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液体危险品应该怎么运输
需要找有危险品运输资格证的公司进行运输,从业人员也要有资格证,驾驶证、押运证等。卓越的危险品运输操作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1.运输易燃液体,车上人员不准吸烟,车辆不得接近明火及高温场所。装运易燃液体的罐车行驶时,导除静电装置应接地良好。
2.装运易燃液体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不准吸烟,途中应经常检查车上货物的装载情况,如捆扎是否松动,包装件有否渗漏。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进采取有效措施。
3.夏季高温季节,当天天气预报气温在30℃以上时,应按照作业地规定的作业时间运输。若必须运输时,车上应有有效的遮阳设施,封闭式货厢应保持车厢通风良好。
4.应将车厢后门、侧门锁牢后方可运行车辆,不准敞开车门行驶。严禁超载运输。装有重瓶的车辆在处于静态停车时,应将车厢顶部的天窗全部敞开并锁好窗销,不准将天窗关闭
2.危险品常识
火车行李托运常识 火车行李的范围 旅客自用的被褥、衣服、书籍、残疾人用车1辆(不带汽油)和其它施行必需品;在行李中不能夹带货币、证券、珍贵文物、金银珠宝、手表、照相机等贵重物品、档案材料和危险品 行李每件的最大重为50千克。
体积以适于装入行李车为限,但最小不得小于0.01立方米行李应随旅客所乘列车运送或提前运送。 火车包裹的范围 包裹是指适合在旅客列车行李车内运输的小件货物。
包裹分为四类: 一类包裹范围:自发刊日起5天内的市、地级以上部门的机关报和政府部门宣传用非卖品,中、小学生课本。 二类包裹范围:抢险救灾物资、书刊、鲜或冻鱼介类,肉、蛋、奶类、果蔬类。
三类包裹(属四、五类品名除外)范围: 1、重要文件,图纸,资料,档案材料; 2、疫苗、血浆、医疗器械、假肢; 3、鲜或冻的鱼类、肉类、果蔬类、乳类、蛋类、秧苗、果树苗、果树接穗及活动物; 4、残疾人车 四类包裹范围:不属于一、二、三类包裹的物品: ⒈一级运输包装的放射性同位素、油样箱、摩托车; ⒉泡沫塑料及其制品; ⒊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指定其他需要特殊运输条件的物品。体大笨重的包裹不能按直通包裹办理。
包裹每件体积、重与行李相同。 不能按包裹运输的物品 ⒈尸体、尸骨、骨灰、灵柩及易于污染、损坏车辆的物品; ⒉蛇、猛兽和每头超过20千克的活动物(警犬和运输命令指定运输的动物除外); ⒊国务院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危险品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以及承运人不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⒋国家禁止运输的物品和不适于装入行李的物品。
行李包裹的托运 旅客凭客票(市郊定期客票除外),在乘车敬意内可托运行李。每张客票不超过两次。
残疾人用车不限次数。一个城市有两个以上车站时,包裹的到站必须是装运该包裹列车的经过站或终点站。
托运下列物品时,托运人应提供规定部门签发的运输证明: ⒈金银珠宝、珍贵文物、货币、证券、枪支; ⒉警犬和国家法律保护的动物; ⒊省级以上政府宣传用非卖品; ⒋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免检物品; ⒌国家限制运输的物品; ⒍承运人认为应提供证明的其他物品。 托动物、植物时应有动、植物检疫部门的检测证明。
托运放射性物品、没样箱时,应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定提出剂量证明书、油样箱使用证。 行李包裹的领取 行李从运到日起,包裹从发出通知之日起免费保管3天。
超过免费保管期领取时,按超过日数核收保管费。因铁路责任或自然灾害延长客票有效期限的行李,延长日数免费保管 保价运输 旅客或托运人托运的行李、包裹分为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两种,按哪种方式运输,由旅客或托运人选择,并在托运单上注明。
保价运输时必须声明价格。可分件声明价格,也可按一批全部件数声明总价格,按一批办理的不得只保其中的一部分。
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按声明价格核收保价费,行李按0。5%核收,包裹按1% 核收,不足1角的尾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一段按行李、一段按包裹托运时,全程按行李核收保价费。 车站承运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时,有权检查声明价格同实际价格是否相符。
如拒绝检查或对声明价格有异议时,不能按保价运输办理。按保价运输办理的行李、包裹,应在行李、包裹票上写明声明价格总额。
如分件声明价格时,应将每件的声明价格和重量分别写明。一批行李或包裹分件保价时,在每件货签和包装上必须写明总件数之几的字样。
按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发生变更运输时,保价费不补不退。 变更运输 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手续后,可按如下规定办理一次行李、包裹变更手续(鲜活包裹不办理变更),核收变更手续费: ⒈在发站装车前取消托运时,退还全部运费; ⒉装运后要求运回发站或变更到站的(行李只办理运回发站或中止旅行站),补收或退还已收运费与实际运送敬意里程通算的运费差额。
