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小常识板报

2022-01-28 综合 86阅读 投稿:天有情

1.法律知识手抄报内容

手抄报的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板块。

1.我们与法 2.名人名言 3.《未成年人保护法》摘录 4.违法案例与启示

我们与法: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由于社会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名人名言: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鲁赫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未成年人保护法》摘录

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

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违法案例与启示:

四超级网虫两个月偷车8辆得赃款全为上网

4名14至16岁的始兴县花季少年,家境并不贫寒,但却在短短的两个多月里时分时合,盗窃摩托车8辆,将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上网。民警将他们抓获后发现,他们都是以网吧为家的“超级网虫”。

4月12日,当他们在仁化县城某网吧昏天黑地玩了一天一夜,发现口袋空空,便将目光瞄准一辆“本田”摩托车……

就在他们得手后欲驾赃车回始兴县销赃之际,落入了仁化县公安局仁化镇派出所民警布下的法网。

其中一个少年谢某今年16岁,已经辍学,他告诉民警:“反正一天到晚都在上网,饿了,就叫上一份快餐,困了,就睡在网吧的长凳上,没钱了就出来弄点(指偷东西)。我先后和‘朋友’一起偷了5辆摩托车卖钱,一般每台摩托车可卖到500元左右。”

经审讯,4名少年交代,自今年春节后他们时分时合,先后在始兴县、仁化县等地盗窃8辆摩托车的违法犯罪事实。

我们要以此为鉴,尊法守法。

2.法制宣传手抄报内容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

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

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

教育无小事; 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小结: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小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小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将来我们才能成为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教授青少年自我保护二十招 第1招 警惕“黄狼”入室 健康第一,高尚情趣。

抗拒诱惑,抵制黄毒 第2招 学会独处 独自在家,不必害怕,管好自己,安全潇洒 第3招 现代居室内的安全 现代居室,空间有限,安全规则,牢记心间 第4招 不要轻易“打”“听” 要打电话,先问费用,量入为出,全家安宁 第5招 正确对待宠物 宠物可爱,不可迷恋,狂犬病毒,预防在前 第6招 预防20世纪“新瘟疫” 艾滋病毒,可以预防,洁身自爱,永保健康 第7招 餐桌上,噎着怎么办 食物噎住,压腹咳出,细嚼慢咽,麻烦免除 第8招 求助“快速突击队” 紧急危险,求助莫慢,快拨110,转危为安 第9招 久戴耳机有害无益 保护听力,少用耳机,音量适度,轻松惬意 第10招 “电老虎”屁股摸不得 电是老虎,不可糊涂,预防触电,请教父母 第11招 火里逃生 防火须知,勿当儿戏,火警电话,不可忘记 第12招 未成年少女自护 少女合群,防止无助,冷静机智,勇敢自护 第13招 学会使用家电产品 家电便利,用前学习,合理使用,遵循规律。 第14招 电脑与自护 电脑神奇,积极学习,你是主人,莫做奴隶。

第15招 招谨防铅中毒 铅会毒人,慎选器皿,装修防铅,处处小心。 第16招 把好你的“健康之门” 爱牙护牙,防止龋齿,断牙可植,就医及时。

第17招 注意厨房中的安全 厨房学艺,细心有序,边学边做,安全第一。 第18招 安全使用煤气 煤气危险,用毕即关,注意通风,防患未然。

第19招 不做小烟民 吸烟成瘾,疾病缠身,健康自尊,不做烟民。 第20招 面对校园暴力 不卑不亢,自卫适当;对症下药,人人舒畅。

第21招 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学法懂法,依法行动;合法权益,应当力争。 第22招 守护好你的“司令部” 保护大脑,谨慎用药,精神卫生,至关重要 案例: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

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

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

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

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

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

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青少年法制学习刻不容缓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突出 日前记者从某市公安局获悉,在8月25日至30日一周,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发现一个值得关注的特点: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突出。 近日在该市的石景山分局和东城分局先后在三天内打掉了两个盗窃犯罪团伙,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其中7名是未成年人,年龄最小的只有14岁。

8月中旬,朝阳分局连续打掉两个骑摩托车抢夺作案的犯罪团伙,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破获骑抢案件24起,被抓获的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6人不满16岁,有2人是在校学生。为此,警方呼吁,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应该引起家长、老师以及全社会的关注。

(二)青少年法制学习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专家指出,初始犯罪年龄与犯罪率有很大关系。11岁开始犯罪的为65%;12--15岁开始犯罪的为54%;16--21岁开始犯罪的为46%。

成年犯罪中早年发生犯罪的比成年后开始犯罪的多七倍。理论上来说,预防好青少年犯罪,可减少6/7犯罪。

今年1--5月份,在校中学生犯罪情况(含职高、寄宿、中专)共计25件、41人 ,其中未成年人32人,成年人9人,女性5人, 占整个未成年人犯罪的25%。占所有案件的2.19%。

