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度的基本常识
创始于隋,形成于唐,完备于宋,强化于明,至清趋向衰落。
在隋朝以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各代不同,但荐举任官制一直占有重要地位。
魏晋南北朝奉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把持乡举里选,垄断仕途。
隋朝科举考试属初创阶段,为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相结合。
唐承隋制,使科举考试制度化并逐步完善。唐初科举分两种:①常科,岁考一次;②制科,由皇帝主持,按形势需要临时下令举行。
宋朝科举沿唐之旧,更为完备。其科目以进士为重,增加殿试,由皇帝亲策。考试内容从神宗起改以经义为主。
明代科举仅进士一科。为强化专制主义君主集权,控制思想文化,明据元代科举命题取自朱熹《四书集注》之法,规定试卷应“代圣人之言”,以程朱理学观点指导作文。同时规定试卷须用八股文体写作。
以经义八股为考试内容的科举制度发展至清朝,弊端已暴露无遗。清初即有大臣建议改革,但清统治者为推行文化专制主义,将科举考试作为笼络汉族士大夫的手段和禁锢知识分子思想的工具,除分满人、汉人两榜录取以优待八旗子弟外,余皆承明之旧。
光绪三十一年(1905),随着近代科学文化的传入和国内民主革命运动的高涨,终于迫使清廷下令“停科举以广学校”,废除了行之千年的科举考试制度。
2.科举考试要经过哪些步骤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 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 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 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 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 又叫入学考试。
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 称童生。 乡试:也称为“大以”,是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 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 称秋闱(闱,考场)。
凡本省生员与监 生、贡生、荫生、官生,经科考、录 科、录遗考试合格者,均可应考。主考 官由皇帝委派。
考后发布正、副榜,正 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元。会试:各地于秋季发解举人,冬季 集中于京师礼部,参加于来春举行的考 试,称会试。
唐、宋时已然,至元代皇 庆二年始有其名。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 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又称“礼部试”、“春试”、“春闱”、“礼闱”。
考试 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 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 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成贡士 后可参加殿试。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 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 策问,以定甲第。 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 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
录取分 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 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 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 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 统称进士。
3.中国古代科考的详细历史知识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科举考试共分为四级: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
院试未考中前叫“童生”“童子”。考中后称“生员”“秀才”
乡试(大比)每三年考一次,参考者秀才,及格者员举人,第一名称解元。考期在八月,故又称“秋闱”。
会试是在乡试的基础上地蚝的。时间是在乡试的第二年春天,地点京城礼部官衙,考中后称“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由皇帝主持考试,考中了就叫进士。贡士才有参考资格。殿试分三甲(三等)录取。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殿试第一名叫状元,二名叫榜眼,三名探花。
八股文:又叫八比文、制文、时文。是乡试会试必做的一种文体。文章四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
4.我国古代科举制的详细过程
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制,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
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
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他令各州推举人才,参加考试,合格的可以做官。
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中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唐朝时,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扩充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武则天大力提倡科举,开创殿试和武举;唐玄宗把诗赋作为进士科主要考试内容。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5.介绍一下古代历朝历代的科举制度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
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
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 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
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
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
