,所以不能用脏布包裹。

4、伤口撒药面、涂药水 其实像磺胺粉、云南白药起不了止血消毒作用,反倒成为伤口异物,加大污染机会。

5.交通事故的现场如何有效地抢救伤员

交通事故的现场有效地抢救伤员做法如下:实施有效地抢救伤员,首先迅速判断伤者有无生命危险。

① 如果伤员已经昏迷,对外界刺激反应消失,或瞳孔两侧大小不等,呼吸不规则,脉搏不清,均说明情况严重。对神志昏迷的伤员,应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如果口腔中有呕吐的食物、痰、血块等异物,应予以及时清除,并使伤员的头后仰,以防堵塞呼吸道,造成窒息死亡。

② 如果伤员的心跳呼吸停止,应立即胸外心脏按压(每分钟100次)、人工呼吸,二者比例为30:2。③ 如果伤员出现烦躁不安、脉搏变弱而快、呼吸急促、颜面苍白等情况,说明伤者有大出血,并已进入休克状态,此时应抓紧时间送医院。

6.抢救交通事故的伤员,用什么方法

抢救交通事故的伤员,用什么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有50%左右发生在事故的瞬间,大约有35%发生在伤害后的一两个小时内,大约巧%发生在伤害后的7天之内。因此,及时正确地进行现场急救,是维持和恢复危重伤员生命机能的关键环节。现场急救的内容有止血、包扎、固定、搬运、人工呼吸和心脏胸外按压六种。

(1)止血

现场急救比较常用的是加压包扎止血法,其止血方法可靠易行。具体操作方法是先用纱布、棉垫、绷带、布类等做成的垫子放在伤口的敷料上或直接放在伤口上再用绷带、三角巾等加压包扎。如果四肢较大血管破裂,来用上述方法不能止血时也可使用止血带止血,即用带子的力量将出血血管的上端勒闭住以阻断血流,但结扎松紧要适度,以不出血为原则,结扎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小时。

(2)包扎

伤口包扎在现场急救中应范围很广,它有加压止血、保护伤口、固定骨折等作用。其材料最常使用的是绷带和三角巾。如果现场缺乏上述材料,可就便使用衣服、毛巾、棉织品等,使用前如能进行消毒处理更好。

(3)固定

对骨折、肢体严重挤压伤和软组织大面积损伤者必须进行临时固定。对开放性骨折及软组织损伤,首先应止血、包扎,而后固定。固定时夹板与软组织间应加垫,以免肢体受压损伤。固定时松紧要适度,牢固可靠。固定材料可就地取材,如木板、竹片、树枝等,也可利用躯干或健肢进行临时固定。

(4)搬运

对伤员做简单处理后,应迅速拨打电话呼叫救护车或用车辆将伤员送往医院做进一步治疗。搬运伤员时,动作要轻柔,避免震动。对一些伤情较重的伤员更要注意谨慎搬运,以防止进一步损伤。如搬运脊柱、脊髓受伤的伤员时应使用平板担架,搬运时注意平抬平放,避免扭伤。

(5)人工呼吸

部分伤员受伤后会出现呼吸困难或呼吸停止,如不及时抢救则会很快死亡。人工呼吸就是用人工的力量来帮助伤员呼吸,最后使其恢复自主呼吸的一种急救方法。在不影响急救的前提下,应把伤员放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做人工呼吸。首先检查伤口、鼻腔中有无泥沙、痰液,如有应予以清除。松开伤员衣领、内衣、裤带、胸罩以免妨碍胸廓运动,常用的呼吸方法是口对口呼吸,抢救人员将手置于伤员额部,加压使头后仰,另一只手抬举颈部或下颇,使口腔直轴与气道呈一直线,以利通气,用置于伤员前额上的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伤员的鼻子,操作者深吸一口气后随即吹入伤员口中直至胸部抬起为止,如果同时进行心脏胸部按压,两人操作,则每按压五次吹一口气,若现场仅有一人时,则可每胸外按压30次,连续快速吹气两次。

(6)心脏胸外按压

将伤员仰躺于地面或木板上,人工地、有节奏地按压胸骨中下1/3交界处或胸骨下陷3.5一4.5厘米。操作者左掌根贴于按压区,右手掌贴于左手掌背上,肘关节伸直,利用操作者自己上身的重量垂直下压,以100次/分钟频率按压(婴儿为120次/分钟),每次下压与放松的时间相等。直至心脏恢复有效搏动为止。胸外心脏按压与人工呼吸比例:单人或双人操作成人均为30:2(儿童在气道未受保护时单人操作比例为30:2,两人操作比例为15:2)

深圳市死亡赔偿标准:

7.如何进行交通事故的现场急救

谢女士在一个下雨天,被停车场一辆正在倒进车位的车撞倒, 左小腿骨折,倒地时头部摔伤出血。

当时肇事司机、保安和其他围 观人员都缺乏急救知识,看到其受伤,虽然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但 在救护车到来前,却不能对谢女士提供帮助,谢女士痛苦地躺在雨 中,头上的鲜血混合着雨水,流了一地,直到救护人员到来。 在交通事故现场,如果有人员受伤,应该按着一定程序进行 救援。

首先,应该警惕现场是否有起火、爆炸的可能,避免继发的 事故伤害。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一定要遵照高速公路的安全规 定,尽可能先将人员转移到路基边,同时要在150米外安放警示 如果时间允许,在转移伤员前,应进行初步检查,判断伤者的 伤情。

