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安全小常识,急求,谢谢
社会生活安全常识 中小学生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地接触了社会。
目前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中小学生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所以,中小学生很有必要学会正确认识遇到的人和事,明辨是非,区分真善美和假恶丑,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
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一、受到不法分子侵害如何报警 中小学生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
1、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2、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3、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二、怎样避免陌生人闯入家中 当同学们独自在家时,要注意避免陌生人进入而发生意想不到的危险。1、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防护栏等。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3、如果有人以推销员、修理工等身份要求开门,可以说明家中不需要这些服务,请其离开;如果有人以家长同事、朋友或者远方亲戚的身份要求开门,也不能轻信,可以请其待家长回家后再来。
4、遇到陌生人不肯离去,坚持要进人室内的情况,可以声称要打电话报警,或者到阳台、窗口高声呼喊,向邻居、行人求援,以震慑迫使其离去。5、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三、外出或在公共场所自我防范 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同学们遇到的社会情况会比较复杂,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在自我防范方面应当注意:1、应当熟记自己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以及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等,以便在急需联系时取得联系。2、外出要征得家长同意,并将自己的行程和大致返回的时间明确告诉家长。
3、外出游玩、购物等最好结伴而行,不独来独往,单独行动。4、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礼物、玩具、食品,与陌生人交谈要提高警惕。
5、不把家中房门钥匙挂在胸前或放在书包里,应放在衣袋里,以防丢失或被坏人抢走。6、不独自往返偏僻的街巷、黑暗的地下通道,不独自一人去偏远的地方游玩。
7、不搭乘陌生人的便车。8、外出的衣着朴素,不戴名牌手表和贵重饰物,不炫耀自己家庭的富有。
9、携带的钱物要妥善保存好,不委托陌生人代为照看自己携带的行李物品10、不接受陌生人的邀请同行或做客。11、外出要按时回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设法告知家长。
四、被歹徒盯上怎么办 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为了某种目的,常会以中小学生作为侵害对象,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下列措施:l、发现被歹徒盯上,不能惊慌,要保持头脑清醒、镇定。同时,根据自己的体力和心理状态、周围情况、歹徒的动机来决定对策、2、如果只是被歹徒盯上,应迅速向附近的商店、繁华热闹的街道转移,那里人来人往,歹徒不敢胡作非为;还可以就近进入居民区、求得帮助。
3、如果被歹徒纠缠,应高声喝令其走开,并以随身携带的雨伞和就地拣到的木棍、砖块等作防御,同时迅速跑向人多的地方。4、遇到拦路抢劫的歹徒,可以将身上少量的财物交给歹徒,应付周旋,同时仔细记下歹徒的相貌、身高、口音、衣着、逃离方向等情况,待事后立即向民警或公安部门报告。
5、如果遇到凶恶的歹徒,自己又无法脱离危险,就一定要奋力反抗,免受伤害。反抗时,要大声呼喊以震慑歹徒;动作要突然迅速,打击歹徒的要害部位,在此过程中要不断寻找机会脱身。
6、应切记,不到迫不得已时不要轻易与歹徒发生正面冲突,最重要的是要运用智慧,随机应变。五、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防范措施 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也常常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目标。
学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应注意: 1、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性,不给坏人可乘之机。2、晚上人睡前要关好门窗,并检查插销是否牢固。
3、夜晚有人来访,不轻易开门接待;陌生人生来访,一定不要开门,坚决拒之门外。4、夜晚到室外上厕所,要穿好衣服,结伴同行,最好携带电筒以及防卫用具等。
5、假期不回家的学生,应集中就寝,避免独居一室。 6、宿舍中可以准备一些木棍等防卫用具,一旦遭受袭击,要团结一致;坚决自卫,与坏人搏斗;同时大声呼救或者设法报警,以求得援救。
2.社区安全生产包括哪些内容
随着社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区居民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形成了社区人员所属单位不同,人员素质层次不一,流动性较大、人员居住集中的地方和商业网点云集的地方、缺乏有效的安全制度管理的特点,正是这些特点也使社区存在着许多不稳定因素,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这些特点给社区带来了许多安全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在放生产安全、防煤烟、防火、防盗等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再加上社区管理的范围和职能在逐步增强,工作难度在增大,而人们固有的观念对社区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使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得不到真正的落实,社区安全工作也随之成为工作的热点和难点。我认为,做好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需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考虑:
一、加强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赢得全社区居民的支持和积极参与是关键,做好宣传工作,必须要充分利用宣传横幅、电教宣传、宣传橱窗、黑板报、安全知识挂图等,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注生命的舆论氛围。利用社区文化活动,体育活动,进行安全知识宣传,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安全月”活动的实施,并积极组织一些“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主题的社区活动。
二、要及时查找隐患,堵塞漏洞,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社区要充分发挥居民和员工的作用,建立自上而下的一个有效管理机制,对辖区单位、商业网点各住宅居民楼院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并对安全隐患逐一进行登记,做到日检月查,节假日期间重点进行检查。对各项安全工作落实不到、责任落实不清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在做好检查记录的同时及时复查,切实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制度,长抓不懈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基础,而领导重视是抓好安全生产的保障,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深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着手,制定可行的事故责任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制度。同时也要制定奖惩制度,做到安全生产“责任重担众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切忌将制度讲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不放在心上、使制度流于形式。通过制度管人、管事,安全生产长抓不懈,才能有效克服以往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时松时紧现象。
四、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有位”、“有数”、“有责”。
