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空作业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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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一、1、凡高空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拦、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备是否牢固、可靠。2、凡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接受高空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3、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4、高空作业地点必须将各类安全警示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5、高空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6、高空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7、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空作业。8、高空作业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时,应经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9、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须时停止作业。10、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必须对各类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11、现场的冰霜、水、雪等均须清除。12、安全带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和碰撞,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安全带外观有破损或发现异味时,应立即更换。
2.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要点有哪些
1、进行高空作业的各工种和现场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2、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高空作业者班前必须有充分的睡眠,不准喝酒。高血压、腿脚不灵、头昏者,均不得登高。
2、地面二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3、高处作业者必须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软底鞋等)。
安全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靠处,流动作业时随摘随挂。
3.高空作业时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第1.0.1条 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第1.0.3条 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高空作业的安全事项 第二章 基本规定第2.0.1条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 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第2.0.4条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第2.0.6条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第2.0.7条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第2.0.9条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第2.0.10条 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高空作业的安全事项 第三章 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第一节 临边作业第3.1.1条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二、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四、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五、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第3.1.2条 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泻滑。二、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稍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
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三、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
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孔固定。四、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五、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第3.1.3条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二、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2. 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3. 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
4.高空作业安全制度和办法
高空安全作业制度1、高大、技术复杂的高空作业,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高处作业时应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支挂安全网等用具,安全带系在人体上方牢固可靠处。施工人员所持工具必须用绳挂在工具栏内,禁止抛掷,防止坠落伤人。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严禁高血压、心脑血管病人登高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4、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坐在平台的边缘,不得站在栏杆的外侧。
在构架或电线杆上作业时,地面应设有专人进行监护和联络。5、严禁人员跟随起重物上下。
6、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7、高处作业应有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手势、哨等与地面联系。8、高空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要设置围栏。
9、高处作业时应与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隔离措施。10、夜间不宜进行高处作业,必要时必须订有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11、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维修工、清洁工、门窗安装、广告安装、空调安装、装饰、装修等作业)(1)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处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2)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o,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3)登高、悬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作业人员,要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高跟鞋和托鞋。要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固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6)高处作业、高处悬吊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并围挡,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7)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壁,作业人员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8)高处作业、高处悬吊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得在高处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精力集中不准打闹;工作完毕,清理现场物料,并从指定路线上下。
(9)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置专用的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10)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11)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或梯子等物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瓦坠落。
(12)进行高处焊接,气割作业时,系好安全带,并且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13)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处作业。
(14)高处作业、高处悬吊作业时,要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5)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处作业。(16)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立梯坡度60o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公分,并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5.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要点有哪些
一是,每个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方案时,要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各种高处作业;对所涉及到的所有高处作业都要编制行之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
