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管理局法律常识大全

2021-11-19 综合 86阅读 投稿:天有情

1.交通管理法规知识

( 1 ) 驾驶人清洗车辆时,应该: A: 在车辆清洗点清洗 B: 在道路上清洗 C: 在仍何地方清洗 ( 2 ) 机动车注册项目发生变化时,须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 A: 对 B: 错 ( 3 ) 在严寒地区,出车前应对发动机____,以便于启动发动机和减少机件摩损。

A: 多加点机油 B: 进行保温 C: 预热加温 ( 4 ) 摩托车遇有哪种情况,时速不准超过30公里: A: 交叉路口 B: T型路口 C: 铁路道口 ( 5 ) 汽车横向翻车的原因是: A: 转弯时,速度过快 B: 车辆超载行驶 C: 变更车道 ( 6 ) 机动车行驶中必须: A: 关好车门 B: 锁好车门 C: 关好车窗 ( 7 ) 图中标志为 标志 A: 绕行 B: 环岛 C: 人行道 ( 8 ) 汽车传动装置是由离合器、变速器、传动轴和万向节 组成: A: 驱动桥 B: 转向桥 C: 车桥 ( 9 ) 实习驾驶人可以运输危险物品. A: 对 B: 错 ( 10 ) 图中标志为人行横道标志。 A: 对 B: 错 ( 11 ) 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和车内的乘车人应当把废纸和其他废弃物: A: 扔到道路上 B: 扔到随车携带的垃圾箱或等车辆停止后扔到道路两边的垃圾箱 C: 扔到无人看管的道路上 ( 12 ) 驾驶机动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每一项一次应记2分。

A: 对 B: 错 ( 13 ) 图中标志为____标志: A: 下坡 B: 上行 C: 上陡坡 ( 14 ) 蓝底、白色图案的交通标志是: A: 警告标志 B: 禁令标志 C: 指示标志 ( 15 )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情节严重的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 对 B: 错 ( 16 ) 大型公共汽车停车时: A: 可按乘车人要求在任意地点停车 B: 可在确保安全的前题下在任意地点停车 C: 无特殊情况,不准在站点以外停车 ( 17 ) 汽油泵的作用是将油箱中的汽油输送到: A: 气缸 B: 化油器浮子室 C: 进气管 ( 18 ) 当被超车辆示意左转弯时,可借用非机动车道,从右边超越。 A: 对 B: 错 ( 19 ) 车辆停放时: A: 应当停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方 B: 应停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 C: 只要不妨碍交通就可以任意停放 ( 20 ) 一人同时有两种以上(含)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应 。

A: 分别处罚,分别执行 B: 分别处罚,合并执行 C: 合并处罚,分别执行 ( 21 ) 如图所示,停止线是车辆等候放行信号或______时的停车位置。 A: 停车让行 B: 减速让行 C: 临时停车 ( 22 ) 持有大型货车准驾记录的驾驶人,可以驾驶___ A: 大型客车 B: 三轮摩托车 C: 小型汽车 ( 23 ) 只要你拧紧钢瓶的安全阀,可以在车厢里横放,但不能有滚动。

A: 对 B: 错 ( 24 ) 汽油发动机燃料供给系统的组成主要有:燃油箱,油管,汽油滤清器,化油器和: A: 汽油泵 B: 高压油泵 C: 机油泵 ( 25 ) 汽车转向时,转动方向盘感到沉重费力,可能是转向传动机构的______。 A: 各球销装配过紧或缺油 B: 转向节臂过长 C: 转向器缺油 ( 26 ) 图中标志为急弯路标志。

A: 对 B: 错 ( 27 ) 图中标志为禁止通行标志。 A: 对 B: 错 ( 28 ) 直行车辆,发现前方是红灯时,可以: A: 在任意车道减速停车 B: 继续行驶 C: 在本车道减速停车,等待放行信号 ( 29 ) 怎样通过视线不良的弯道? A: 减速、鸣号、靠右行驶 B: 鸣号后靠右行驶 C: 靠右行驶即可 ( 30 ) 起步发现后方超越车辆较多时,应: A: 沿原方向缓行,再逐步驶入车道 B: 沿原方向加速行驶,再驶入车行道 C: 相左转动方向盘,斜线驶入车行道 ( 31 ) 图中标志为 标志: A: 桥面变宽 B: 避车道 C: 前方变窄 ( 32 ) 图中标志为交叉路口预告标志 A: 对 B: 错 ( 33 ) 车辆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必须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A: 对 B: 错 ( 34 ) 图中标志为____标志: A: 禁止超车 B: 禁止借道行驶 C: 解除禁止超车 ( 35 ) 运输、税务、公路等管理部门,可在高速公路上设立临时检查站,拦截检查车辆。 A: 对 B: 错 ( 36 ) 图中标志为 标志: A: 左侧绕行 B: 左右侧绕行 C: 右侧绕行 ( 37 ) 驾驶人不准以下面哪种方式收听广播。

