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基本法律常识

2023-02-18 综合 86阅读 投稿:相依

1.企业员工应该学哪些法律法规

宪法、刑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等。

企业员工应具备以下品格要求:

1. 对企业要忠诚。

忠诚是一种高贵的职业品质,是帮助一个人不断走向成功的精神力量。对企业忠诚,就是对自己的事业忠诚。员工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企业又给员工提供了自我发展的平台,只有忠诚于自己所在的企业的员工,才能在企业的发展中实现自身价值。

2. 要爱岗敬业。

所谓爱岗敬业,就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尊重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工作时投入自己的全部身心,无论怎么付出都心甘情愿,并能够善始善终。爱岗敬业是一名企业员工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敬业的品质可以使一个人从平凡走向优秀,从优秀走向卓越。爱岗敬业这四个字决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它要求企业员工要干一行爱一行,工作要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对工作精益求精,高标准、严要求,要有做好工作的耐心、恒心和决心。

3. 要自律自制,对工作认真负责。

自律不但是一种道德,也是一种准则,是员工素质的最高境界。自律作为一种职业道德,源自于一个人对自己的真正关爱,更出自于关爱企业发展的良心。如果一个员工没有自律能力,那他在工作上的敬业程度就会大打折扣。联系到我们的日常工作,就是要遵守公司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论领导在不在,都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员工必须知道的劳动法律常识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用人单位如果存在上述行为,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无效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不能因为存在上述情形在不经过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认定的情况下,自己单方面认定劳动合同无效而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不可少

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必备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以上条款在劳动合同中都应当包括。

一旦员工的岗位、报酬等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劳动纠纷中陷于被动。

四、试用期的长短有规定

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在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的期限如下: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不超过)

三个月——一年

一个月

一年——三年

两个月

三年以上

六个月

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五、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仅适用于服务期和竞业限制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员工随意离职而给自己造成损失,往往会约定违约金,这些违约金的约定只有针对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23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况下约定的违约金为无效约定,不受法律的保护。

六、劳动者应当了解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何认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均未作出具体规定,而是要求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加以明确和界定。总裁学习网认为不同的用人单位对“严重违纪”的界定会存在不同,尤其是一些特殊行业或企业,往往对内部员工存在一些特殊的行业或企业要求。因此,劳动者在准备好迈入一家新的用人单位之前,首先应对其纪律要求有清晰、明确的认识。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相关附件时,应当认真阅读,知晓内容后再签字。否则,容易背负上了“违纪”之名,极为被动。

七、陷阱合同要警惕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陷阱,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在合同中设立押金条款;扣押劳动者的证件;采用格式合同,不与劳动者协商;在合同中规定逃避责任的条款,对于劳动者工作中的伤亡不负责任;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等等。总裁学习网建议大家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都要擦亮眼睛,不要因为大意签下了陷阱合同。

3.企业涉及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企业(一般指公司)在日常经济管理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法律知识: 一//企业成立过程中,企业内部章程、管理机构设置,权利义务,适用公司法 二//管理的财务管理//税费缴纳 适用会计法//税法 三//企业员工管理,劳动合同制度 适用劳动法 四//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 适用民法/合同法 五//企业发生纠纷 适用民事诉讼法 企业有好多种,有合伙企业//个人独立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等,因你的问题不够详细,只能笼统的进行以上解释,需要了解详细的情况可以直接致电本律师,律师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给你进行更客观全面的解释。

4.打工人员在企业应了解的相关法律知识

基本常识如下:1 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算? 2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是否需要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害?3 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4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出具书面证明行吗?5 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或者竞业限制条款给单位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 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新法实施后怎么办?6 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从何时起算?7 单位现在突击裁员要给劳动者补偿吗?8 集体合同出现争议如何解决? 9 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有最低标准吗?10 集体合同订立程序是什么?11 什么是区域性集体合同?12 什么叫做专项集体合同? 13 集体合同必须经过集体协商才能签订吗? 14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哪个效力更高?15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哪些不同?16 什么是集体合同?17 被裁减人员有哪些权利?18 企业重整裁员,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19 用人单位必须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哪些人员应当优先留用?。

5.作为一名企业员工应如何遵守法律法规

一、基本守则: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

2、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严守纪律,服从领导,不越权行事。

3、大力弘扬“勇于跨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爱岗敬业,勤奋学习,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4、发扬优良传统,树立团队意识,单位、部门、员工之间应相互尊重,团结合作,努力创造和谐的人际关系。

