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法律常识宣传手册

2022-11-04 综合 86阅读 投稿:梦里花

1.

今年安全月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挂图、标语、图书、折页、手册、扑克、试卷、宣传单热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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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全宣教折页 编号:AN1406 50张起订AN1406-01、企业员工反“三违”知识折页AN1406-02、远离工作中的危险折页AN1406-03、灭火器使用常识折页AN1406-04、杜绝十大习惯性违章折页AN1406-05、社区安全知识折页AN1406-06、唱响节能减排 关爱生存环境折页AN1406-07、全民安全知识折页AN1406-08、不安全行为知识折页AN1406-09、火灾事故自救互救方法折页AN1406-10、事故现场自救与互救折页AN1406-11、突发事故与应急措施折页AN1406-12、消防安全知识折页AN1406-13、用电安全知识折页AN1406-14、交通安全知识折页本套这页供企业对员工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安全教育发放,便于公共场所公益安全发放,是政府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最佳选择。“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口袋装系列手册 编号:AN1407AN1407-21.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知识宣传手册AN1407-22.防灾避险应急知识宣传手册AN1407-23.班组安全知识宣传手册AN1407-24.企业员工安全知识宣传手册AN1407-25.消防安全常识及案例解读宣传手册AN1407-26.综合安全常识宣传手册安全知识宣传手册口袋装 编号:AN1409 本系列手册是针对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而精心设计的。

突出了“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主题,将安全知识和国家的政策进行系统的融合,将企业员工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具体化、实用化,有助于形成“时时讲安全,处处是课堂”的浓厚氛围,帮助迅速提高全员安全知识水平,是为企事业单位及员工树立安全意识、保障安全发展提供一种有效的文化工具。安全科普宝典(全套共10册) 安全生产工作无小事,从细微之处去升华,安全生产微也足道。

本公司推出的安全生产宝典系列共十套,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包括安全法规、管理、逃生急救、安全检查、事故案例、隐患排查等内容,图文搭配、引人入胜、知识详细、通俗易懂。AN1409-01、员工安全宝典 本手册介绍了企业员工安全生产规范和安全技术知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列举了典型违章行为进行分析,辅以安全警句加深员工安全意识。

文字通俗易懂,配图生动准确,是员工增强安全教育的首选教材。AN1409-02、安全法规宝典 本手册介绍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公。

2.什么是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具有四个明显特点:

一是突然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带有很强的随机性,暴发突然,蔓延迅速,始终处于急速变化之中,容易引发连锁反应。

二是不确定性。突发事件各有各的情况,很难对某一个事件的形成、发展、演变给出一个明确的客观判断。

三是社会性。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势必会给事发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损失,并很快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

四是决策的非程序化。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必须打破常规,省略很多程序,由现场指挥员直接决策,负责指挥处置,而不能按部就班地层层召开会议研究。

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

应急管理是对突发事件的全过程管理,可分为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四个过程。

应急管理机制包括隐患排查监控机制、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报告和共享机制、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社会动员机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

3.法律知识宣传语

在某省的国道上经常看见的:抢劫警车是违法的!

在某省的国道上还看到绝对经典的一条:一人结扎,全家光荣!

在贵州的施秉看到的:放火烧山,牢底坐穿!

在铁路上看到的:横卧铁轨,不死也要负上法律责任!

在浙源至理坑的路上一个小村庄农舍上刷着这样一条标语:国家兴旺,匹夫有责;计划生育,丈夫有责!

北京某远郊县:少生孩子多种树,少养孩子多养猪!

湖南某乡政府:结贫穷的扎,上致富的环。

贵州铜仁,在去梵净山的路上,一个屠宰场的标语:以三个代表指导我们的屠宰工作。

4.《应急知识手册》500字读后感

写读后感需要真情实感,所以还是自己阅读后,自己动笔比较好,下面提供关于读后感的写作方法希望可以帮到你:

写作方法:

(1)引——围绕感点引述材料。简述原文有关内容。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2)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

(3)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

(4)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读”的内容不放松。

写作要点:

要弄懂原作

"读”是感的基础,“感”是由“读”而生。只有认真的读书,弄懂难点疑点,理清文章的思路,透彻的掌握文章的内容和要点,深刻地领会原文精神所在,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个人的实际,才能真有所“感”。

