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一篇小学安全知识讲座,关于预防校园暴力
1、不轻信陌生人 (1)家长不在家时,有人敲门,不要轻易去开,要从门镜或门缝中看看,如果不认识,绝不能开门。
(2)陌生人来电话时,如果家长不在家,不要告诉陌生人家中没有人,只告诉他家中现在有事,让他过一会再来电话。 (3)如果有人敲门买东西时,不要开门,只是回答“不买”;认为可疑时,可打电话报警,没有电话,可以窗户向外边过路人求援。
(4)不带陌生人到家中来,也不到陌生人家中去。 (5)不把家门钥匙挂在脖子上,也不要露在外边。
(6)放学回家时,如果一个人回家,而且家中又没有人,在开门之前应先看看是否有人尾随,然后再开门进家。 (7)放学时,如果有陌生人在一校门口接(或者就是家长、朋友让来接),不要跟着陌生人走,并把这种情况告诉老师。
(8)放学后排好路队按时回家。 2、不贪小便宜 (1)不接受陌生人送的礼物、食品、文具等。
(2)不和陌生人去游乐场、文艺厅、公园等地去玩。 (3)不乘坐陌生人的汽车或其它车辆。
3、要提高警惕 (2)遇到陌生人问路时,可以指给陌生人方向,告诉他怎么走,但不要为他带路,特别是偏僻的地方。 (3)如果遇到陌生人不怀好意时,要敢于斗争,但不能蛮干,要有智谋,必要时要高声呼咕,要注意陌生人的相貌特征。
(4)要记住自己家长的姓名、工作单位、电话,发生问题时,要及时和家长联系。 (5)晚上最好不要一个人出门去玩。
(6)晚上如果到外边上厕所,要有大人陪着 四,如果遇到校园暴力该如何面对 (一)不做逆来顺受的学生 在现实生活中不断听到学生、家长、老师等直接或间接接触过校园暴力的人这样议论:“遇到这种事儿,给施暴者一点儿钱就是,犯不着挨顿打。 ”“对这种人,咱惹不起躲得起,少理他们那一套就是。”
“躲避他们的最好办法就是转学。”“像他们这种‘大错没有,小错不断,气死公安,恼死法院’的人,你反抗又能怎样?弄不好还会越陷越深。”
大多数学生遇到勒索就乖乖给钱。事后,他们不但不敢告诉家长或老师,更不敢报警,甚至警方在破案过程中找到他们时,他们也不敢出面作证。
实际上,正是受害者这种软弱的态度,助长了施暴者的淫威,据调查,在一些学校里,常有个别为满足自己上网、玩游戏机和吃零食等欲望,强行向低年级的学弟、学妹索要“零花钱”的高年级学生。他们一般看准那些家庭条件比较富裕的低年级学生下手,“成功”之后,就一直盯着这些“软柿子”反复拿捏。
假如碰到稍有反抗的,他们就会给他“颜色”看看,直到被欺负者顺从为止。除“零花钱”外,他们还会向学弟、学妹强行索要自己喜欢的文具、手表、自行车等物品。
令人担忧的是,逆来顺受的学生们长期忍气吞声,除使财物遭受更多的损失外,还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更大的伤害:有的因身体受伤而住院治疗;有的因过分恐惧而精神失常;有的性格发生变化,整天沉默寡言、孤僻古怪……这种伤害对他们来说是终生的。 同时,由于精神长期处在恐惧状态中,他们的心理问题比较突出,情绪不稳、心情压抑、学习积极性锐减。
(二)不要以暴力制暴力“他们能抱成团儿,我们为什么不能?”“他找人打我,我也找人打他,看谁能打过谁。”“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迟早我会让他在我手里栽跟头!” 这种以暴制暴的心理,在不少受过校园暴力伤害的学生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尤其是那些长期忍气吞声的学生,这种心理更加明显。
面对校园暴力,受害的学生用以暴制暴的方式解决问题,自然是愚蠢的,因为它不但不能让暴力远离自己,反而会使暴力离自己越来越近,直至使自己完全滑进暴力的泥潭中无法自拔。这种恶性循环的链条越长,校园暴力的发展越迅猛,其影响也就越恶劣。
话虽这么说,以暴制暴的所谓“黑道原则“,还是悄然侵入了某些学校,占领了一部分学生的思想、道德阵地。 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一些学生开始“拜把子”,在此之后,如果再受人欺负,他们就不再向老师或家长寻求帮助,而是通过拜了“把子”的兄弟或姐妹自行解决。
同时,一些学生在受到高年级同学的欺负后,也往往会依赖“拜把子”后形成的团伙力量,变本加厉地在低年级同学身上寻找“补偿”:勒索他们的财物,向他们收“保护费”。 五,课堂小结 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它关系到同学们能否健康成长。
我呼吁大家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努力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彻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以实际行动共同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
2.怎么让孩子不受欺负
在加拿大,小孩子上学打架老师是不管的,只会说一句:他打你你也打他啊,第一次听到二哥的女儿对我这么说,吓了我一大跳,那个六岁的小女孩满脸的认真,我想她是没有说谎的。