学生主要集中在职高、寄宿学校。涉嫌犯罪的职高生有20名,寄宿生有10名,。

3.有关中学生法律知识的手抄报内容

有关中学生法律知识的手抄报内容如下:‍

1,法制手抄报之法律知识:与法同行

法制是一种公平的规则,它是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一国家的强制力的保证实施为手段。手抄报的主要内容:五五“普法宣传”标语、普通教育、犯罪的含义、交通安全、法制宣传语。

2法制手抄报之法律知识:法制园地,小律师

我们的生活中因为有了法律,法制使更多的人身得到保护和权益的维护。手抄报的主要内容:青少年法律、独自在家时有人叫门怎么办、历年法制宣传活动主题。

3,法制手抄报之法律知识:普法园地

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以国家强制力的保证实施为手段。手抄报的主要内容:五五普法宣传标语、普法教育、犯罪的含义、遇到绑架怎么办。

4.法律知识手抄报内容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

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

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

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染上赌博和玩游戏机,为弄钱以绑票索要钱物2万余元,并将9岁男孩杀死,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像绍兴前几年也有结帮搞派团伙作案的,如“东街帮”、“城南帮”等。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

②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等。

他们大多闲散在社会,无所事事,极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

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

5.我要做一个普法知识伴我成长的手抄报,

1、基本要求:小学生不得玩火.一是不得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二是不得随意点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三是不得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更不允许将点燃的鞭炮乱扔.在火灾现场,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坚持先逃生的原则. 2、火灾的处理办法 家中起火,不要慌张,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果炒菜时油锅起火,迅速将锅盖紧紧盖上,使锅里的油火因缺氧而熄灭,不可用水扑救.房间内起火时,不能轻易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形成大面积火灾.纸张、木头或布起火时,可用水来扑救,而电器、汽油、酒精、食用油着火时,则用土、沙泥、干粉灭火器等灭火.若火势已大,必须立即报火警.被火围困时,应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脱离险境.如俯下身体,用湿布捂鼻.3、发生火灾应如何报警?如果发现火灾发生,最重要的是报警,这样才能及时扑救,控制火势,减轻火灾造成损失.火警电话的号码是 119.这个号码应当牢记,在全国任何地区,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的电话号码都是一样的.格根据这个号码,每年的11月9日,被确定为消防安全日.不能随意拨打火警电话,假报火警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在没有电话的情况下,应大声呼喊或采取其他方法引起邻居、行人注意,协助灭火或报警. 4、遭遇火灾如何正确脱险?遭遇火灾,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 1)一旦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另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湿衣服、用温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再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的,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缓火势蔓延. 5)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的通道.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6)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时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然后再顺窗滑下,要尽量缩小下落高度,做到双脚先落地.7)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8)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6.法制教育手抄报内容50个字

我们与法: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由于社会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7.法制手抄报内容,要简练一点的

八荣八耻手抄报版面设计 1、题目:知荣识辱小事做起 知荣识辱小事做起“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是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内容之一。

如何做到为人民服务?今天刊登的李云合、陈玉芝的事迹给了我们答案:知荣识辱,要从小事做起。 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对“琐碎小事”、“小节”不屑一顾,总想着干些惊天动地的大事。

有些小事的确微不足道,但积累到一定量时,文秘吧小事也能演绎出精彩大事情。李云合默默无闻十年义务护树,换来的是优美的景区环境;陈玉芝风雨无阻十四载无偿送信,带给乡邻的是生活便利。

他们用一点一滴的小事,写出了“为人民服务”的大文章。正确的荣辱观不仅影响社会风气,体现社会价值导向,标志着社会文明程度,对社会经济发展也有巨大作用。

我们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就要从身边小事做起。 2、题目:从我做起 践行“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周一升旗仪式上,学生们铿锵有力的誓言拉开了长征学校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教育活动的序幕。

总书记总书记最近提出的“八荣八耻”重要论述,涵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要求,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是改进和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践行“八荣八耻”,学校决定开展“五个一”活动,文秘吧即利用升旗仪式,开展一次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国旗下讲话”教育活动;各班举办一次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主题班会;每个教室、教师办公室张贴一张“八荣八耻”座右铭或宣传画;学校设计好一个“八荣八耻”主题教育网页;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一份开展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梁启超先生在《少年中国说》一文中曾经这样说,“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我们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把青少年培养成什么样的接班人,树立怎样的价值观、道德观,关系着祖国的兴旺,民族的前途。

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征程中,我们将以学校为主阵地,让社会主义荣辱观进课堂、进教材、进教案,努力使“八荣八耻”教育入耳、入脑、入心,让青少年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 希望对你有帮助~。

