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路面标记路线标记咋样识别常识
通标线的识别才法如下:
1、中心黄色双实线:此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此线用在划分;上下行方向各有两条或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而没有设里中央分隔带的道路,除交叉口或允许车辆左转弯(或回转)路段一般一般均连续设置。遇到这种黄色双实线,车辆禁越线、跨线、压线行驶。
2、中心黄色虚实线:此线表示一侧禁止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右转弯,虚线一侧准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此线为一条实线和一条与其平行的虚线组成的标线,用以划分在双向通行的三条机车道道路以及需要实行单侧禁止超越的其他道路上。
3、中心黄色单实线:此线用在上下行方向各只有一条或两条车道(一条机动车道和一条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和双方通行三条车道道路上以及上下坡、转弯路段及有其他危险需禁止超车的路段。遇到这种黄色实线,禁止车辆越线超车或压线行驶。
4、白色虚线: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或作为行车安全距离识别线;画于路口中时,用以引导车辆行进。
5、白色实线: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指示车 行遗的边缘设于路口时,可用作导向车道线或停止线。
6、黄色虚线: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
7、双白虚线:画于路口时,作为减速让行线;划于路段中时,作为行车方向随时间改变之可变车道线。
2.交通标线常识有哪些
交通标志、标线被人们称之为“无声的交警”,它向人们提示着在行车、走路时该怎样走,应注意什么等等交通信息,对维护交通秩序、保障行车安全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我国现行的交通标线共有17种,它们的名称和作用分别是: 1、车行道中心线。颜色为白色或黄色,作用是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
2、车道分界线。白色虚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
3、车行道边缘线。白色,用来表明车行道边线。
4、停止线。白色,表示车辆等候放行信号,或停车让行的停车位置。
5、减速让行线。白色,表示车辆必须减速让行。
6、人行横道线。白色条纹。
7、导流线。白色,表示车辆需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轧线越线。
8、车行道宽度渐变段标线。与中心线一致。
9、接近路面障碍物标线。颜色与中心线一致,表示车辆须绕过路面障碍物行驶。
10、停车标线。白色实线,表示车辆停放位置。
11、港湾式停靠站标线。 白色,表示车辆通向专门的分离引道和停靠位置。
12、出入口标线。白色,是为驶入或驶出匝道车辆提供安全交汇,减少突出部位碰撞的标线。
13、导向箭头。白色箭头实线,用以引导行车方向。
14、导向道线。黄色实线,划在路口停车线以外,用以标明导向车道。
15、导流带。白色条纹带,划在畸形路口或路面,用来分导车流。
16、路面文字标记。黄色,用以指示或限制车辆行驶标记。
17、禁停线。黄色网状条纹,一般用于重要单位、部门前,禁止车辆在内停放。
3.交通标志线应如何识别
(一)车行道中心线 车行道中心线用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1中心虚线 表示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车辆在超车和向左转弯时,可以越线行驶。
白色或黄色虚线2中心单实线 表示不准车辆线行跨线超车,或压驶。白色或黄色虚线3中心双实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行跨线超车,或压驶。
黄色或白色双实线4中心虚实线表示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虚线一侧准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白色或黄色虚实线(二)车道分界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1车道分界线 表示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准许车辆跨线超车或变更车道行驶。白色虚线。
2导向车道线 表示不准车辆变更车道行驶。白色或黄色单实线。
(三)车行道边缘线 表示车行道的边线。白色实线或虚线(四)停止线 表示车辆等候放行信号的停车位置。
线为白色(五)停车让行线 表示停车让行的停车位置。线为白色。
4.简述城市道路交叉口常用的标线有哪些
1、实线、虚线是最常见的道路标线。不过无论单线、双线,还是实线、虚线,他们的叫法都大有不同。
黄色虚线: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双黄线/单黄线: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禁止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白色实线):禁止车辆变换车道。
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白色虚线):允许车辆短时越线行驶。
2、人行横道预告标识线
路面的白色菱形图案全称是人行横道预告标识线。在无信号灯控制路段设置人行横道线时,应在人行横道线上游设置预告标识。一般在人行横道前的道路30-50米处设置,用来提示驾驶员,前方已接近人行横道,应减速慢行,并须注意行人横过马路。
3、非机动车道路面标记
非机动车道路面标记,表示该车道为非机动车道。
4、左弯待转区线
左弯待转区线。车辆在指示时段进入左弯待转区等待左转的位置。当同向直行道绿灯亮时,允许左转弯车道的车辆前移到待转区,等待信号灯。当同向直行道红灯情况下进入待转区也算闯红灯。
5、网状线
路面黄色网状线,禁止车辆以任何原因在该区域停车,防止交通阻塞。
6、禁止停车线
是一条在路肩的黄色实线,表示在此路段禁止路边停车。
7、禁止掉头标记
禁止掉头标记,表示该车道禁止车辆掉头。
8、减速让行线
减速让行线是一种倒三角图案加两条白色虚线,车辆在此路口应减速让交叉道路车辆先行。
9、停车让行线
停车让行线,车辆在交叉口停车让交叉道路车辆先行。
10、车行道横向减速标线
车行道横向减速标线,横向布置于机动车道内,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应减速慢行。
11、车行道纵向减速标线
车行道纵向减速标线,纵向布置于同向车道分界线侧,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应减速慢行。
12、导流线
导流线,表示车辆需要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压线或越线行驶。
13、中心圈
设置在交叉路口中心的白色圆形或菱形区域,表示车辆不得压线行驶。
5.交通标志线应如何识别
(一)车行道中心线 车行道中心线用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
1中心虚线 表示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车辆在超车和向左转弯时,可以越线行驶。白色或黄色虚线
2中心单实线 表示不准车辆线行跨线超车,或压驶。白色或黄色虚线
3中心双实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行跨线超车,或压驶。黄色或白色双实线
4中心虚实线表示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虚线一侧准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白色或黄色虚实线