“有位”。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在社区全体居民的思想和脑海中,时时想着个人安全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安全生产工作提到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上来;“有数”。社区主管领导及安全管理负责人必须对社区内的各单位及存在危险隐患的重点部位及隐患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坚持检查和整治相结合,坚决做到对查处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努力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责”。在其位谋其政,守土有责任,保一方平安,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各口、各部门、各班组的职责、任务、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层层落实、人人有责,做到谁的工作谁落实,谁的责任谁承担,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民生活质量在不断提高的同时,各种灾害及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在不断的攀升,直接威胁着我们的家庭、生命、财产。因而安全社区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建设安全社区,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一位居民的责任和义务,为了我们的社区更安全、家庭更和睦,让我们共同担负起社区安全生产的重担吧!
3.社区基本知识
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是社会有机体最基本的内容,是宏观社会的缩影。社区的特点是有一定的地理区域;有一定数量的人口;居民之间有共同的意识和利益;有着较密切的社会交往。
社区文化则是一种特殊社会文化,是在社区这一特定的社会组织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城市社区文化是指城市社区居民在特定区域内、在长期活动过程中形成的。
社区功能有以下几种:
1、管理功能:管理生活在社区的人群的社会生活事务。
2、服务功能:为社区居民和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
3、保障功能:救助和保护社区内弱势群体。
4、教育功能:提高社区成员的文明素质和文化修养。
5、安全稳定功能: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扩展资料:
社区管理具有下列特点:
区域性、层次性、互助性、复杂性、综合性、动态性
1、社区管理的地域和人群相对固定;
2、社区管理的组织形式多样化,以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为主,其它政府职能机构的派出机构为辅;
3、社区管理的性质侧重于群众性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强调社区群众的参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区
4.社区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社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社区正常居民秩序,保护居民身心健康,确保社区居民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就、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定。
一、社区党委书记是社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社区安全工作有社区党委书记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工作小组、居民组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社区的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社区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问题,提高警惕,把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社区经常对居民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要对居民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四、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不隐瞒责事故。 五、建立健全领导值班、志愿者制度,加强居民教育、安全活动的管理,保障社区秩序正常。
六、加强对社区干部教育,树立敬业爱民思想,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居民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 七、社区经常检查围墙、栏杆、扶手、楼梯、体育器械、消防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因素的设施姚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的安全与可靠。
5.居民住宅安全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安部令 第49号
一九九六年一月五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居民住安全防范功能,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本规定所称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是指附属于住宅建筑主体并具有安全防范功能的防盗门、防盗锁、防踹板、防护墙、监控和报警装置,以及居民住宅或住宅区内附设的治安值班室。
第四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必须具备防撬、防踹、防攀缘、防跨越、防爬入等安全防范功能。
第五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适用、安全、经济、美观;
(二)符合消防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和城市容貌规定;
(三)符合当地居民习俗;
(四)因地制宜。
第六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应当纳入住宅建设规划,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 设计单位应当依据与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有关的规范、标准、规定进行设计。
第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批的有关住宅建筑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部分。对不符合安全防范设施规范、标准、规定的设计文件,应责成原设计单位修改。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防范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必须修改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通知书及相应的图纸并报设计审批部门重新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所用产品、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并经鉴定合格的产品。未经鉴定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采用。
第十一条 城市居民住宅竣工后,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住宅管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对安全防范设施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所需费用,由产权人或使用人承担。
第十三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管理,由具体管理住宅的单位实施。
公安机关负责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居民住宅区的防护墙、治安值班室等公共安全防范设施应由产权人和使用人妥善使用与保护,不得破坏或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 公民和单位有责任保护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对破坏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增补、修改、停工、返工、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按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设计的;
(二)擅自改动设计文件中安全防范设施内容的;
(三)使用未经鉴定和鉴定不合格的产品、材料、设备的;
(四)安全防范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
有(三)、(四)行为之一,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者负责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破坏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由公安机关责令其改正、恢复原状,并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安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1996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