所以我想我们不是教育孩子去打仗,而是应该建立一个意识,就是自己的权意是不应该被侵占的,你不用教他习武,那样子意识就变了,你可以告诉他去强身,在言语上让他知道应该自我保护,不应该让别的小朋友看不起欺负,这才是最重要的。这样子才向个小男子汉么。
另外,孩子们之间打打闹闹是很正常的,千万不要把事情弄的太复杂,如果那样子就更不顺于他的成长了。
3.如何预防在校园中“被欺凌”
校园欺凌如何解决? 专业人士支招 近来,华商报连续报道多起校园事件,引起巨大反响。
校园事件的成因是什么?应从哪些方面寻求合理解决?昨日下午,包括法官、律师、民警等在内的十余名专业人士共聚一堂,就此展开讨论。 一、家长:教孩子在遇不法侵害时说“不” “现在的孩子都怎么了?都像小绵羊一样。”
师欣是华商报此前曾报道过的欺凌事件中的受害者小雨的舅舅,他表示,他此前曾不止一次在网上见到过那些校园事件的视频资料,其中的被施暴者几乎都是木然被动挨打。而在一些报道中,很多孩子们在谈及同学被打时也往往表现漠然。
“这说明我们的教育存在问题。”师欣提出,针对校园,从学校这个教育层面,应该着重正义感的培养,让孩子在自己或同学受到侵害时,能够勇敢地站出来说不。
二、退休教师:主要原因是学校重智轻德 74岁的郭老师曾任教西安环城西路小学,退休多年来,郭老师的关注点从未离开过学校和教育。“主要原因是我们的教育太过于重智轻德,分数为王,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等缺失。”
郭老师表示,现在有的孩子不畏法律,有的不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而在受到伤害或者欺负时,也不去告诉老师,认为告老师是丢人行为。
一些孩子对强者的畏惧超过懵懂状态的法律,从而向往并享受处于强者地位的。 郭老师认为,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时,学校也处于尴尬地位,社会评价学校的唯一标准就是成绩,而校方和老师除了教给孩子们知识之外,并没有惩罚权利,“建议学校增加惩罚教育。”
三、在校老师:施暴者通过施暴证明自己“有能” 远东一中年级组长、班主任刘辉认为,校园欺凌事件的诱发因素多而复杂,单亲家庭、留守家庭成长起来的孩子多因缺乏安全感而成为弱者。 著名青少年心理教育专家、西安远东一中副校长表示,校园欺凌行为分为直接身体欺凌、直接言语欺凌和间接欺凌。
欺凌现象的出现,高发于人类心理青春期中期(13-16岁),这个阶段的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剧烈变化的关键期。欺凌他人的人都处于同样的一个心理动机:对“无能”的消极补偿,这个人都有物质生活或情感生活的不平衡与缺失,通过欺凌的行为来证明自己的“有能”。
被欺凌者处于心理失衡的状态,经常会处于不合、人际关系差、特行的状态,因此会引起“欺凌者”的关注。 四、民警:法制教育应尽早介入 公安雁塔分局曲出所警长张卫厚表示,校园产生的原因多为受到游戏、影视剧等不良因素影响后,往往在取悦异性或者展示其强者地位时做出施暴行为。
学生家长应当注重言传身教,多与孩子沟通交流,了解孩子内心波动。而学校则应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且应尽早介入。
五、心理专家:应赋予门惩戒手段 “校园欺凌事件的屡屡发生,说明我们的教育有缺陷。”西安教育心理学会会长尚华表示,当下教育过于注重文化的灌输,忽略了品德教育、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
这个阶段(13-16岁)的孩子好胜、逆反、自控力差。受到挫折后容易用攻击行为,把敌对情绪发泄到造成其挫折的人或物上。
而在出现事件后,学校或者教育主管部门又往往不正向面对,及时对所有孩子进行教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也造成教育良机的错失。 尚华表示,校园的发生与未成年人法制观念低下密不可分。
父母因工作压力或家庭结构的缺失,缺少对孩子的陪伴等,都可能使孩子淡漠生命,运用武力解决问题,最终引发校园事件。 “没有惩戒的教育不是完美的教育,说服教育不是万能的,应该赋予门应有的惩戒手段。”
尚华说,国家应针对校园恶性事件专门立法,细化解释鲜有法律,案发后强调施暴者父母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六、律师:法律足备 只是落实问题 陕西圣拓律师事务所朱振峰律师认为,校园欺凌事件是一个综合问题,他从代理过的类似案件,施暴的未成年人多会自发形成小帮派,在施暴时多对一,女生施暴的比例较高。
一些不健康的影视作品影响了不少孩子,为了体现存在感,往往采取极端的行为。他认为,现行未成年人保护、犯罪惩处的法律已经足备,除了《未成年人保》外,还有《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其中对学校、公安机关、家长的责任及罚则都有规定,目前存在的只是落实问题。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朱长江律师了解到,校园欺凌事件的施暴者中,单亲家庭、留守青少年占相当比例,“家庭不健全、监管不到位,造成了施暴孩子处于特别的生活环境,养成特别叛逆的性格。”他也觉得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已经很全面,主要在于落实和适用。