(二)车道分界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1车道分界线 表示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准许车辆跨线超车或变更车道行驶。白色虚线。
2导向车道线 表示不准车辆变更车道行驶。白色或黄色单实线。
(三)车行道边缘线 表示车行道的边线。白色实线或虚线
(四)停止线 表示车辆等候放行信号的停车位置。线为白色
(五)停车让行线 表示停车让行的停车位置。线为白色。
6.交通管理知识
交通管理知识(一)道路交通管理规则 1、交通信号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
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示警。 交通信号有指挥灯信号、车道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手势信号。
指挥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过。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标志线的车辆可以通行。
红灯亮时,不准车辆和行人通行。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指示的方向通行。
(二)道路通行一般规定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的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三)机动车驾驶员 1、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2、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的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3、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4、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5、驾驶两轮和三轮摩托车需带头盔。
(四)车辆行驶 1、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线,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2、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3、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4、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过的车辆先行。 5、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6、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7、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8、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9、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带安全头盔。 10、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时,应当继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11、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向道路伤抛撒物品;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12、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
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五)时速限制 1、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2、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
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
7.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分类
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主标志
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
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
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景点方向、距离的标志。
道路施工安全标志: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
辅助标志
附设在主标志下,起辅助说明作用的标志。 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道路交通标线按设置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类:
a) 纵向标线 沿道路行车方向设置的标线;
b) 横向标线 与道路行车方向成角度设置的标线;
c) 其他标线 字符标记或其他形式标线。
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以下三类:
a) 指示标线 指示车行道、行车方向、路面边缘、人行道等设施的标线。
b) 禁止标线 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规定,车辆驾驶人及行人需严格遵守的标线。
c) 警告标线 促使车辆驾驶人及行人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况,提高警觉,准备防范应变措施的标线。
道路交通标线按型态可分为以下四类:
a) 线条 标划于路面、缘石或立面上的实线或虚线。
b) 字符标记 标划于路面上的文字、数字及各种图形符号。
c) 突起路标 安装于路面上用于标示车道分界、边缘、分合流、弯道、危险路段、路宽变化、路面障碍物位置的反光或不反光体。
d) 路边丝轮廓标 安装于道路两侧,用以指示道路的方向、车行道边界轮廓的反光柱(或片)。
道路交通标线的标划区分如下:
a) 白色虚线 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或作为行车安全距离识别线;划于路口时,用以引导车辆行进。
b) 白色实线 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指示车行道的边缘;设于路口时,可用作导向车道线或停止线。
c) 黄色虚线 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以禁止车辆长时在路边停放。
d) 黄色实线 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以禁止车辆长时或临时在路边停放。
e) 双白虚线 划于路口时,作为减速让行线;设于路段中时,作为行车方向随时间改变之可变车道线。
f) 双黄实线 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
g) 黄色虚实线 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黄色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黄色虚线一侧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准许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
h) 双白实线 划于路口时,作为停车让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