A: 行车中带耳机、耳塞 B: 行车中 C: 高速行驶时 ( 38 )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A: 对 B: 错 ( 39 ) 图中标志为 标志: A: 禁止直行和向右转弯 B: 直行和向左转弯 C: 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 ( 40 ) 由进气、压缩、作功、排气过程组成的循环叫发动机的工作循环。

A: 对 B: 错 ( 41 ) 下列哪种摩托车不准载人: A: 二轮摩托车 B: 后三轮摩托车 C: 轻便摩托车 ( 42 ) 限制速度标志的含义为: A: 表示车辆按限制速度标志上的速度值行驶 B: 表示车辆以不低于限制速度标志上的速度值行驶 C: 表示该标志前方至前方解除限制速度标志的路段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不准超过标志所示数值 ( 43 ) 在本市高架、大桥、隧道的车行道上更换轮胎的,对驾驶员应予以: A: 处200元罚款,并处吊扣1至3个月驾驶证,交通违章记6分 B: 滞留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年审时给予缓审 C: 对驾驶员批评教育,并给予处30元罚款 ( 44 ) 交通民警应当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后 内将被采取行政强制。

2.道路交通安全: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定义

交通安全是指在交通活动过程中,能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状态。交通安全意味着人或物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是可以接受的;若这种可能性超过了可接受的水平,即为不安全。道路交通系统作为动态的开放系统,其安全既受系统内部因素的制约,又受系统外部环境的干扰,并与人、车辆及道路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系统内任何因素的不可靠、不平衡、不稳定,都可能导致冲突与矛盾,产生不安全因素或不安全状态。

2、交通安全的特点

①交通安全是在一定危险条件下的状态,并非绝对没有交通事故的发生。

②交通安全不是瞬间的结果,而是对交通系统在某一时期、某一阶段过程或状态的描述。

③交通安全是相对的,绝对的交通安全是不存在的。

④对于不同的时期和地域,可接受的损失水平是不同的,因而衡量交通系统是否安全的标准也不同。

3、交通安全与交通事故的关系

①交通安全与交通事故是对立的,但事故并不是不安全的全部内容,而是在安全与不安全的矛盾斗争过程中某些瞬间突变结果的外在表现。

②交通系统处于安全状态,并不一定不发生事故;交通系统处于不安全状态,也未必完全是由事故引起的。

4、交通安全的组成要素

交通安全是一门“5E”科学。所谓“5E”是指:法规、工程、教育、环境及能源。

⑴法规

在我国,“法规”是指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交通规则、交通违章罚则及其他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等。交通法规是交通安全的核心,贵交通安全起保障作用。交通法规必须具备三大条件:一是科学性;二是严肃性;三是适应性。

⑵工程

“工程”是指交通工程,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研究和处理车辆在接到和公路上的运动,研究其运动规律;二是研究和处理为使车辆达到目的地的方法、手段和设施,包括道路设计、交通管理和信号控制等;三是研究和处理为使车辆安全运行而需要维持车辆与固定物之间的缓冲空间。

⑶教育

“教育”是指安全教育,包括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两种。学校教育是对在校学生进行交通法规、交通安全和交通知识的教育;社会教育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及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的意义和交通法规,同时对驾驶员定期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守法思想、职业道德及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⑷环境

“环境”是指环境保护。在发达国家,80%以上的噪声污染及废气污染是由汽车运行造成的,因此,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是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

⑸能源

“能源”是指燃料消耗。汽油、柴油的大量使用,造成不可再生资源的大量消耗,给人类发展带来影响。交通事故与能源消耗的关系一直是发达国家研究的热点。

交通工程是交通安全的基础科学,一切交通法规必须以交通工程为科学依据,一切交通安全对策和设施必须以交通工程为理论基础,交通安全教育必须以交通工程为指导,环境保护和降低能耗必须以交通工程为分析依据。这就是交通安全法规、工程、教育、环境和能源之间的关系。

