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空作业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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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一、1、凡高空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拦、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备是否牢固、可靠。2、凡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接受高空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3、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4、高空作业地点必须将各类安全警示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5、高空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6、高空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7、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空作业。8、高空作业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时,应经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9、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须时停止作业。10、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必须对各类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11、现场的冰霜、水、雪等均须清除。12、安全带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和碰撞,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安全带外观有破损或发现异味时,应立即更换。
2.高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内容有哪些
高空作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有:
高空作业安全注意事项,高空作业安全技能,高空作业急救等;
(1)高空作业工人须经过身体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
(2)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防滑鞋,挂好挂钩,并有安全防护栏和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3)在高空作业条件较差时,避免单人单独操作;
(4)高空作业时,对施工工具和材料要有保护措施,避免掉落,严禁向下方丢弃废物
(5)在搭设电动吊篮时,要统一指挥、协调作业,严禁使用材质、规格和缺陷不符合要求的配件;
(6)拆除脚手架时,要按搭设时相反的顺序拆除;
(7)严禁操作人员以绳索及起重机作为梯子上下,严禁在未固定的脚手架上工作;
(8)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配足照明设备,有塌陷、空洞地区要设有明显的标志;
(9)高空作业附近有高压线时,应先拆除或采取防护措施。
3.高空作业安全制度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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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制度
1、凡是进行高空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接受高空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工种高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
3、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体验,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部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
4、项目部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高空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6、高空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7、在雨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8m/s以上和雷电、雷雨大雾气候条件下,不得露天高空作业。
8、高空作业上下应有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9、高空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出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质安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
4.高空作业时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第1.0.1条 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第1.0.3条 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高空作业的安全事项 第二章 基本规定第2.0.1条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 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第2.0.4条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第2.0.6条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第2.0.7条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第2.0.9条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第2.0.10条 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高空作业的安全事项 第三章 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第一节 临边作业第3.1.1条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二、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四、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五、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第3.1.2条 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泻滑。二、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稍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
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三、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
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孔固定。四、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五、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第3.1.3条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二、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2. 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3. 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
5.高处作业的安全检验常识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防措施。3、高空作业前,认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
如检查起重工用具是不是安全可靠,起重机械的制动、保险装置和保护装置等是不是安全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4、高空作业处应设置安全围栏和正告标志,制止行人、车辆通行,避免落物伤人。
5、高空作业时,应始终把安全帽戴在头上,不得随便摘下。6、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挂钩或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
制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空作业时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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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用户:覃晓芳
高空坠落是建筑施工作业中造成工伤死亡的主要原因,每年高空坠落事故高达40000到75000起,而80%以上是死亡事故。高空作业总是让人捏一把汗,有关高空作业坠楼殒命的惨剧,不时见诸报端。安全知识的贫乏、安全意识的淡薄、安全行为的松懈……它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和家庭悲剧,让人不得不关注。因此,建筑施工中对高空作业中安全隐患的分析及研究防范措施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必须加强对高空作业中涉及的设施、人员、环境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建全各种规章制度,并在施工中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由于高空作业的危险性,扬州市江都区女神工程车辆有限公司的陈修荣先生告诫:在进行高空作业时,除了施工者必须身体健康之外,外在条件也必须重视,工作时,防护用具也必须用上,以确保人身安全。以下几点必须注意:
作业注意事项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8(
7.高处作业时常见的安全隐患有哪些
1、今立达电动吊篮在2米以上高度工作不系安全带;
2、安全带使用前不检查,使用中不按规定佩带;
3、安全带、安全绳未按规定进行静拉力试验;
4、使用安全带时挂钩挂在不牢固的构件上,或未按规定高挂低用;
5、用不合格的钢丝绳、麻绳起吊重物;
6、戴安全帽时没有按规定系好绳带;
7、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不正确使用梯子,梯子与地面的倾角过大或过小;将梯子放置在不稳固的支撑物上登高作业,或人站在梯子上工作时移动梯子,梯子底脚未采取防滑措施;
8、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没有做好防止触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9、站在梯子上工作无人监护或没有扶好梯子;
10、在1.5米以上且没有装设栏杆的平台或脚手架上不系安全带进行工作;
11、搭设脚手架时,脚手架及踏板绑扎不牢固,脚手板敷设虚悬,厚度不合规格,两头没有进行绑扎固定;
12、脚手架上未挂搭建和验收牌,未定期进行检查确认;
13、对开启的电缆孔洞、地沟盖板等不设安全警示标志;
14、在屋顶、杆、吊桥及其他危险边缘进行高处作业时,临空的工作面不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
15、楼梯、平台、栏杆、盖板检修中拆除后,未及时恢复;
16、在玻璃钢瓦、木板顶、油毛毡、石棉瓦等处上部工作,未采取防止踏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17、酒后进行登高作业;
18、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等不适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从事高处作业;
19、监护人不到现场擅自进行高处作业;
20、起吊物上面站人,起吊重物无人监护指挥;
21、人员从悬吊重物下面行走或停留;
22、人员高处作业转移时不系安全带。
8.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要点有哪些
1、进行高空作业的各工种和现场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2、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高空作业者班前必须有充分的睡眠,不准喝酒。高血压、腿脚不灵、头昏者,均不得登高。
2、地面二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3、高处作业者必须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软底鞋等)。
安全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靠处,流动作业时随摘随挂。
9.什么是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要注意什么
1、凡在坠落高对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处进行作业,都应视为高处作业。
2、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3、高处作业均应先搭设脚手架、使用高空作业车或采取其他防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4、在陡坡、悬崖、杆塔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阀或防护栏杆,否则,作业人员应使用安全带。
5、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应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应设1050-1200cm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180mm高的侧板,以防坠物伤人。
6、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