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公告栏生活小常识

2021-12-09 综合 86阅读 投稿:浅花芯

1.物业知识小常识 帮助你日常生活更方便

房子入住后,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斗争”就变成与物业公司之间。以后的日常生活,基本都是与物业公司之间打交道。既为了保证自己生活的便利,也为了让自己与物业公司的交往中不受蒙骗,了解一些物业知识是很有必要的。

一、物业公司何时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

答:一般可以分成两种情况和方式,一是,从购房人收房签字后,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二是,物业管理公司以住户登记入住手续时开始收取管理费。

二、开发商的空置房要缴纳物业管理费?

答:目前,没有明文规定。但按照目前的行业惯例来看,开发商的空置房都交纳物业管理费。至于交纳多少的管理费,可以按照《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中规定的相应标准执行。

三、在收取物业的管理费时,计费面积以什么为准?

答:计费面积以房产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这个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另一部分是公用分摊面积。对于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以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上的销售面积为准。

四、公共区域的照明费用,谁来负担?

答:公共区域的照明一般指楼房的楼梯、门厅、走廊等地方的照明,这部分能源费用应由受益人承担,一般惯例是,按单元门进行分摊费用。因此,住户除了缴纳本户所用能源费用外,还应缴纳分摊的能源费用。

五、住户装修时,是否应向物业公司交纳装修押金?

答:住户对房屋进行装修已是普通现象,为了保证住户装修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保证房屋的安全使用,住户在装修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而且还必须与物业公司签订装修协议,明确装修的内容、装修时间、垃圾处理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的处理等内容。对于物业公司是否应收取装修押金,应按照购房人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与物业公司双方约定为准,即按《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中的规定执行。

六、如何划分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的维修范围?

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房屋的维修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开发商自己对购房人承担的房屋保修义务委托给了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的房屋进行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这种情况是物业管理公司代开发商履行房屋保修义务;

另一种情况是: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房屋的维修不属于开发商对购房人承担的房屋保修范围,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工时费,这种情况属于物业管理公司受业主的委托提供的一次独立的有偿服务。(注:本小区属第二种情况)

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维修范围与维修责任一般在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

一般而言,物业管理公司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包括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电梯、机电设备、共用天线、消防设施、绿地等承担维养护责任。

一般情况下,业主应对其所有的物业承担维修养护责。室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水、电、气等户内管线,设施和自用阳台,由业主负责维修。业主可以自行维护其自用部分和自用设备,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但委托他人维修需支付相应费用。

物业知识应该在日常生活慢慢的学习和积累,虽不是大事,但是了解一些总归是好事。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1-0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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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在新开了个小区,我负责物业管理,请问在小区刚开始公告栏里应该

下面是我做的我们物业公司的装修管理规定,希望能帮到你!为了加强各小区房屋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修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及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住户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

凡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应当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需遵守我司对房屋装修有关问题的规定:(一)装修施工管理规定1、装修施工期限:三个月2、装修施工时间:当年5月1日—9月30日:上午7:00—11:30;下午14:00—18:00;当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7:30—11:30;下午13:00—18:00。中午期间禁止有噪音的装修作业。

3、装修施工单位(或装修人员)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和出入证后,方可进场装修。物业公司将对装修房屋进行安全监督。

4、装修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使用要求。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物业公司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如有更改,必须事先报物业公司审批,经物业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5、所有涉及公共电气、消防、给排水的装修施工,必须由物业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

6、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PVC管内,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物业的任何部位。7、装修施工用电不超过装修住宅单位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

超容量用电需与物业公司协商后,在管理人监督下,有管理人员在指定位置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一切后果有业主/住户负责。8、管理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的专业人员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天燃气管道应按天燃气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更改,不得掩埋或密封。9、为保持小区外观整洁、协调、统一,不得任意改变窗户、阳台、外墙色调,不得改变阳台功能;不得对梁、柱、上下板、阳台、露台、通道、承重墙等结构做任意改动。

10、在未经物业公司批准,小区内及楼宇外墙不得展示、悬挂任何广告性质的招牌。11、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每天将垃圾按指定地方放置。

楼梯过道、天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或堆放材料、垃圾的地方,装修产生的垃圾,由装修单位及时自行处理。不得损坏公共设备、设施,保持公共地面、墙壁完好整洁。

12、物业公共设施业主/住户、装修公司必须保持小区内所有设备不得封闭以致不能检查或维修。所有活动检修口(如:排污管检查口等)、渠盖、给排水井盖、强弱电井盖、门、百叶窗等不得包装封闭或放置任何物品以致影响正常开启。

13、排水系统装修公司不得对住宅楼公共设施的水管、阀门、设备等作出增加或接驳等工程。业主/住户、装修公司不得倾倒污水于公共区域或其它排水设备,并需对此行为造成的破坏进行赔偿。