8.法制手抄报大全

一、什么是法律?法律是如何分类的? 1、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称。

2、按照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 3、根本法即宪法它规定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基木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等国家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其制定和修改必须经过特定的机关和特定的程序。

4、普通法即除了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它所规定的内容只限于某一专门社会关系方面的问题。普通法的制定必须依据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不得与宪法抵触。

二、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1、违法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政党武装力里、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公民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有过错的行为, 2、犯罪是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刑法处罚的行为。 三、青少年应注意的几种犯罪 1、盗窃罪 2、抢劫罪 3、伤害案中小学生之间打斗造成的伤害,在这方面有许多案例,有的给予了经济赔偿,有的甚至因此受了了刑事处分。

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 四、日常生活中应注意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1、不贪图小便宜,有句古话叫“贪小便宜,吃大亏”,在现实中我们有些小朋友因贪图一些小利使自己吃亏、上当,有时殃及家人的安危。

要记住世界上没有免费的蛋糕,天上也不会掉下馅饼。任何东西的取得必须靠诚实劳动取得,别无他途。

2、不听信陌生人的话(包括有些认识的人)。 五、诚信—是立人根本 诚信是做人的根本,体现在小朋友身上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不说脏话、谎话、认真学习,自己的事情自已办,爱清洁、讲卫生,对自己办的事情要勇于负责。

我们从小养成这样的好习惯将受益终生。下面讲一个我国外经贸副部长龙永图在比利时的一个小故事和美国一个在逃犯欠八美分的故事,相信这些故事能给小朋友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大家以后养成好的世界观会有启发的,谢谢大家! 四、什么是犯罪犯罪是违反法律规定,危害了国家危害了国家危害了国家、集体、社会、个人的利益,依照法律规定应受到法律惩罚的行为。

14周岁——16周岁有8种犯罪应追究:杀人、抢劫、强奸、投毒、放火、爆炸、故意伤害重伤或死亡、贩卖毒品。年龄小同样必须遵纪守法. 六、什么是违法行为违法是指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对社会有一定危害,应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应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应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

与犯罪的区别:轻微,没有违反刑法,不必受到刑罚四、常见的违法行为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结伙斗殴、寻衅滋事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非法携带、制作、贩卖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在公路上设置障碍、损毁,移动标志、私拉电网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如:殴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虐待家庭成员,侮辱他人或诽谤他人五,青少年学生怎样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1、要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要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能贪图享受,追求金钱; 2、要认真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律知识; 3、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 4、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 5、青少年要学会保护自己。参考法律《刑法》、《民法通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9.法制手抄报内容,急死了,快

小学生安全自护小常识 一、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

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 四、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 1、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

红灯亮时,不能过 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 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 2、有时红灯亮的时候,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这时也不 能过马路。

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可是,一眨眼的功夫, 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处的呢?应该看要 穿过的马路对面的那盏信号灯。

4、出巷子口或绿化丛时,不要突然跑过去,因为可能会有车子 正好路过。 5、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

法律小常识一1.如果你在街头看到有人兜售小国旗,你一定要知道这种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如果你仅仅是想装饰你的案头或房间,那么请你使用鲜花,而不要使用国旗。

2.如果你现在还很年轻,却很关心年老后的退休金问题,那么你首先应该关心的是你的单位是否已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3.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你的家庭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采取了人工授精的方法生育了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当然就是合法的婚生子。你必须充分保证他的一切权利得以实现,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之。

4.如果你遇到了一个司法人员,他张口就自吹自擂有通天的本领,并且步步紧逼向你要钱要物非要帮你办什么事不可,那么这个人可能就是冒牌货,你要当心了。 5.如果你下班回家发现被盗,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

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6.如果你接受了父母的大笔馈赠,最符合法律的做法是让你的父母给你写下字据。

因为将来一旦有纠纷,法律可只认证据。法律小常识二1.如果公安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滥用职权、刑讯逼供、徇私舞弊,你可以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是公安机关的信访部门。

2.如果你要打官司,至少该了解以下几种案件的收费情况。离婚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缴纳。

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案,每件缴纳50元到100元。财产案件,以争议金额的百分比缴纳。

千元以下,每件50元;千元至5万元,按4%缴纳;5万元至10万元,按3%缴纳;百万元以上,按0.5%缴纳。劳动争议案,每件30元至50元。

3.如果你面临着一场因你缺席而判决的对你不利的官司,那么你可以提出证据证明法院传唤方式不合法,即没有用传票,或者传票没有依法定方式送达给你,法院送达传票必须有回证。你以此为理由提出申诉,就可能赢得法院重审此案。

4.如果你是位女性,当你在公共场所受到骚扰时,你要义正词严地大声抗议。胆怯和忍气吞声只能引来更肆无忌惮的骚扰。

法律小常识三 这些招聘行为被禁止: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2.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3.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 5.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7.以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和岗位除外)。

法制小常识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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