陕西圣拓律师事务所律师乔阳萍认为,应当研究建立更加明确的、自上而下的、统一的、权威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协调整合各部门的力量,达到主导、社会治理、学校教育、家庭防范的有效联动与执行效果。陕西大瑞律师事务所张海军认为,应加强学校层面的法制宣传,“可以通过把法律知识增加到考试中来提高普及力度。”
七、法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对家长的责任倒追 郝卫是西安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她从日常办理过的案件中发现,大多数严重到犯罪的校园案件,多发于生源素质不高的学校。 她列举了几个亲自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因为背后。
4.防校园欺凌内容有哪些
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作校园欺凌(暴力)。
校园欺凌不一定在校园内发生,放学后同学间的欺负行为也算在内。其主要表现是身体强壮的学生欺负弱小的学生,令其在心灵及肉体上感到痛苦。
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有时是一人欺负一人;有时集体欺负一人。
通常欺负者不觉得自己不对,而且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发欺凌者。 因此,恶性循环导致受害者的身心深受煎熬。
5.关于校园欺凌内容
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SchoolBully)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而造成伤害的行为。
校园欺凌,主要有三种形式:语言上、肢体上、社会关系上。语言上的欺凌包括嘲笑、起外号、言语威胁等;肢体上的欺凌则是肢体上的冲突、打架,还可能包括毁坏财物等;社会关系上则包括排挤、传谣言等等。
随着网络、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日益普及,网络欺凌也越来越多。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校园欺凌本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法》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校园欺凌情节恶劣或者后果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例一:小明、小辉、小亮是同班同学,小明与小辉、小亮二人关系不睦。
有一天,学校组织跑课间操时,小辉、小亮一直用言语骚扰小明,三人发生激烈争吵。后小亮故意加速冲向小明,将小明推倒,小明从地上撑坐起来以后,小辉又将小明再次推倒。
经医院检查,小明因被推倒造成左锁骨骨折、头皮血肿、多处软组织损伤,后公安机关鉴定认定小明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经警方调解,小亮的家长与小明家长达成调解协议,小亮家长赔偿小明10多万元。
后小明将小辉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在认定小辉在共同侵权行为中的责任比例的基础上,判令小辉及其父母赔偿小明各项损失一万六千余元。
如何应对校园欺凌:不能“怕”字当头。在遇到言语挑衅、侮辱或者勒索、敲诈和殴打时不害怕,要敢于抗争。
有效防范校园欺凌的第一要诀就是“不怕”。但是一定要注意避免激发对方欺凌升级。
要及时报告。我们提倡在“不怕”的前提下与校园欺凌抗争,但不意味着逞一时之勇,反而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因此,在遇到勒索、敲诈后要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告。要搞好人际关系,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这也是防范校园欺凌的一条途径。一个有广泛、良好人际关系的学生,就不容易成为勒索、敲诈和殴打的对象。
要慎重择友。要对学生的交友进行教育,鼓励多交品德好的朋友,多交“益友”,不交“损友”,对已经受到暴力侵害的朋友要多安慰,但不宜鼓动或煽动其找人来报复,以免引起更大的争端。
要以法维权。若经学校、老师调处仍然没有停止自身所遭受的校园欺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家长,通过发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追究对方的责任。
校园欺凌情节严重的,应当及时报警寻求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