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塔吊安全使用常识培训课件

2022-05-30 综合 86阅读 投稿:走心

1.塔吊的操作要领及安全要领

一、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严禁非驾驶人员进入驾驶室内。

二、开机前应认真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有无磨损裂纹和损坏现象,传动联接部位螺丝是否松动,各部电器元件是否良好,线路连接是否安全可靠,传动部分、润滑部位是否正常,并进行空运转,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行走式塔吊作业前,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检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

三、工作时应服从指挥,坚持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严禁吊钩有重物是墩开驾驶室,操作中做到二愠 快,即:起吊、下落慢,中间快。

四、下降吊钩或吊物件时,如遇信号不明,发一下面有人或吊钩前面有障碍物时应立即发了信号,服从指挥人员信号指挥。

五、操纵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转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爱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提倡文明开机,开机时由慢到快,停机时由快到慢,机未停妥严禁变换行驶方向。

2.塔吊的安全操作规程

原发布者:勤奋的hukaiq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2、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3、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6、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7、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9、严禁

3.塔吊安全常识

建筑用塔吊是我们常用的一种塔吊,也是在塔吊租赁公司比较受欢迎的一种。塔式起重机的动臂形式分水平式和压杆式两种。

动臂为水平式时,载重小车沿水平动臂运行变幅,变幅运动平衡,其动臂较长,但动臂自重较大。动臂为压杆式时,变幅机构曳引动臂仰俯变幅,变幅运动不如水平式平稳,但其自重较小。

塔式起重机的起重量随幅度而变化。起重量与幅度的乘积称为载荷力矩,是这种起重机的主要技术参数。通过回转机构和回转支承,塔式起重机的起升高度大,回转和行走的惯性质量大,故需要有良好的调速性能,特别起升机构要求能轻载快速、重载慢速、安装就位微动。一般除采用电阻调速外,还常采用涡流制动器、调频、变极、可控硅和机电联合等方式调速。

为了确保安全,塔式起重机具有良好的安全装置,如起重量、幅度、高度和载荷力矩等限制装置,以及行程限位开关、塔顶信号灯、测风仪、防风夹轨器、爬梯护身圈、走道护栏等。司机室要求舒适、操作方便、视野好和有完善的通讯设备。

塔吊检验要点

1)金属结构情况特别是高强度的螺栓,它的连接表面应清除灰尘、油漆、墨迹和锈蚀,并且使用力矩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2)各机构传动系统,包括各工作传动机构的轴承间隙是否合适,齿轮啮合是不是良好及制动器是否灵敏。

3)钢丝绳及滑轮的磨损情况,固定是否可靠。

4)电气元件是否良好,名接触点的闭合程度,接续是否正确和可靠。

5)行走轮与轨道接触是否良好,夹轨钳是否可靠。装设附着装置、内爬装置时,各连接螺栓及夹块是否牢固可靠。

4.塔吊安全常识

建筑用塔吊是我们常用的一种塔吊,也是在塔吊租赁公司比较受欢迎的一种。

塔式起重机的动臂形式分水平式和压杆式两种。 动臂为水平式时,载重小车沿水平动臂运行变幅,变幅运动平衡,其动臂较长,但动臂自重较大。

动臂为压杆式时,变幅机构曳引动臂仰俯变幅,变幅运动不如水平式平稳,但其自重较小。 塔式起重机的起重量随幅度而变化。

起重量与幅度的乘积称为载荷力矩,是这种起重机的主要技术参数。通过回转机构和回转支承,塔式起重机的起升高度大,回转和行走的惯性质量大,故需要有良好的调速性能,特别起升机构要求能轻载快速、重载慢速、安装就位微动。

一般除采用电阻调速外,还常采用涡流制动器、调频、变极、可控硅和机电联合等方式调速。 为了确保安全,塔式起重机具有良好的安全装置,如起重量、幅度、高度和载荷力矩等限制装置,以及行程限位开关、塔顶信号灯、测风仪、防风夹轨器、爬梯护身圈、走道护栏等。

司机室要求舒适、操作方便、视野好和有完善的通讯设备。 塔吊检验要点 1)金属结构情况特别是高强度的螺栓,它的连接表面应清除灰尘、油漆、墨迹和锈蚀,并且使用力矩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2)各机构传动系统,包括各工作传动机构的轴承间隙是否合适,齿轮啮合是不是良好及制动器是否灵敏。 3)钢丝绳及滑轮的磨损情况,固定是否可靠。

