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常识

2022-10-01 综合 86阅读 投稿:纯念想

1.2018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公文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公文常识

公文重点变化不大,集中在公文的文种,公文的格式和公文的写作这三个方面,需要大家在备考中重点把握。另外在近今年的考试中,大家也应该注意一下公文处理这部分的知识,在以往的复习之中,考生通常都将这部分知识遗忘。但是随着题目考查知识点的细微化,出题人往往容易在这一块儿设置一些微小的知识点,容易被考生忽略。因此,在复习公文的过程中,切不可忽视一些细小的考点。公文的考察主要内容基本包括以下几个模块。

(一)公文基础知识

概念、特点、种类、文种、公文的组成要素。

(二)常用公文写作

1.法定公文:通知、通告、报告、请示、批复、通报、函、纪要。

2.事务性文书:倡议书、调查报告、证明信、启事、海报。

(三)公文写作要求

基本要求、公文的语言运用、写作程序。

(四)公文的处理

拟制、办理和管理。

公文分为法定公文、事务公文、专用公文。以法定公文的15种文种为例,考试中要求考生的每一个文种的适用范围,区别不同文种之间的本质差异。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2018公共基础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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