5、顾大局,识大体,自觉维护集团公司的声誉和权益。

二、职业道德守则:

1、崇尚敬业精神,工作尽职尽责,积极进取且努力不懈。

2、不断学习,以求进步,做一个称职的员工。对所从事的业务,应以专业标准为尺度,从严要求,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

3、坚持重合同、守信用,对企业和社会负有责任感、荣誉感,以实际行动塑造企业形象。

4、文明施工生产,尊重当地民风习俗,广泛开展文明共建活动。

5、诚信、正直。对公司各方面的工作,应主动通过正常途径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有损企业形象等消极行为,应予以制止。

6、在工作交往中,不索取或收受对方的酬金、礼品。

7、工作中出现失误,应勇于承认错误,承担责任,不诿过于人。

8、尊重客户、尊重同行;在与外商交往中,做到有利有节,不亢不卑。

9、保守国家及企业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妥善保管文件、合同及内部资料。对公司资金状况、法律事务、市场营销策略、业务合同、员工薪酬、分红奖励等情况,除已公开通报的外,不得泄露。

10、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向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妥善交待工作,处理好善后事宜。否则,由辞职者本人承担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

三、日常行为守则:

1、注重仪表整洁,着装大方得体,举止优雅文明,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现场作业员工要严格按业务规范要求执行。

3、工作时间不串岗、不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上与工作学习无关的网站。

4、文明办公,禁止在办公区域喧哗、打闹,自觉做到语言文明,和气待人。

5、不在办公室接待因私来访亲友,不把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办公室,不把未成年人带入办公区。不乱扔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

6、爱护公物。生产施工、办公设施要保持清洁并在固定位置摆放,如有移动应及时复位。

7、下班时要整理好工作用具,摆放整齐。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窗户,检查电脑、电灯、电扇、空调等用电设备的电源是否关好,无遗留问题后,方可离去。

8、厉行节约,节约用电、用水、用油等。办公用品费用核算到人;外出办事,住宿、交通等费用不超标。

9、因事请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及时销假。短时间离开单位外出办事,要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说明。

10、真实、认真填写本人档案或个人资料,并及时通报相应变更。

6.员工必须知道哪些劳动法律常识

一。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 大家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在法律上就承认你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了,用人单位也赖不掉。我国目前也承认事实劳动合同,就是不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实际存在用工关系。

注意:事实劳动合同劳动者要举证,比如招工,面试时的名册,工作证,工作牌,工资支付凭证,缴纳社会保险,考勤记录,其他工人记录等,录音录像(你:老板,我来上班了啊。 老板:好,赶紧工作吧。

你:老板,这个工作我做吗板:废话,当然你做。你:老板,我下班了啊。

老板:好回去吧。证据就有了,手机很方便,很隐蔽,养成习惯) 二。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企业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在用工1月内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违法。

用工1月内劳动者不签订,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不用支付补偿金用工超1月不满用工1年未签订,每月支付2倍工资,也就是要哦支付11个月。起算为用工1月后,截止为签订之前。

劳动者不签订,应终止,支付补偿金。用工超过1年,企业未签订,用工1月后到用工一年,2倍工资。

满1年后,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时,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牟利,不得抵押身份证,不得收取押金,定金等。劳动者也要如实说明自己的情况。

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说明公司章程规则等,最好能让劳动者签字证明知道了,学习了。 否则劳动者很可能会以不知道公司章程为由违反公司章程,企业最后还可能败诉。

四。关于劳务合同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用假文凭等,属于欺诈。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已经履行的,按事实劳动关系处理,该出的工资单位还得出。

五。关于试用期 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期,仅约定试用期的,直接视为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签订3个月到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到3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需说明理由。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续订劳动合同,不得再规定试用期。

六。关于服务期 劳动合同可能有服务期。

双方约定,用人单位提供其专项培训待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服务满约定期限,不得单方解除。 劳动者违法,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培训费用。

七。关于保密事项 离职后,保密条款仍然有效,合理期限为离职后三年。

也就是关键工作岗位人员(高管,技术等)在离职后三年要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否则要承担违约金。法律没有规定保密条款企业要支付任何多余的费用给你,这是劳动者的义务。