⒊旅客在发站停止旅行,要求仍将行李运至到站时,按包裹收费,应补收发站至到站的包裹与行李运费的差额。 办理变更运输生产生的杂费按实际产生的核收。
如已收运费低于已产生的杂费时,则不补杂费也不退还运费。但因误售、误购客票产生的行李变更时,不收变更手续费。
填写行李票、包裹票的规定 ⒈发站和到站; ⒉托运人、收货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⒊行李和包裹的品名、包装、件数、重量; ⒋运费; ⒌声明价格; ⒍承运日期、运到日期、承运站站名戳及经办人员名章。 售票与购票 旅客购买车票应在承运人或销售代理人的售票处购买.在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承运人或销售代理的应按购票人的要求发售车票。
承运人可以开办往返票、联程票(指在购票地能够买到换乘地或返回地带有席位、铺位号的车票)、定期、不定期、储值、定额等多种售票业务,以便于购票人购票和使用。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是明确承运人与旅客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起运地承运人依据本规程订立的旅客运输合同对所涉及的承运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从售出车票时起成立,至按票面规定运输结束旅客出站时止,为合同履行完毕。旅客运输的运。
3.危险品常识
火车行李托运常识 火车行李的范围 旅客自用的被褥、衣服、书籍、残疾人用车1辆(不带汽油)和其它施行必需品;在行李中不能夹带货币、证券、珍贵文物、金银珠宝、手表、照相机等贵重物品、档案材料和危险品 行李每件的最大重为50千克。
体积以适于装入行李车为限,但最小不得小于0.01立方米行李应随旅客所乘列车运送或提前运送。 火车包裹的范围 包裹是指适合在旅客列车行李车内运输的小件货物。
包裹分为四类: 一类包裹范围:自发刊日起5天内的市、地级以上部门的机关报和政府部门宣传用非卖品,中、小学生课本。 二类包裹范围:抢险救灾物资、书刊、鲜或冻鱼介类,肉、蛋、奶类、果蔬类。
三类包裹(属四、五类品名除外)范围: 1、重要文件,图纸,资料,档案材料; 2、疫苗、血浆、医疗器械、假肢; 3、鲜或冻的鱼类、肉类、果蔬类、乳类、蛋类、秧苗、果树苗、果树接穗及活动物; 4、残疾人车 四类包裹范围:不属于一、二、三类包裹的物品: ⒈一级运输包装的放射性同位素、油样箱、摩托车; ⒉泡沫塑料及其制品; ⒊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指定其他需要特殊运输条件的物品。体大笨重的包裹不能按直通包裹办理。
包裹每件体积、重与行李相同。 不能按包裹运输的物品 ⒈尸体、尸骨、骨灰、灵柩及易于污染、损坏车辆的物品; ⒉蛇、猛兽和每头超过20千克的活动物(警犬和运输命令指定运输的动物除外); ⒊国务院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危险品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以及承运人不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⒋国家禁止运输的物品和不适于装入行李的物品。
行李包裹的托运 旅客凭客票(市郊定期客票除外),在乘车敬意内可托运行李。每张客票不超过两次。
残疾人用车不限次数。一个城市有两个以上车站时,包裹的到站必须是装运该包裹列车的经过站或终点站。
托运下列物品时,托运人应提供规定部门签发的运输证明: ⒈金银珠宝、珍贵文物、货币、证券、枪支; ⒉警犬和国家法律保护的动物; ⒊省级以上政府宣传用非卖品; ⒋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免检物品; ⒌国家限制运输的物品; ⒍承运人认为应提供证明的其他物品。 托动物、植物时应有动、植物检疫部门的检测证明。
托运放射性物品、没样箱时,应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定提出剂量证明书、油样箱使用证。 行李包裹的领取 行李从运到日起,包裹从发出通知之日起免费保管3天。
超过免费保管期领取时,按超过日数核收保管费。因铁路责任或自然灾害延长客票有效期限的行李,延长日数免费保管 保价运输 旅客或托运人托运的行李、包裹分为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两种,按哪种方式运输,由旅客或托运人选择,并在托运单上注明。
保价运输时必须声明价格。可分件声明价格,也可按一批全部件数声明总价格,按一批办理的不得只保其中的一部分。
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按声明价格核收保价费,行李按0。5%核收,包裹按1% 核收,不足1角的尾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一段按行李、一段按包裹托运时,全程按行李核收保价费。 车站承运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时,有权检查声明价格同实际价格是否相符。
如拒绝检查或对声明价格有异议时,不能按保价运输办理。按保价运输办理的行李、包裹,应在行李、包裹票上写明声明价格总额。
如分件声明价格时,应将每件的声明价格和重量分别写明。一批行李或包裹分件保价时,在每件货签和包装上必须写明总件数之几的字样。
