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斯检查知识和实际操作的基础知识
瓦斯检查员应具备的业务知识
(1)矿井通风、瓦斯的基本知识及煤与瓦斯突出、煤尘、自然发火、采掘、电气的一般知识。
(2)矿井空气的主要成分、性质、来源及对人体的影响。
(3)矿井空气中有害气体及其性质、来源、危害及允许最高浓度。
(4)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甲烷检测仪的构造、工作原理、使用、维修、保养方法。
(6)通风安全设施、装备的种类、适用条件及质量标准。
(7)分工区域及相邻区域的通风系统。
(8)煤与瓦斯突出和自然发火的预兆。
(9)煤尘和放炮的有关知识。
(10)分工区域内通风、瓦斯和自然发火等隐患的变化情况。
(11)矿井反风的作用及应采取的措施。
3.瓦斯检查员应具备的实际操作技能
(1)会使用专用仪器熟练地检测井下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填写记录和填报有关报表。
(2)会测算矿井风量及采取火区气样。
(3)会处理瓦斯超限及局部瓦斯积聚。
(4)会使用各种排放瓦斯方法排放瓦斯。
(5)会检查分工区域的通风系统及掘进通风的“两闭锁”。
(6)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停风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根据煤与瓦斯突出和自然发火的征兆,安全地撤出人员。
(8)会分析分工区域内瓦斯来源、涌出规律,揭示防止瓦斯超限和积聚的措施,协助制定通风、瓦斯管理方案和措施。
(9)会看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瓦斯抽放系统图、瓦斯监测系统图、瓦斯地质图。
(10)会绘制分工区域的通风系统示意图。
(11)能够协助处理重大瓦斯,煤尘,火灾,,突出等事故。
4.瓦斯检查员的权力
(1)发现瓦斯超限、积聚、有害气体超过规定等严重隐患或发现自然发火、煤与瓦斯突出、瓦斯涌出异常等灾害预兆时,有权责令相应地点停止工作和撤出所有人员。
(2)在分工区域内,对有可能导致不安全甚至酿成火灾、爆炸、突出、水灾等重大事故的一切工作和行为,有权拒绝接受和制止。
(3)及时反映、处理危险情况,积极抢救事故。
(4)有权制止任何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
(5)对于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错误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控告。
(6)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
(8)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5.《规程》对瓦斯检查员的有关规定
(1)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规定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2)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2.瓦斯抽放有哪几种方法
瓦斯抽放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法:(1) 利用地面钻井进行瓦斯抽放(煤层气开发)。
利用地面钻井进行瓦斯抽放(煤层气开发)指的是,在井田范围内,由地面钻井穿透煤系地层,采取降压释放瓦斯技术,通过水力压裂对煤层游励进行一定时间瓦斯抽放,达到降低煤层和围岩瓦斯含量的目的。(2) 利用地面永久抽放瓦斯系统进行瓦斯抽放。
利用地面永久抽放瓦斯系统进行瓦斯抽放指的是,在地面设置抽放瓦斯泵房,利用瓦斯泵造成的负压将瓦斯从煤层中抽出,并且通过管路安全输送到地面,达到降低煤层和围岩瓦斯含量的目的。(3) 利用井下临时瓦斯抽放系统进行瓦斯抽放。
当井下局部地点积聚瓦斯涌出量较大时,可采用移动式瓦斯抽放泵对该地点进行瓦斯抽放。抽出的瓦斯进人总回风巷或矿井永久抽放瓦斯系统的管路中,排到地面,达到降低该地点煤层和围岩瓦斯含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