3.公路工程法律法规有哪些规定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二条, 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公路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单位、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 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

4.关于交通法律知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 所以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赔偿是不一样的。

另外如果对方负主要责任的话赔付70%,自负30%。

其他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事故地上年度六个月人均工资标准来计算。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补偿20年,六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法律图书馆以及中国普法网。

还有就是法律出版社出版的《索赔技巧和赔偿计算标准》系列书籍。里面包括了人身损害赔偿、工伤、离婚、医疗事故、劳动合同纠纷、拆迁安置补偿、交通事故等等内容。

很不错哦,你可以试下

iryjxeysso7360250376

2013/2/27 18:32:37

5.有关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的解释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

肇事逃逸处罚适用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对《关于对〈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适用问题的函》的答复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关于处理涉外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工作法选编(一)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新)机动车登记规范

对《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适用问题的函》的答复

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资格管理规定(试行)

信 访 条 例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

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决定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细则

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标准

机动车登记规范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表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解释

《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机动车登记规定

山东莱芜王春雷律师回答

6.交通出行法律常识有哪些

1、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2、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3、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7.公路部门需要哪些什么法律来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办法 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 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 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市场准入规定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公路路政管理规定(试行) 公路网规划编制办法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四项制度实施办法 交通部质量管理奖评审管理办法 交通部公路工程优秀勘察奖、优秀设计和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试行)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8.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有哪些

相关知识、题库和考题都和科目一考试差不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的定义为:车辆在道路上有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就是说,构成交通事故要有4个要件:即车辆、道路上、交通违法行为或过错、损害后果。

浅析道路交通事故新定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这是我国法律对道路交通事故定义的阐述,具有法律效力,要想对道路交通事故有深刻地认识,就要准确地领会这一定义的含义。

首先,道路交通事故的主体,一方必须是车辆。即发生道路交通的事故的双方或者是两车之间、或者是人车之间发生的刮擦、碰撞或直接影响等形成的事故,有一方必须是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对车辆进行了界定,这里的车辆包括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可以有相对方可以没有相对方,车辆因侧翻导致自己损失的事故就是没有相对方的道路交通事故。相对方可以是一方也可以是多方,多辆车发生追尾的事故就是相对方是多方的道路交通事故。

其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域范围是道路,发生在道路以外的事故一般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的含义也做了解释,即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还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应当说,凡在这些场所发生的事故都应当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这时排除了那些在家庭私有车库、私有场院内的场所等那些非公众通行的地方发生的事故。

再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个主观因素是过错或者意外。在法律意义上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认识到结果的发生而追求结果的发生,驾车追求撞人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就是故意,这一行为不是交通肇事行为,而是故意伤害。过失是行人应该认识到结果的发生而没有认识到或认识到结果的发生但轻信能够避免,最终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是一种过失行为,是一种最为常见的肇事行为。发生意外的情况,也就是意外事件,主要是指发生了当事人意想不到的情况。如由于客观原因使道路状况变化、刹车失灵等。区分当事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因素,对于明确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有着很重要的意义。解释中还提到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是指由于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给双方当事人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如果虽然发生了碰撞,但对双方当事人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或损失,也就谈不上为交通事故了。

新中国最早的有关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是1951年经政务院批准,由公安部公布的《城市陆上交通管理暂行规定》,但是该法并没有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随后又出台了几部有关道路交通的部门规章,也都没有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直至1991年国务院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才第一次明确地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条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它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的概念和外延的变迁也是我国对外交流的需要。日本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是,由于车辆在交通中所引起的人的死伤或物的损失。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道路交通事故是在道路上所发生的意料不到的有害的或危险的事件。道路交通事故新的定义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事故定义去掉了违法行为这个在过去处理的交通事故的必要因素,将过失改为过错,并增加了意外事故。新定义与国外定义比较,类似的地方都是在道路上或在交通中引起的死伤或物损的意外事件。但是无论是美国定义中的“意料不到的危害的或意外的事件”,还是日本定义中的“由于车辆在交通中所引起的人的死伤或物的损坏”,对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来说都隐含了过错或者意外,从这个角度而。言,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新定义与美国、日本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反应出在交通事故处理方面我国正在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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