14、冷热水管不得暗埋在地板上,如因特殊原因需暗埋,埋填以前必须做试压试验。15、不得损坏、移动三表和三表的远程计量信号采集(若有)线索。

16、装修工程完成后书面通知物业公司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须按整改要求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由物业公司重新验收。

17、装修验收合格后,30日后退还业主装修保证金,60日后退还装修施工单位保证金。(二)装修注意事项1、业主/住户应确保装修施工单位不能造成小区、楼层内公共设备、设施的任何损坏,如有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物业公司安排修理,修理的费用将由业主/住户现金支付。

2、业主/住户在施工前及施工期间,必须张贴有物业公司发出的装修许可证,以便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检查。3、业主/住户在施工期内应对房屋的安全负责。

4、为了保证消防安全,在装修工作展开前及在装修期间,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放置至少一个灭火器。如采用挥发性油漆或易燃液须提供排气扇,将室内的气体排出室外以免引起火灾。

在装修期间不得动用明火,如确需动用,须到物业公司办理动用明火作业许可证。5、运送装修材料、工具等,须严格按照物业公司指定的线路标志,对经过走廊的地面和墙面、若有损坏或污染,必须修复和清洁,并赔偿相应损失。

6、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材料、工具及废物在任何时间内都必须限制在房间内,不得阻塞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7、必须按照物业公司指定的时间进行装修。

装修不得扰乱其他业主/住户,如发出噪音、震动、难闻的气味等。8、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抛洒建筑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道或将生活污水由雨水管道排出。

9、业主/住户需对所聘请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并负连带责任。10、施工人员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膊、赤足或穿拖鞋在公共场所行走,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吸烟,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禁止赌博酗酒。

11、装修完成后,业主/住户须通知物业公司进行检查验收。12、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方案完成。

验收时如发现装修未有审批图纸施工或未能符合本规定的要求,业主/住户须负责进行更改。13、物业公司审批的任何装修方案,不代表对方案技。

3.一分钟了解那些与物业有关的常识

物业是什么?物业管理指的是什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分别指的是什么?有什么区别呢?物业与物业管理、业主与业主委员会这些名词是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而为人们所熟闻的,但是人们对这些名词的来源及所包含的具体内容的了解并不充分。

小编为您献上这篇小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一、物业与物业管理1、物业一词源自我国的香港地区的地方习惯用语,意为个人或者团体所拥有的单元性房地产产业。

有香港学者将物业一词解释为:“所谓物业,是单元性地产,一住宅单位是一物业,一工厂楼宇是一物业,一农庄也是一物业。一物业可在可小,大物业可分割为小物业。”

一个完整意义上的物业一般包括建筑基地、建筑物本体、附属配套设备设施及相关资产权益四部分构成。与物业相关的主体概念为业主,即物业的所有权人。

2、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服务活动。3、物业管理的性质 对物业进行管理的权利是物权派生出的一种权利,行使管理权的人应当是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和共有权人,即业主。

业主通过与物业公司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将物业管理权让渡给物业公司。因而,物业公司获得了对他人物业进行管理的资格。

物业管理关系基于委托合同而产生,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形成的是平等、服务性质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业主委托的契约行为。

二、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在讨论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与之对应的一个名词即业主,何为业主?顾名思义,通俗的说法业主是物业的主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业主是物业的所有权人和共有权人。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包括:1、按照物业房屋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修改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义务包括: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基金;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一)、业主大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每一个特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是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是以业主民主协商机制为基础,表达业主愿意,实现业主利益均衡的自治管理形式的组织。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且只能设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是自治性。业主大会进行的一切活动都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协商,其对内基于维护物业整体利益的需要而从事活动,对外基于性质不得从事与物业无关的如何活动。

第二是民主性。业主大会的成员在业主大会至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提出有关物业管理的建议、看法和意见。

第三是代表性。业主大会所进行的活动都是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是监督性。业主大会有权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大会决定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统筹方案,并监督实施;业主大会有权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

业主大会的职责包括:1、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3、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4、决定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统筹方案,并决定实施;5、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6、法律、法规或者业主电话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会议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1/5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业主大会的召开有一定的程序性要求。

例如,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服务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

4.常见小区物业管理知识有什么

市民孙先生:我们买房子时,开发商说小区里边的游泳池只对内部居民开放,可现在物业将它租给外来经营户,外边的人也可以进来消费,搞得小区里进出人员很杂,物业这样做是不是侵犯了业主的权益? 答:是否侵犯了业主权益这个问题,是一个游泳池产权归谁的界定问题。

目前游泳池的开放对小区内居民要给予最优惠的规定,对外来人员游泳应高一些收费,同时物业对外来人员应加强管理。 市民吕先生:对于占用公共区域进行私搭乱建的业主,物业有责任制止并协助恢复原状吗? 答:物业应当劝阻、制止,并要求其恢复原状,文字通知,口头通知都可以,如制止不了,物业还应向相关社会管理职能部门反映。