4)电气元件是否良好,名接触点的闭合程度,接续是否正确和可靠。 5)行走轮与轨道接触是否良好,夹轨钳是否可靠。

装设附着装置、内爬装置时,各连接螺栓及夹块是否牢固可靠。

5.建筑施工塔吊安全培训的内容有哪些

一、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1、《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2、《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修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作业时存在的危险因素:触电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其它伤害 三、安全注意事项1、塔吊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听收音机、玩手机等)。3、熟知和掌握塔机的性能,经常检查各机械部件是否正常,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对自己不能排除的要上报领导派专业人员维修,严禁带病作业。

4、吊车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必须服从。5、吊车司机在起吊时要鸣铃示警,必要时在吊运中也要鸣铃,通知受吊物威胁的地面人员撤离。

6、吊车司机必须熟练掌握通用手势信号和有关各种指挥信号,必须与指挥人员相互密切配合。指挥人员所发出的信号如有不明确的时候,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待明确信号后,方可继续操作。

7、塔吊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2信号不清楚不准吊;3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8小零散物料无容器不准吊;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8、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下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9、吊运任何东西时,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10、停止作业前必须切断操作室电源。11、有权对危险作业场所提出安全防护要求,拒绝执行违章指挥指令。

12、有义务提出改进安全管理及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和建议,并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四、事故应急程序 发生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事发现场有关负责人接警后要立即组织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按照“先救人,后护物”的原则,开展自救工作。在组织自救时,注意保护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止发生后续事故,同时以最快的速度向直管领导报告事故情况(主要包括事故类别、伤亡人数及伤情、组织自救的大致情况等);直管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作出相应的反应,同时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项目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自救程序:1、迅速检查事故现场安全状况,确认无危险因素后,立即对事故受害人进行救援。2、将事故受害人转移到安全地点。

3、利用各种有效的方法报告事故情况,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4、检查伤者伤情,根据伤者伤情,对其采取止血包扎、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骨折固定等急救措施。

5、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赛为安全-安全培训。

6.塔吊安全使用与管理

1,资料管理施工企业或塔机机主应将塔机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拆装许可证、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液压系统图、司机操作证、塔机基础图、地质勘察资料、塔机拆装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主要零部件质保书(钢丝绳、高强连接螺栓、地脚螺栓及主要电气元件等)报给塔机检测中心,经塔机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获得安全使用证,以及安装好以后同项目经理部的交接记录,同时在日常使用中要加强对塔机的动态跟踪管理,作好台班记录、检查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包括小修、中修、大修)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字,在维修的过程中所更换的材料及易损件要有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并将上述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建立一机一档台帐。

2,拆装管理塔机的拆装是事故的多发阶段。因拆装不当和安装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占有很大的比重。塔机拆装必须要具有资质的拆装单位进行作业,而且要在资质范围内从事安装拆卸。拆装人员要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有一定的拆装经验并持证上岗,同时要各工种人员齐全,岗位明确,各司其职,听从统一指挥,在调试的过程中,专业电工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很重要,电工要持电工证和起重工证。

3,塔机基础是塔机的根本,实践证明有不少重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塔吊基础存在问题而引起的,它是影响塔吊整体稳定性的一个重要因素。

4,塔吊间的安全距离。塔吊在平面布置的时候要绘制平面图,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小区,住宅楼多,塔吊如林,更要考虑相邻塔吊的安全距离,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上都要保证不少于2m的安全距离,相邻塔机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发生干涉,尽量保证塔机在风力过大时能自由旋转。塔机后臂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50cm。塔机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塔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够要求的要搭设防护架,防护架搭设原则上要停电搭设,不得使用金属材料,可使用竹竿等材料。

5,安全装置。为了保证塔机的正常与安全使用,要求塔机在安装时必须具备规定的安全装置

6,稳定性。塔式起重机高度与底部支承尺寸比值较大,且塔身的重心高、扭矩大、起制动频繁、冲击力大,增加它的稳定性

7,电气安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塔吊的专用开关箱也要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漏电保护器的脱扣额定动作电流应不大于 30mA,额定动作时间不超过0.1s.司机室里的配电盘不得裸露在外。

9,安全操作塔式起重机管理的关键还是对司机的管理。

10,安全检查。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后和日常使用中都要对它进行检查。

11,退出机制国家明令淘汰机型要坚决禁止使用,年久失修塔机在鉴定修复后要限制荷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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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塔吊信号工的基本知识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1) 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 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 (3) 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 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 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 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

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 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 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 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 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

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 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

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 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 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7) 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8)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 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

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21)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2) 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4) 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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