要认真思考

读后感的主体是“感”。要写实感,还要在读懂原作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分析和评价。分析和评价是有所“感”的酝酿、集中和演化的过程,有了这个分析和评价,才有可能使“感”紧扣原作的主要思想和主要观点,避免脱离原作,东拉西扯,离开中心太远。所以,写读后感就必须要边读边思考,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自己的实际展开联想,从书中的人和事联系到自己和自己所见的人和事,那些与书中相近、相似,那些与书中相反、相对,自己赞成书中的什么,反对些什么,从而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并把它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总之,想的深入,才能写的深刻感人。

5.度《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写一篇关于安全知识方面的心得体会 不少于

“生命”,一个多么鲜活的词语;“安全”,一个多么古老的话题;“幸福”一个多么美妙的境界。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生命至上,安全为天;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安全构筑了我们美好的家园,成为连接亲朋好友的纽带。通过这项安全整治活动,我再一次深刻的休会到: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必须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必须要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

也许不少人会认为,安全只是指身体的安全甚至是肢体的健壮和不受伤害;认为只要自己的肢体健全、行动自如那就叫安全。我认为,这决不是安全的全部。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强,糊里糊涂攀兄弟、结姐妹,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义气、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望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问题。无论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性。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残酷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格不健全更可怕。臧克家先生在《有的人》一诗中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想,那些失去健康的精神追求、迷失正确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着的躯体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残缺的产物吗?这种“产物”充其量只能是没完没了地吸取消化父母亲血汗的机器,只能成为社会发展长河中的废物,甚至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危险物。

我们都生活在一个由亲情、道德、责任、义务等等所交织的密切的关系当中。因此,个人就不仅只是个人。每一个人的现在都与未来相连,每一个人的自身都与家庭相连,每一个人的荣辱都与整体相连。为了个人的成长,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这荣辱相伴的整体,让我们共同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做个好人。只有好人,一生才能平安;祝愿好人,一生平平安安。

6.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在政府应急管理组织的协调下,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与政府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相匹配的应急体系。

3、预防为主,防救结合。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区域合作和部门合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快速应对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公众的基础作用。

5、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动员企业及全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依靠公众力量,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合力。同时,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6、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7、信息公开,引导舆论。在应急管理中,要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做到信息透明、信息公开,但是,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不仅如此,还要积极地对社会公众的舆情进行监控,了解社会公众的所思、所想、所愿,对舆情进行正确、有效引导。

7.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的内容是什么

1、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校园内治安管理,负责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及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横向联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依据有关规定,协调和处理学校内部纠纷、轻微治安案件;3、严格按学校下发的《关于来校务工人员的管理规定》和《施工单位安全责任状》来进行对外来务工、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

办理外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4、定期开展法制、消防、安全防范及维护校园稳定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消防知识、安全防范意识及自觉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意识;5、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等有关消防法规。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督促落实与各部门签定的《九江学院消防安全责任状》;6、为各部门配置规定的消防器材,设置防火、安全标志,培训消防安全员和安全小组成员,经常性的检查、维修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率;7、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安全、火险隐患的部门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安全、火险隐患。

建立安全、消防重点要害部位每日安全、防火巡查制度,确保安全、消防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8、组织扑灭初起火灾,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火灾现场扑救、保护和火灾后调查取证工作;9、完成校党委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扩展资料:安全管理的对象是风险,管理的结果要么是安全,要么是事故。

我们说“安全的规律”,确切地说,就是事故发生的规律,就是事故是怎么发生的。世间的事都有个前因后果,事故这个结果也有原因,原因就在于事故相关的各个环节,就是说,事故是一系列事件发生的后果。

这些事件是一系列的,一件接一件发生的,就是“一连串的事件”。所以,安全管理上就有了“事故链”原理。

事故让人们看到了一个锁链:初始原因→间接原因→直接原因→事故→伤害。这是一个链条,传统、社会环境、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失误、事故伤害。

一张张多米诺骨牌,一旦第一张倒下,就会导致第二张、第三张直至第五张骨牌倒下,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出现相应的损失。按照“事故链”原理的解释,事故是因为某些个环节在连续的时间内出现了缺陷,这些不止一个的缺陷构成了整个安全体系的失效,酿成大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

8.关于安全法律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九条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二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五条 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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