二是,施工负责人应加强安全管理,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明确职责。施工前,应该由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详尽地向有关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者,不得进行施工。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
三是,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四是,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衣着要注意轻便灵活,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严禁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五是,要将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设备、工具等堆放平稳,妥善保管,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防止伤人。
6.高空作业时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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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用户:覃晓芳
高空坠落是建筑施工作业中造成工伤死亡的主要原因,每年高空坠落事故高达40000到75000起,而80%以上是死亡事故。高空作业总是让人捏一把汗,有关高空作业坠楼殒命的惨剧,不时见诸报端。安全知识的贫乏、安全意识的淡薄、安全行为的松懈……它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和家庭悲剧,让人不得不关注。因此,建筑施工中对高空作业中安全隐患的分析及研究防范措施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必须加强对高空作业中涉及的设施、人员、环境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建全各种规章制度,并在施工中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由于高空作业的危险性,扬州市江都区女神工程车辆有限公司的陈修荣先生告诫:在进行高空作业时,除了施工者必须身体健康之外,外在条件也必须重视,工作时,防护用具也必须用上,以确保人身安全。以下几点必须注意:
作业注意事项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8(
7.简述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要点
高空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高处作业的定义
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分级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分为四个等级: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规定为一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2m。
(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规定为二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3m。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规定为三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4m。
(4)高处作业高度大于30m时,规定为四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5m
3.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
(1)施工单位应为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用品。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2)在进行高处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栏杆、挡脚板、安全网等设置应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3)高处作业危险部位应悬挂安全警示标牌。夜间施工时,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并在危险部位设红灯示警。
(4)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员不得攀爬脚手架或栏杆上下,所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严禁投掷。
(5)高处作业,上下应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
(6)在雨雪天从事高处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六级及六级以上强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4.攀登与悬空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攀登作业使用的梯子、高凳、脚手架和结构上的登高梯道等工具和没施,在使用前应进行全面的检查,符合安全要求的方可使用。
(2)现场作业职员应在规定的通道内行走,不答应在阳台问或非正规通道处进行登高、跨越,不答应在起重机臂架、脚手架杆件或其他施工设备上进行攀登上下。
(3)对在高空需要固定、联结、施焊的工作,应预先搭设操纵架或操纵平台,作业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在高空安装管道时,管道上不答应职员站立和行走。
(5)在绑扎钢筋及钢筋骨架安装作业时,施:工职员不答应站在钢筋骨架上作业和沿骨架攀登上下。
(6)在进行框架、过梁、雨篷、小平台混凝土浇筑作定时,施工职员不答应站在模板上或模板支撑杆上操纵。
5.操纵平台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移动式操纵平台台面不得超过10m2,高度不得超过5m,台面脚手板要展满钉牢,台面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平台移动时,作业职员必须下到地面,不答应带人移动平台。
(2)悬挑式操纵平台的设计应符合相应的结构设计规范要求,四周安装防护栏杆。悬挑式操纵平台安装时不能与外围护脚手架进行拉结,应与建筑结构进行拉结。
(3)操纵平台上要严格控制荷载,应在平台上标明操纵职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使用过程中不答应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6.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作业职员不答应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纵,要做到上部与下部作业职员的位置错开,使下部作业职员的位置处在上部落物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隔离层进行防护。
(2)在拆除模板、脚手架等作业日才,作业点下方不得有其他作业职员,防止落物伤人。拆下的模板等堆放时,不能过于靠近楼层边沿.应与楼层边沿留出不小于1m的安全间隔,码放高度也不宜超过1m。
(3)结构施:正自二层起,凡职员进出的通道门都应搭没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棚,高度超过24 m的交叉作业,通道口应设双层防护棚进行防护。
7.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验收的主要项目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情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8.高空作业应注意哪些事项
高空作业应注意的事项如下: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4、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5、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设1米高的栏杆。
6、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7、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时间为5分钟,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8、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9、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
事故。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用具:
一、安全帽
1、安全帽使用前要检查帽壳、帽衬、帽带是否齐全有效。
2、使用安全帽前先调整安全帽衬,使帽衬各部分与帽壳相距一定空间。
3、帽箍应根据人头型来调整箍紧,以防低头作业时帽子前滑挡住视线。
4、严禁将安全帽两层顶衬合为一层。
5、安全帽应戴紧、戴正,帽带应系在颌下并系紧。
6、安全帽的有效期限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塑料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帽不超过三年半。
二、安全带
1、安全带必须每半年经过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在下列状况工作时,应系安全带:
(1)有可能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在进入工作场所时,身上必须佩有安全带;
(2)高度超过两米的高空作业时;
(3)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拦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
(4)倾斜的屋顶作业时;
(5)平顶屋,在离屋顶边缘或屋顶开口1.2米内没有防护栏时;
(6)任何悬吊的平台或工作台;
(7)任何护栏,铺板不完整的脚手架上;
(8)接近屋面或地面开孔附近的梯子上;
(9)高处作业无可靠防坠落措施时。
3、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
(1)要束紧腰带,腰扣组件必须系紧系正;
(2)利用安全带进行悬挂作业时,不能将挂勾直接勾在安全带绳上,应勾在安全带绳的挂环上;
(3)禁止将安全带挂在不牢固或带尖锐角的构件上;
(4)使用一同类型安全带,各部件不能擅自更换;
(5)受到严重冲击的安全带,即使外型未变也不可使用;
(6)严禁使用安全带来传递重物;
(7)安全带要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三、安全绳
1、为保证高空作业人员在移动过程中始终有安全保证,当进行特别危险作业时,要求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系挂在安全绳上。
2、禁止使用麻绳来做安全绳。
3、使用3米以上的长绳要加缓冲器。
4、一条安全绳不能两人同时使用。
四、差速保护器
1、自锁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2、自锁器挂钩,应挂在安全带金属环上。
参考资料
安全管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