按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发生变更运输时,保价费不补不退。 变更运输 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手续后,可按如下规定办理一次行李、包裹变更手续(鲜活包裹不办理变更),核收变更手续费: ⒈在发站装车前取消托运时,退还全部运费; ⒉装运后要求运回发站或变更到站的(行李只办理运回发站或中止旅行站),补收或退还已收运费与实际运送敬意里程通算的运费差额。
⒊旅客在发站停止旅行,要求仍将行李运至到站时,按包裹收费,应补收发站至到站的包裹与行李运费的差额。 办理变更运输生产生的杂费按实际产生的核收。
如已收运费低于已产生的杂费时,则不补杂费也不退还运费。但因误售、误购客票产生的行李变更时,不收变更手续费。
填写行李票、包裹票的规定 ⒈发站和到站; ⒉托运人、收货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⒊行李和包裹的品名、包装、件数、重量; ⒋运费; ⒌声明价格; ⒍承运日期、运到日期、承运站站名戳及经办人员名章。 售票与购票 旅客购买车票应在承运人或销售代理人的售票处购买.在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承运人或销售代理的应按购票人的要求发售车票。
承运人可以开办往返票、联程票(指在购票地能够买到换乘地或返回地带有席位、铺位号的车票)、定期、不定期、储值、定额等多种售票业务,以便于购票人购票和使用。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是明确承运人与旅客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起运地承运人依据本规程订立的旅客运输合同对所涉及的承运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从售出车票时起成立,至按票面规定运输结束旅客出站时止,为合同履行完毕。旅客运输的运。
4.危险品运输有哪些注意事项
凡具有腐蚀性、自然性、易燃性、毒害性、爆炸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均属危险品。
危险品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能,运输中如防护不当,极易发生事故,并且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较一般车辆事故更加严重。 因此,为确保安全,在危险运输中应注意以下八点: 1。
注意包装 危险品在装运前应根据其性质、运送路程、沿途路况等采用安全的方式包装好。包装必须牢固、严密,在包装上做好清晰、规范、易识别的标志。
2。注意装卸 危险品装卸现场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的条件。
装卸危险品时,汽车应在露天停放,装卸工人应注意自身防护,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滚翻、重压和倒置,怕潮湿的货物应用篷布遮盖,货物必须堆放整齐,捆扎牢固。
不同性质的危险品不能同车混装,如雷管、炸药等切勿同装一车。 3。
注意用车 装运危险品必须选用合适的车辆,爆炸品、一级氧化剂、有机氧化物不得用全挂汽车列车、三轮机动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和自行车装运;爆炸器、一级氧化剂、有机过氧物、一级易燃品不得用拖拉机装运。除二级固定危险品外,其它危险品不得用自卸汽车装运。
4。注意防火 危货运输忌火,危险品在装卸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车厢内严禁吸烟,车辆不得靠近明火、高温场所和太阳暴晒的地方。
装运石油类的油罐车在停驶、装卸时应安装好地线,行驶时,应使地线触地,以防静电产生火灾。 5。
注意驾驶 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应设置GB13392-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规定的标志。 汽车运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遇有情况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刹车,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
6。注意漏散 危险品在装运过程中出现漏散现象时,应根据危险品的不同性质,进行妥善处理。
爆炸品散落时,应将其移至安全处,修理或更换包装,对漏散的爆炸品及时用水浸湿,请当地公安消防人员处理;储存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罐体出现泄漏时,应将其移至通风场地,向漏气钢瓶浇水降温;液氨漏气时,可浸入水中。 其它剧毒气体应浸入石灰水中。
易燃固体物品散落时,应迅速将散落包装移于安全处所,黄磷散落后应立即浸入水中,金属钠、钾等必须浸入盛有煤油或无水液体石腊的铁桶中;易燃液体渗漏时,应及时将渗漏部位朝上,并及时移至安全通风场所修补或更换包装,渗漏物用黄砂、干土盖没后扫净。
5.危险货物运输有哪些注意要点
1。
危险货物由于运输要求高,运价也比普通货物高。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情况下,我们既要考虑核算成本,减少费用开支,也应当考虑风险因素,确保航运安全,二者必须兼顾。