当然,有的公司愿意支付给劳动者保密费用。 八。

关于竞业限制 时间两年,企业要支付两年的钱补偿给你,以你在职时的工资为标准。如果你违反,那么要承担违约责任。

九。关于劳务派遣问题(人才租赁) 派遣单位需与劳动者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无工作期间,按最低工资标准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劳动者。

十。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企业要解雇你 如果劳动者有过错如下的:适用期内不合格(你表现达不到企业录用时的要求);劳动者严重违纪(是严重违纪哦);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拘留不是刑事责任哈)。

用人单位可以不必依法提前预告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

劳动者没有过错的:劳动者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不是患病期间,法律概念,后面解释)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任务,也不能另行安排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必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然不能胜任)。

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并补偿金。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代替30天,就是如果企业不想等30天,想明天就解除,就多掏一个月工资,在餐饮厨师行业比较多见,防止有的厨师在30天内使坏。

十一。关于解雇的补偿 如果因为上面讲的劳动者过错的,那么没有补偿金!如果不是因为劳动者过错的。

那么:到离职时,每工作满一年补偿金算一个月1月,工作6个月到1年,按1 年,工作不足6个月,按半个月;最高不超过12年的补偿金;劳动者工资高于市级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计算;不足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劳动者工资为解除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 十二。

关于赔偿金 赔偿金的金额是两倍补偿金,企业掏了赔偿金,不再掏补偿金。赔偿金适用情形如下:未支付补偿金,有关部门限期支付,企业仍不支付,按应付金额的50%到100%追加赔偿金;企业不得因员工参加工会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的,恢复劳动关系,补发因不当解除合同而损失的工资。

十三。关于工作时间 依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昼夜之内。

7.企业应培养员工何种法律意识

企业在经营中常常要求员工要有质量意识、节约意识、环境意识、成本意识等,但不常提及法律意识。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不能完全依靠于企业的一个或几个律师,只有企业全员都有了法律意识才能建立强有力的风险预防体系。企业应当让法律意识深刻植入员工大脑并指导员工在企业中的行为。

企业法律意识重在培养、贵在坚持,建议企业从以下方面指导员工树立法律意识:(一)证据意识司法实践中的表像反馈给人们一种误解,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企业有了诉讼,说说情、走走后门,基本都能搞定,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大量事实证明,证据才是胜诉的法宝,只有重事实讲证据才能最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企业全员应重视证据意识。司法实践中证据形式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具体到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中,常见的证据有:书证类有来电来访登记表、信件传真回执、会议纪要、检查报告、谈话记录、谅解备忘录等;物证类主要有资质证书、抽检材料、样本或样品等;视听资料类主要有会议录像、电话录音等。企业员工应当知道在企业中常见的证据形式,要学会收集证据的基本方法,还要有保护证据的能力。

企业可以聘请律师或司法人员开设专题,为企业员工讲解证据的收集与保管,提高员工的证据意识。(二)程序意识“不管黑猫白猫,逮着老鼠就是好猫”是企业在经营中提到的常话,其实这反映出企业只注重结果而弱化程序的错误思维,这不利于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

程序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证。企业应当同等重视程序与实体。

比如在企业中,按职责划分文件签收是办公室职责之一,公司对外来文悉数由办公室签收,这其实存在签收程序上的漏洞,如果是财务信函,应当由办公室通知财务人员审查并签收,如果是法律文书,就应当通知法制办或律师审查签收。张冠李戴或越俎代庖都带来风险。

企业的规章制度应严谨规范,既要关注实体,又要明确流程。对于企业各岗位,可以建立操作手册,写明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避免因程序错误而出现法律风险。

(三)时效意识时效意识,简单地说就是要及时办理,把不稳定的因素尽快固定下来。司法实践中,许多企业在诉讼中既有理也有据但却赢不了官司,就是因为缺乏时效意识,由于没有及时主张权利而失去胜诉的机会。

企业应当在经营过程中注重时效意识。比如在企业购买设备的合同中常常有验收条款,约定货到验收或收货后几日内提出异议,如果企业员工在收货后不及时验收或者没有在合同约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则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对方交付货物就被视为合格,等到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就会因时效过期而承担不利后果。

再比如存在付款迟延情形时,要及时向对方主张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承担不利后果。

企业员工基本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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