市民张女士:我家住三楼,前几天我家阳台玻璃被人用石头砸坏了,石头还留在我家里,是否属于物业监管不到位?物业应不应该赔偿我的修理费用? 答:物业有维护公共环境、秩序的义务责任,如果物业按管理协议尽了巡视检查的义务,没有发现扔石头的人,物业可协助住户到派出所报案处理。 楼道里和社区的墙上经常出现很多小广告,非常影响社区环境美观,物业是不是有责任管管那些喷涂小广告的人?有没有责任及时清理掉? 答:维护社区环境的美好是物业公司的职责,应加强管理,及时清理。

市民刘女士:居民个人种在公共绿地里的树木应该属于社区共有还是属于居民个人所有?物业有没有权限对其进行统一管理(如砍伐、修建、移栽等)? 答:居民个人种在公共绿地里的花木应属于社区居民共有,不能属于个人,物业有权力义务对其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维护。 市民高先生:居民养的狗随地大小便,有的还不拴狗链,不养狗的居民就很不满,把对狗和养狗户的不满,把对狗和养狗户的不满发泄到物业人员的身上,说物业故意不管,是“为狗做猖”,其实物业也经常劝那些养狗户,可是效果很差,我们该如何协调? 答:物业公司应在各单元门口和适当的公共位置放置管理警示牌,同时向各住户发放对养狗的相应规定要求的文字通知,提示养狗户加强维护社区环境的义务。

市民齐女士:我家孩子上的幼儿园在一个小区里面,过去我们一直都是骑车送孩子到幼儿园门口的,最近物业突然不允许我们骑车进小区了,只许把自行车停在小区外边,丢失还不负责。物业这样做是不是太不合理了? 答:物业公司出于服务考虑,应为送孩子上幼儿园的电动车、自行车在小区内或小区门口外指定停放场地,且保安应着工作服装和上岗证件。

市民樊女士:我家楼上经常彻夜打麻将,噪音很大,我们投诉到物业,开始物业还来劝说过几次,后来再投诉,物业说管不了,让我们直接找派出所或者打110,还说这本来也不该他们管,物业这种说法让我很不舒服。 答:小区内住户夜间打麻将扰民,物业应首先劝说,二是发文字通知劝止,三是通知派出所制止其扰民行为。

深层次来讲,这是一个道德素质问题,全社会应加强居民素质的教育和提高。 市民刘女士:我家住二楼,一楼私自外扩阳台,延伸出一个小房,结果我家被盗,痕迹显示窃贼是从一楼小房顶上进到我家的,一楼是否应负责赔偿我家的损失? 答:如果一楼住户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私自扩建阳台,经公安部门鉴定,窃贼是从扩建的阳台顶上进入你家的,一楼住户就应负连带赔偿责任,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市民姜先生:我们楼下一层是门脸房,整天用高音喇叭广播,促销酸奶、啤酒之类的东西,吵的我们不能安静,我们向物业投诉,物业说这是正常经营行为,让我们嫌吵的话就关上窗户。我们认为物业就是在推卸责任。

答:物业应不断的告知门脸房经营者禁止促销吵声影响楼上业主正常生活的行为。 物业或业主都可以向社会职能管理部门投诉解决。

同时物业工作人员应提高文明服务用语的水平。 市民曹女士:邻居家装修,日夜施工,气味噪音都很大,投诉到物业,物业来看了看说只能劝阻,可是邻居家根本不听劝,依然施工,难道物业就没有其他办法和责任吗? 答:有《业主管理规约》的按规约的相关内容处罚、纠正施工业主。

没有《业主管理规约》的住宅小区被影响的邻居可报告给相关管理部门或起诉施工业主解决。 市民曹女士:我家的房子暖气是分户计量的,去年冬天没住也没交暖气费,现在物业把我家的水电给停了,请问物业的做法合理吗? 答:供热分户计量收费办法石家庄市至今仍未出台,按现有供热物价政策规定,去年你家应交20%供暖费,在不欠水、电费的情况下,物业停水、停电的做法不合理。

市民高女士:我们小区楼体上挂了许多广告牌,一些宣传栏也变成了广告牌,据说是物业公司把这些位置出租给广告公司了,这些收益应该属于物业公司所有吗?这些东西不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吗? 答:住宅区内公共部位广告收益(广告收入-物业招进广告的成本及日常维护费用),应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这笔钱也可由物业公司用于住宅区内相关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维修费用。 市民刘先生:我家买了车,因资金紧张暂时没有购买车位,物业保安不允许我将车开进小区,我只能将车停在外边便道上,非常不放心。

物业说除非我购买车位,否则不允许我的车开进小区。我认为物业的做法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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