在日常的工作中,在托运危险货物时,确实出现过一些货主或货运代理为节省运费把危险货物当作普通货物托运的做法,也有一些货主和货运代理缺乏危险货物运输的知识和经验,将可不作危险货物运输的货物当作危险货物托运,既浪费了运费,又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这现象应当克服和纠正。
(1)《国际海运危规》明细表中有列名的,不一定都是危险货物。众所周知,确定一种货物是否属于危险晶,应根据其含量的多少、生产工艺、理化特性、危害程度等一系列因素来确定,不能单纯地以品名来衡量。
(2)《国际海运危规》明细表中无具体列名的,不能说不是危险货物。 危规不是万宝全书,它不可能包罗万象,把世界上所有危险货物毫无遗漏地都一一列出。
特别是当今世界科学技术不断发展,新产品像雨后春笋般出现,许多新的危险货物在不断增添。所以,凡确实具备危险特性的物质,尽管危规中没有列明,我们还是应当在托运时实事求是地申报为危险货物,以利航运安全,申报办法应按其物质的特性,按危规规定分门别类套用,例如新商品特性为易燃液体,按其闭杯闪点多少确定其类别,闭杯闪点是20摄氏度,属第3。
2类未列明易燃液体;有毒物质按前毒性表格中的LD50的量按类别套做。 (3)除了《国际海运危规》以外,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危规,为了尊重各国的规定,凡一个国家危规规定为危险货物的物质,对这个国家出口,即使《国际海运危规》中无此物质列名,也应理所当然地申报为危险货物。
例如我国对美国出口草酸,我国不作危险,货物运输,《国际海运危规》无此列名,但美国危规中却列为危险货物,那么在运输中必须按危险货物申报。否则,美国港口将不予卸货,或处以罚款。
2。 应严格按港口有关规定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手续和装箱。
交通部对装卸、运输危险货物有许多规定,各港口的执法机构是港务监督。 上海港务监督的下列两项规定,发货人、货运代理和船舶代理、承运人都需不折不扣地遵照办理: (1)办理“包装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的申报人,必须是接受过港务监督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申报证书的专职申报员。
(2)危险货物的集装箱装箱点必须事先得到港务监督的审核批准,需有危险货物集装箱监装员,监装员需要接受港务监督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监装证书。 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需凭装箱点的声明单向港务监督办理“包装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货申报)。
集装箱装箱结束后,监装员需在“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上签名,并及时送港务监督备查。装箱点与监装员的签名一定要和港务监督内的备案相同,千万不要张冠李戴冒签,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3。 装载危险货物的船舶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特别是装载全危险品的船舶必须具备船舶监管部门的检验合格证书。
对高度危险货物(指CLASSl、CLASS 2、CLASS3。 1、CLASS5。
2、和CLASS7)的托运,事先应对船舶能否适运了解清楚,以免造成配船后再退关而延误装期。
6.危险品运输的注意事项
凡具有腐蚀性、自然性、易燃性、毒害性、爆炸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均属危险品。危险品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能,运输中如防护不当,极易发生事故,并且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较一般车辆事故更加严重。因此,为确保安全,在危险品运输 中应注意以下八点:
1.注意包装 危险品在装运前应根据其性质、运送路程、沿途路况等采用安全的方式包装好。包装必须牢固、严密,在包装上做好清晰、规范、易识别的标志。
2.注意装卸 危险品装卸现场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的条件。装卸危险品时,汽车应在露天停放,装卸工人应注意自身防护,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滚翻、重压和倒置,怕潮湿的货物应用篷布遮盖,货物必须堆放整齐,捆扎牢固。不同性质的危险品不能同车混装,如雷管、炸药等切勿同装一车。
3.注意用车 装运危险品必须选用合适的车辆,爆炸品、一级氧化剂、有机氧化物不得用全挂汽车列车、三轮机动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和自行车装运;爆炸器、一级氧化剂、有机过氧物、一级易燃品不得用拖拉机装运。除二级固定危险品外,其它危险品不得用自卸汽车装运。
4.注意防火 危货运输忌火,危险品在装卸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车厢内严禁吸烟,车辆不得靠近明火、高温场所和太阳暴晒的地方。装运石油类的油罐车在停驶、装卸时应安装好地线,行驶时,应使地线触地,以防静电产生火灾。
