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度的基本常识
创始于隋,形成于唐,完备于宋,强化于明,至清趋向衰落。
在隋朝以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各代不同,但荐举任官制一直占有重要地位。
魏晋南北朝奉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把持乡举里选,垄断仕途。
隋朝科举考试属初创阶段,为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相结合。
唐承隋制,使科举考试制度化并逐步完善。唐初科举分两种:①常科,岁考一次;②制科,由皇帝主持,按形势需要临时下令举行。
宋朝科举沿唐之旧,更为完备。其科目以进士为重,增加殿试,由皇帝亲策。考试内容从神宗起改以经义为主。
明代科举仅进士一科。为强化专制主义君主集权,控制思想文化,明据元代科举命题取自朱熹《四书集注》之法,规定试卷应“代圣人之言”,以程朱理学观点指导作文。同时规定试卷须用八股文体写作。
以经义八股为考试内容的科举制度发展至清朝,弊端已暴露无遗。清初即有大臣建议改革,但清统治者为推行文化专制主义,将科举考试作为笼络汉族士大夫的手段和禁锢知识分子思想的工具,除分满人、汉人两榜录取以优待八旗子弟外,余皆承明之旧。
光绪三十一年(1905),随着近代科学文化的传入和国内民主革命运动的高涨,终于迫使清廷下令“停科举以广学校”,废除了行之千年的科举考试制度。
2.中国古代科举考试考什么内容 科举考试难吗
内容提要:自打隋朝大业四年(607年),隋炀帝以“试策”取士以来,直到1905年清政府正式废科举。
中国古代科举考试的演变趋势,应了一句老话:“把复杂的东西搞简单,那是能耐。”复杂的科举,考法越变越简单,就是为了考能耐。
自打隋朝大业四年(607年),隋炀帝以“试策”取士以来,直到1905年清政府正式废科举。中国古代科举考试的演变趋势,应了一句老话:“把复杂的东西搞简单,那是能耐。”
复杂的科举,考法越变越简单,就是为了考能耐。 考法最复杂的,当属唐朝,包含门类竟达五十多个,但真正分量极重的,就是两类考试:“明经”与“进士”。
好考一点的是“明经”,也就是基础知识考试,核心环节是“贴经”,就是找经典古文,遮住句中关键字词,让考生填出正确的。跟英语完形填空差不多。
难考的是“进士”,主要考诗赋,另外还有“论议”,也就是议论文写作。还有“对策”,是考时事政治问答,最后考“经义”,也就是默写古文。
从技术含量说,“进士”的难度大得多。成败关键是“诗赋”环节,不但考文采,更得看考生日常的作品和名望。
所以说“明经”考试,唐朝人叫“三十老明经”,也就是说这考试简单,三十岁考上都算没本事。说“进士”考试,却是“五十少进士”,也就是说这门考试太难,五十岁能考上,就算年轻有为了。
后来名垂青史的唐朝诗人里,“进士”考试落榜的,一抓一大把。典型如杜甫,写诗写到了“诗圣”级别,照样考不上。
3.科举考试具体是怎样的
从隋代开始,封建统治者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吏。
科举考试在中国历时1300 多年,影响巨大。以明清科举考试为据,对所涉及的一些常识作一介绍。
(一)院试又称郡试、道试。是参加过县试、府试后的童生取得生员资格的考试。
考中者 称秀才,才有资格“人泮”(进官办学校)学习。 (二)乡试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举行的考试。
取中者称“举人”,已有做官资格。第 一名称“解元”。
(三)会试每三年一次,会集各省举人在京城举行的考试。取中者称“贡士”(或“中式进 士”)。
第一名称“会元”(或“会魁”)。(四)殿试亦称“廷试”,是皇帝在殿廷亲自对会试考中的贡士所进行的面试。
按成绩分 为“三甲”(即三等):一甲:三名,叫“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亦称“殿元”),第二名称“榜 眼”,第三名称“探花”。
三人同称“三鼎甲”。二甲:若干名,均叫“赐进士出身”。
三甲:若干名,均叫“赐同进士出身”。如果某人在乡试、会试、殿试中均考取第一名(即解元、会元、状元),就叫“连中三元”。
4.古代科举考试
【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
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
《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
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
《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
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
《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
《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
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
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
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
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
《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
《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
《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
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
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参见“殿试”条。
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左右。
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会元】参见“会试”条。
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参见“乡试”条。
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
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
【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贡士】参见“会试”条。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举人】参见“乡试”条。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
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
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生员】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
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
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阿Q正传》中称赵少爷“茂才公”,表示讽。
5.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
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
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 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
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
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
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
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
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
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
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
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
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 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
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 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
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
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
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
"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 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
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
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
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
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
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 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
"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
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 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
"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
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
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 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
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
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
6.古代的科举考试都考哪些内容
隋唐以来,乡试(解试)与会试(省试)考试内容大致相同。
唐朝初年,进士科的考试仅考时务策。唐高宗时期,加试杂文、帖经。
到中宗神龙元年(705 年),科举考试就形成了“先帖经,然后试杂文及策”的三场考试制度。所谓“杂文”,在唐中宗以 前主要是指箴、铭、论、表之类,到唐玄宗天宝年间,才开始专用诗赋。
北宋初年,沿袭唐及五代旧制,科举考试时,主要考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帖《论语》十 帖,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偏重于以诗赋取士。北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王安石在 变法中改革贡举,进士科停考诗赋、帖经、墨义,改为四场考试:第一场考本经大义五道,第二场 考《论语》、《孟子》大义各三道,第三场考论一首,第四场考时务策三道。
南宋时期的进士科,分为经义进士和诗赋进士两种。诗赋进士,第一场诗赋各一首,第二场 论一首,第三场策三道;经义进士,第一场考本经大义三道,《论语》、《孟子》大义各一道;第二、第三场所考内容与诗赋进士相同。
明朝的乡试、会试分三场:第一场考“四书”义三道、“五经”义四道;第二场考论一首,判五 条,诏、诰、表各一道;第三场考经史策五道。 考试题目和答题主旨主要出自“四书”和“五经”之 中。
试卷行文是严格的八股文程式,并且答题内容和行文格式不得有任何的突破。 清朝的科举考试,沿袭明朝的制度,其中也屡有变更,至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成为定制: 第一场考“四书”文三篇、五言八韵诗一首,第二场考“五经”文五篇,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五 道。
清朝末年,因为时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反映在科举考试上也相应地出现了变更。光绪二 十七年(1901年),考试改为:第一场考中国政治史事论五篇,第二场考各国政治艺学策五道,第 三场考“四书”义二篇、“五经”义一篇。
但是,仅仅实行了三年,科举制度就被废除了。 至于殿试的内容,北宋前期是赋、诗、论三题。
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改为考时务策一 道。此后,元、明、清一直沿袭不改。
7.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
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
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才。
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中国以至东亚、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莫不受科举的影响。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材。
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
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
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政府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
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拻人材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
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的作用。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
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便自然能“身价十倍”。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
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
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
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
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
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士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
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
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
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朿䌸;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
另外科举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到了清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却多数都失意于科场。
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材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清政府为了奴化汉人,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内容。
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就算在科举被废除以后,它仍然在中国的社会中留下不少痕迹。例如孙中山所创立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规定五权分立,当中设有的“考试院”便是源出于中国的科举考试传统。
另外,时至今日科举的一些习惯仍然可以在中国大陆的高考中看见。例如分省取录、将考卷写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头装订起来,从而杜绝判卷人员和考生串通作弊、称高考最高分者为状元等等,俱是科举残留的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