首先要检查伤员的神志、呼吸、脉搏或心跳。如果伤后只是一 过性意识丧失,时间不超过10〜20分钟,伤势可能不太严重。

如果 伤后一直昏迷或呈现昏迷、清醒、再昏迷的状态,还伴有剧烈持续 的头痛和频繁的呕吐、瞳孔散大或者大小不等的改变,说明脑损伤 比较严重。 垂危伤者的呼吸多变快、变浅、不规则。

如果伤员脉搏细而快、面色苍白、皮肤湿冷、呼吸浅而快,甚至出现呼吸困难,可能是出血 性休克或肺、胸膜损伤的表现。若昏迷的伤员脉搏慢而洪大、呼吸 慢而深,是脑损伤的表现。

在简单判断伤情后,应根据伤情以一定顺序进行急救。 如果存 在呼吸道不通畅,应先解除呼吸道阻塞,宜用手帕、手指清除伤员 口鼻中的泥土、呕吐物,并将伤员放置在侧卧位或俯卧位,以防室 息;如果发现大量出血,应先止血,可用干净手帕、衬衣将伤口压住 再行包扎;如果伤员的呼吸和心跳停止,应该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在交通事故现场,往往需要把伤员从毁损的车辆中解救出来, 或搬运至安全地带,或送到医院救治,这时一定要强调防止搬运造 成的“二次损伤”。高速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或翻转时,伤员的脊 椎,尤其是颈椎受伤的概率很高,不当的搬运可能造成脊髓受损, 导致截瘫。

因此,一定要预防诸如颈椎错位等造成脊髓损伤。 当抢救者从车厢内搬出重伤员时,可以用硬纸板、厚帆布之类 的东西,剪成适合颈部的两片,放在伤员颈部前后,再用布条包扎, 以防颈部活动引起颈椎移位,损伤脊髓。

此外,在搬动伤员到担架 上时,也要保持伤员头部与身体在轴向上的一致,并托住腰部,搬 动者用力要整齐一致,以防影响到脊髓。 如果伤员有骨折,在搬运前应进行妥善固定。

对于四肢骨折 者,可以就地取材,用木棍、木板、布条等将骨折肢体加以固定。在 没有合适材料的情况下可将伤肢与另一肢体一起绑扎。

在双肢之间 空隙部位填充衬垫,使得伤肢处于合适的位置。固定应超过邻近关 节,用柔软结实的材料绑牢扎紧。

不能将绑绳直接捆扎在伤口上, 或者让绳结压住伤肢。

8.交通事故处理常识有哪些

一、现场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公安机关根据检验或者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检验或者鉴定后应立即归还。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扣留交通事故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也不准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和货物。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负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尸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死者家属在接到通知后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尸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2

二、责任认定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相等责任、次要责任。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按《交通事故处理须知》第五条有关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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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解

交通肇事责任者根据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认定,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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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以上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者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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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它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

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认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其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6

六、程序

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有责任的当事人无故不到的,可以依法传唤。当事人发现办案人员与本交通事故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有权申请办案人回避。

预付抢救治疗费直接向医院交纳,凭据由预付的当事人保存。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的期限按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

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查明的,经在地区(市)一级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登报1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费用由另一当事方预付。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9.交通事故现场急救措施有哪些

交通事故现场急救措施如下: 一、现场组织:临时组织救护小组,统一指挥,避免慌乱,要立即扑灭烈火或排除发生火灾的一切诱因,如熄灭发动机、关闭电源、搬开易燃物品,同时派人向急救中心呼救。

指派人员负责保护肇事现场,维持秩序。开展自救互救,做好检伤分类,以便及时救护。

根据分类,分轻重缓急进行救护,对垂危病人及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心脏按压和口对口人工呼吸。对意识丧失者宜用手帕、手指清除伤员口鼻中泥土、呕吐物、假牙等,随后让伤员侧卧或俯卧。

对出血者立即止血包扎。如发现开放性气胸,进行严密封闭包扎。

伴呼吸困难张力性气胸,条件许可时,可在第二肋骨与锁骨中线交叉点行穿刺排气或放置引流管。 骨折处进行固定。

对呼吸困难、缺氧并有胸廓损伤、胸壁浮动(呼吸反常运动)者,应立即用衣物、棉垫等充填,并适当加压包扎,以限制浮动。 二、正确搬运: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抢救人员特别要预防颈椎错位、脊髓损伤,须注意: (1)凡重伤员从车内搬动、移出前,首先应在地上放置颈托,或行颈部固定,以防颈椎错位,损伤脊髓,发生高位截瘫。

一时无颈托,可用硬纸板、硬橡皮、厚的帆布,仿照颈托,剪成前后两片,用布条包扎固定。 (2)对昏倒在坐椅上伤员,安放颈托后,可以将其颈及躯干一并固定在靠背上,然后拆卸座椅,与伤员一起搬出。

(3)对抛离座位的危重、昏迷伤员,应原地上颈托,包扎伤口,再由数人按脊柱损伤的原则搬运伤员。 动作要轻柔,腰臀部托住,搬运者用力要整齐一致,平放在木板或担架上。

三、现场急救后伤员根据轻重缓急由急救车运送。千万不要现场拦车运送危重病人,否则由于其他车辆缺乏特殊抢救设备,伤员多半采用不正确半坐位、半卧位、歪侧卧位等而加重伤势,甚至死于途中。

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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