5.注意驾驶 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应设置GB13392-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规定的标志。汽车运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遇有情况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刹车,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
6.注意漏散 危险品在装运过程中出现漏散现象时,应根据危险品的不同性质,进行妥善处理。爆炸品散落时,应将其移至安全处,修理或更换包装,对漏散的爆炸品及时用水浸湿,请当地公安消防人员处理;储存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罐体出现泄漏时,应将其移至通风场地,向漏气钢瓶浇水降温;液氨漏气时,可浸入水中。其它剧毒气体应浸入石灰水中。易燃固体物品散落时,应迅速将散落包装移于安全处所,黄磷散落后应立即浸入水中,金属钠、钾等必须浸入盛有煤油或无水液体石腊的铁桶中;易燃液体渗漏时,应及时将渗漏部位朝上,并及时移至安全通风场所修补或更换包装,渗漏物用黄砂、干土盖没后扫净。
7.注意停放 装载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学校、机关、集市、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放,如必须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停车时要留人看守,闲杂人员不准接近车辆,做到车在人在,确保车辆安全。
8.注意清厢 危险品卸车后应清扫车上残留物,被危险品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具必须洗刷清毒。未经彻底清毒,严禁装运食用、药用物品、饲料及动植物。
凡是在流通过程中,由于本身具有的燃烧、爆炸、腐蚀、毒害及放射性,或因为摩擦、震动、撞击、暴晒或者温湿度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发生危及生命、财产损失危险的物品都属于危险品。
7.危险品八大类包括哪些
危险品严格意义上讲有九大类,分别为:第一类 爆炸品;第二类 压缩气体和有毒气体;第三类 易燃液体;第四类 易燃固体和遇水自燃物资;第五类 有机物和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 毒害物;第七类 放射性物资;第八类 腐蚀品;第九类 其他危险品物资。
危险品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 扩展资料: 危险品的灭火措施 1、加强第一出动,以快制快。
要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理化性质调动相应的足够灭火或抢险救援力量,统一指挥部署,迅速展开战斗行动,及时排除险情和有效地扑灭火灾。 2、正确选用灭火剂。
大多数易燃可燃液体都能用泡沫扑救,其中水溶性的有机溶剂则应用抗溶性泡沫。可燃气体火灾可用二氧化碳、干粉、卤代烷(1211)等灭火剂扑救。
有毒气体、酸碱液可用喷雾或开花水流稀释。遇火燃烧的物质及金属火灾,不能用水扑救,也不能用二氧化碳、卤代烷(1211)等灭火剂,宜用干粉或沙土覆盖扑救。
轻金属火灾可采用7150轻金属灭火剂。 3、堵截火势,防止蔓延。
当燃烧物品部分燃烧,且可以用水或泡沫扑救的,应立即布置水枪或泡沫管枪等堵截火势,冷却受火焰烘烤的容器,要防止容器破裂,导致火势蔓延。如果燃烧物是不能用水扑救的化学物品,则应采取相应的灭火剂,或用沙土、石棉被等覆盖,及时扑灭火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险品。
8.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关于化学必修1
危险货物分为九类 第1类 爆炸品(explosives)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compressd gases and liquefied gases) 第3类 易燃液体(flammable liquids)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flammable solids substances liable to spontaneous combustion and substances emitting flammable gases when wet)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oxidizing substances and organic peroxides) 第6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poisons and infectious substances) 第7类 放射性物品(radioactive substances)[ZK)] 第8类 腐蚀品(corrosives) 第9类 杂类(miscellaneous dangerous substances)[ZK)] 3.详细介绍 第1类 爆炸品 本类货物系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 本类货物按危险性分为五项. 