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
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
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
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
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
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
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 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
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 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
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
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
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
"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 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
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
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
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
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
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 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
"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
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 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
"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
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
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 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
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
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
6.什么是科举制度
中国的科举制度,大约滥觞于隋代,历经唐 宋、元各朝发展,乃成为国家取士用人的正途。
到了明代,制度愈形缜密,并创出一套以羁糜牢笼儒生的八股制义文体,清代又因袭前明遗规,办理更为严苛。有人形容科举是中国一千三百多年的人间炼狱,一点也不为过。
清朝末年,海运大开,西洋文化随之而来,所谓「代圣人立言」的八股文辞,已经不合时宜,清廷就在光绪三十一年颁布了开办学堂、停止科举的诏令,于是上一年的「甲辰正科」,就成为科举制度的绝响了。 停止科举考试,迄今将近百年,当年曾身历其境的儒生,早已凋零殆尽,但社会上一些与科举有关的名词,仍常挂在人们的嘴边,甚至习俗上也会受到若干影响。
当然时代在变,科举考试的一些弊病,无可否认的,在现代社会中仍改头换面,形成受人诟病的「新科举」,然而在没有更公平的方法之前,即使是几乎可与古代科举划上等号的各项考试,还会是许多人的梦魇。 清代各府县儒学生员,俗称秀才,为科举制度上最基本的功名,有了秀才资格,才能参加省级的举人考试(乡试)。
秀才考试又称小试或童子试,每三年举行二次。逢辰、戌、丑、未年,称为岁试,文武童生并考,逢寅、申、己、亥年,称为科试,只考文童生。
每次的考试,都必须经过县试、府试、院试(学政)三个阶段,考生无论年纪多大,通称为「童生」,但考试时则分「已冠」(十六岁以上)、「未冠」(十五岁以下)两个层级出题。县试共考六场,俗称一考五覆,县试第一名称「县案首」,有一不成文规定,将来院试必取进为秀才。
初进学的秀才,称为附生,附生升廪生,廪生升岁贡生(含恩贡生),都必须经过岁试,依次递补。廪生出贡,有一定年限,例如清初台湾府学是每年一贡,台湾、凤山、诸罗县学每二年一贡,彰化初设时四年一贡,到干隆末才改二年一贡。
这些依序出贡的贡生,便称为「岁贡」,假如出贡的年份,朝廷恰有重大庆典或喜事,则这年的岁贡,便称「恩贡」,恩贡有一项岁贡所无的特权,即非有重罪,学政不能呈请革去科名。正途出身的贡生,另有「拔贡」、「优贡」、「副贡」三种。
拔贡逢酉一选,也就是十二年考一次,优选者以小京官用,次选以教谕用。至于优贡,则是由地方教官保举品学兼优生员,项目呈送学政会同巡抚考试,非常难得。
副贡是由乡试卷中,选取文极佳却因额满见遗,或极好卷中稍有瑕疵的落第者,称为副贡。正途五贡之外,又有「准贡」、「廪贡」、「增贡」、「附贡」、「例贡」等名目,都由捐纳而来,视其身分,而名目也不相同。
从前的举人考试,三年一科,正式的名称叫「乡试」,也雅称为「乙科」,考上的就是举人了。乡试都在各省省会举行(每年秋八月)。
乡试的考场,称为「贡院」,每次须考三场,日各一场,共三日考完。 通过了乡试的举人,紧接着就是明年二月在京师举行的会试。
会试和乡试相同,都是三年一科,逢丑、未、辰、戌为会试之年。会试考试仍是三场,赴试的举子,都享受公费待遇,,公家应车船,称为「公车」。
中式会试,称为「贡士」,贡士第一名为「会元」,前十名为「元魁」,十一至二十名为「会魁」。贡士要经过保和殿覆试,且列等,才有资格参加殿试。
覆试的等第,将来作为进士甲第的依据。殿试也叫廷试,例于四月二十二日举行,地点仍是保和殿,殿试试卷写法有一定的格式,每份试卷,都须经八位读卷官阅过,最后拟定前十名进呈御览,钦定名次,一甲共三名,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其它七名列入二甲。
新进士受职前,又须经过朝考,朝考分三等,一等第一名称「朝元」,之后核计覆试、殿设、朝考三者的等第授职,优者授翰林院庶吉士或庶吉士,俗称「馆选」。 武科考试 其次,附带略谈清代的武科考试,武科的应试阶段与科名,大抵与文科相同。
如通过院试为武生员,武生员通过乡试为武举人,武举人通过会试、殿试为武进士,一甲的三鼎甲,也分别称武状元、武榜眼、武探花,其它一切仪注,也都与文科无异。文武之间的差异,最主要在于武科没有廪生、贡生阶段,另外武举人直接应殿试,也忽略了贡士阶段,当然更没有翰林这项荣衔了。
武试,所考项目以武技为主,童试分内外场共三场,先考外场,第一场考马射,第二场先考步射,通过这后,再试硬弓,次试刀、石(技勇)。外场之后,接着考第三场,默写武经,但实际上考生多不识字,终至流于形式,或干脆请人代写,形同虚设。
武乡试、武会试、殿试,仍不出马步射、硬弓、刀、石范围,只是过程更为严苛而已。
7.求我国古代的科举的详细制度
中国的科举制度,大约滥觞于隋代,历经唐 宋、元各朝发展,乃成为国家取士用人的正途。