第1项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substances and articles which have a mass explosion hazard) 第2项 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substances and articles which have a projection hazard but not a mass explosion hazard) 国家标准局1986-10-07发布 1987-07-01实施 第3项 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substances and articles which have a fire hazard and either a minor blast hazard or a minor projection hazard or both , but not a mass explosion hazard) 第4项 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substances and articles which present no significant hazard) 本项货物危险性较小,万一被点燃或引燃,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内部,而对包装件外部无重大危险. 第5项 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very insensitive substances) 本项货物性质比较稳定,在着火试验中不会爆炸.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货物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临界温度低于50℃时,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1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1.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reid vapour pressure)大于274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本类货物分为三项: 第1项 易燃气体(flammable gases) 第2项 不燃气体(nonزflammable gases) 本项货物系指无毒、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 第3项 有毒气体(poisonous gases) 本项货物的毒性指标与第6类毒性指标相同. 第3类 易燃液体 本类货物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但不同运输方式可确定本运输方式适用的闪点,而不低于45℃. 本类货物按闪点分为三项: 第1项 低闪点液体(liquids in low flashpoint group) 本项货物系指闭杯试验闪点低于-18℃的液体. 第2项 中闪点液体(liquids in intermediate flashpoint group) 本项货物系指闭杯试验闪点在-18℃至。
9.常见的危险化学品知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环境污染的均属危险化学品。
(2)常见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①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被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储存于耐压容器或特别的高强度容器内的气体。
③易燃液体。指在常温下极易着火燃烧的液态物质,如乙醇、苯等。
这类物质大都是有机化合物,其中很多属于石油化工产品。 ④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己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⑤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是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有机过氧化物是指其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⑥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是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化学作用或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其奄危及生命的物品。 ⑦放射性物品。
这类物品能自发、不断地放出人们感觉器官不能察觉到的射线。 许多放射性物品毒性很大,而且,不能用化学方法中和或者其他方法使放射性物品不放出射线,而只能设法把放射性物质清除或者用适当的材料予以吸收屏蔽。
⑧ 腐蚀品。这类物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
其主要成分是酸类和碱类。 对人体有腐蚀作用,能造成化学灼伤。
多数腐蚀品有不同程度的毒性,有的还是剧毒品。 ⑨ 杂类。
指呈现的危险性质不包括在前8类危险品之中的磁性物品和另行规定的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