到了明代,制度愈形缜密,并创出一套以羁糜牢笼儒生的八股制义文体,清代又因袭前明遗规,办理更为严苛。有人形容科举是中国一千三百多年的人间炼狱,一点也不为过。
清朝末年,海运大开,西洋文化随之而来,所谓「代圣人立言」的八股文辞,已经不合时宜,清廷就在光绪三十一年颁布了开办学堂、停止科举的诏令,于是上一年的「甲辰正科」,就成为科举制度的绝响了。 停止科举考试,迄今将近百年,当年曾身历其境的儒生,早已凋零殆尽,但社会上一些与科举有关的名词,仍常挂在人们的嘴边,甚至习俗上也会受到若干影响。
当然时代在变,科举考试的一些弊病,无可否认的,在现代社会中仍改头换面,形成受人诟病的「新科举」,然而在没有更公平的方法之前,即使是几乎可与古代科举划上等号的各项考试,还会是许多人的梦魇。 清代各府县儒学生员,俗称秀才,为科举制度上最基本的功名,有了秀才资格,才能参加省级的举人考试(乡试)。
秀才考试又称小试或童子试,每三年举行二次。逢辰、戌、丑、未年,称为岁试,文武童生并考,逢寅、申、己、亥年,称为科试,只考文童生。
每次的考试,都必须经过县试、府试、院试(学政)三个阶段,考生无论年纪多大,通称为「童生」,但考试时则分「已冠」(十六岁以上)、「未冠」(十五岁以下)两个层级出题。县试共考六场,俗称一考五覆,县试第一名称「县案首」,有一不成文规定,将来院试必取进为秀才。
初进学的秀才,称为附生,附生升廪生,廪生升岁贡生(含恩贡生),都必须经过岁试,依次递补。廪生出贡,有一定年限,例如清初台湾府学是每年一贡,台湾、凤山、诸罗县学每二年一贡,彰化初设时四年一贡,到干隆末才改二年一贡。
这些依序出贡的贡生,便称为「岁贡」,假如出贡的年份,朝廷恰有重大庆典或喜事,则这年的岁贡,便称「恩贡」,恩贡有一项岁贡所无的特权,即非有重罪,学政不能呈请革去科名。正途出身的贡生,另有「拔贡」、「优贡」、「副贡」三种。
拔贡逢酉一选,也就是十二年考一次,优选者以小京官用,次选以教谕用。至于优贡,则是由地方教官保举品学兼优生员,项目呈送学政会同巡抚考试,非常难得。
副贡是由乡试卷中,选取文极佳却因额满见遗,或极好卷中稍有瑕疵的落第者,称为副贡。正途五贡之外,又有「准贡」、「廪贡」、「增贡」、「附贡」、「例贡」等名目,都由捐纳而来,视其身分,而名目也不相同。
从前的举人考试,三年一科,正式的名称叫「乡试」,也雅称为「乙科」,考上的就是举人了。乡试都在各省省会举行(每年秋八月)。
乡试的考场,称为「贡院」,每次须考三场,日各一场,共三日考完。 通过了乡试的举人,紧接着就是明年二月在京师举行的会试。
会试和乡试相同,都是三年一科,逢丑、未、辰、戌为会试之年。会试考试仍是三场,赴试的举子,都享受公费待遇,,公家应车船,称为「公车」。
中式会试,称为「贡士」,贡士第一名为「会元」,前十名为「元魁」,十一至二十名为「会魁」。贡士要经过保和殿覆试,且列等,才有资格参加殿试。
覆试的等第,将来作为进士甲第的依据。殿试也叫廷试,例于四月二十二日举行,地点仍是保和殿,殿试试卷写法有一定的格式,每份试卷,都须经八位读卷官阅过,最后拟定前十名进呈御览,钦定名次,一甲共三名,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其它七名列入二甲。
新进士受职前,又须经过朝考,朝考分三等,一等第一名称「朝元」,之后核计覆试、殿设、朝考三者的等第授职,优者授翰林院庶吉士或庶吉士,俗称「馆选」。 武科考试 其次,附带略谈清代的武科考试,武科的应试阶段与科名,大抵与文科相同。
如通过院试为武生员,武生员通过乡试为武举人,武举人通过会试、殿试为武进士,一甲的三鼎甲,也分别称武状元、武榜眼、武探花,其它一切仪注,也都与文科无异。文武之间的差异,最主要在于武科没有廪生、贡生阶段,另外武举人直接应殿试,也忽略了贡士阶段,当然更没有翰林这项荣衔了。
武试,所考项目以武技为主,童试分内外场共三场,先考外场,第一场考马射,第二场先考步射,通过这后,再试硬弓,次试刀、石(技勇)。外场之后,接着考第三场,默写武经,但实际上考生多不识字,终至流于形式,或干脆请人代写,形同虚设。
武乡试、武会试、殿试,仍不出马步射、硬弓、刀、石范围,只是过程更为严苛而已。
8.对科举制度的详细说明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
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
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才。
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
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据史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
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
大业五年(609年)正月,又诏令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骄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等4科举人。这些虽都是临时取人之法,尚未形成制度,但分科举人的特征,以具科举制的雏形。
大业年间,隋炀帝还曾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去士,这标志着科举制已经诞生了。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
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
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
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时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
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
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
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
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
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
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
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
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
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
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
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
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
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
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
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
他即位后,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