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常识

2022-10-18 综合 86阅读 投稿:狄云义

1.公务员法知识

你可以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第三章职务与级别

第四章录 用

第五章考 核

第六章职务任免

第七章职务升降

第八章奖 励

第九章惩 戒

第十章培 训

第十一章交流与回避

第十二章工资福利保险

第十三章辞职辞退

第十四章退 休

第十五章申诉控告

第十六章职位聘任

第十七章法律责任

第十八章附 则

2.我想知道有关公务员的知识

政策的贯彻实施,对于健全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是必将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公务员法将十多年来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新成果、公开选拔、职位聘任以及领导干部任职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和引咎辞职制等,进行总结吸纳、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

作者,是干部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里程碑。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 qnwz 2005-10-12 17:44 回复此发言 --------------------------------------------------------------------------------2 公务员法知识问答 三、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完善干部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的要求,改革完善现行的职务级别制度,使职务和级别的关系更加合理。

公务员法规定、考核、职务任免。三是必将促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条件的工作人员,列入我国公务员范围的机关工作人员大致是:“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

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有利于形成广纳群贤、职位聘任等等。公务员法以暂行条例为基础。

3、问:如何理解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范围的界定、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如竞争上岗,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强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 答公务员法知识问答 编者的话: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领域的法律、职务升降、奖励、社会团体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机关以及立法。 2、问:如何理解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与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也可以随着职级的晋升而提高待遇,它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它的制订颁布,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我们特设了学习公务员法问题解答专栏、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严格考核,有利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有利于在新形势下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管理干部的方法,用法律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这样有利于消除“官本位”思想,体现适当向基层倾斜的指导思想,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必将推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为了帮助广大公务员学习和贯彻公务员法的精神和要义、任期制、条件、义务与权利,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公务员管理机构以及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二是关于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包括公务员的录用,第二条规定: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有何重要意义,级别与职务一样都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不升职务的公务员,通过对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公务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

至于具体哪些人员是公务员,公务员法中未列举的,将由公务员法的配套法规具体规定。 二,扩大级别的功能: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

也就是只要符合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一是指依法由选举产生或由人大任命的各级政府组成人员;二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其他非由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

和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范围的界定有很大的变化,即公务员不仅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而且包括各级党委机关,规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都将纳入公务员范围进行管理?列入我国公务员范围的人员主要有哪些、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二、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

三、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四、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

七、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4,为公务员提供多样化的职业发展阶梯。

同时、任职试用期制、部分职位的聘任制以及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发展了公务员制度,使公务员制度保持与时俱进的生命力。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公务员法何时开始施行?新法施行以后怎样与原来规范此领域的法律文件相协调,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总结吸收了十余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些新成果,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使得级别成为除了职务晋升之外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台阶,如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前公示,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

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问、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迈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这是由其工作性质决定的、退休、申诉控告。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问? 答: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总括性规定,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

改变了单一化的职务设置。 按公务员法的界定。”

这和暂。

3.《公务员法》有哪些具体内容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勤政廉政。

认真实施公务员法,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修养,提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的理解力、执行力和操作力。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事的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坚决反对一切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自觉地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和检验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凡是涉及有碍公平、公正的事,坚决做到不插手、不干预、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对以权谋私者坚决查处。时刻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以富民兴赣为已任,以江西崛起为使命,致力于事业,无愧于人民,努力使公务员成为人民满意的公仆,努力使政府成为团结开拓、求真务实、亲民爱民、勤政廉政的政府。

4.谁能告诉我关于公务员的知识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3、公务员10大好处

1.公务员工作时间有规律,“朝九晚五”,除了特殊岗位外,基本上没有太多的加班情况。人性化的工作方式可以把劳动者的身体保护得更好些。而现代社会中,很多人的工作强度非常大,职业病现象非常普遍。所以这点很重要,因为“身体就是革命的本钱”。

2.公务员不会乱加班,这样周六日就可以参加“在职研究生教育”进行自我提升,在现代社会中,“劳动者职业能力的不断提升”比“短期的薪水增长”更为重要。而谈到企业,戴老师请同学们一定要留意在填写企业应聘表格时,一定有一条“最近有无进修计划?”,为什么问这个问题??大家想一下就明白了。

3.许多行政机关单位对公务员的在职教育都有“学费补贴”(前提是只要能完成在职教育并获得学位即可申请),这样可以减轻个人经济负担。

4.公务员的薪水水平目前在我国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而其劳动强度不算太高(目前许多就业市场上高薪职位都伴随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高薪常常是以牺牲健康为代价)。综合而言,公务员工作的“性价比”还是比较高的。

5.公务员工作更稳定,只要是“敬业”、“爱国”、“不违反国家法律”,基本上不需要担心“裁员下岗”、“新人抢位”之类的窘境。

6.公务员不需要缴纳社保,这里就节省很大一笔支出,别小看“社保的总支出”,很多时候,最高可以占到基本工资收入的31.1%。

7.公务员有公费医疗,而且比医保更好的是,医保是要重大疾病或住院才可以报销,“小病”是没有报销的。而公务员即使是小病(如伤风感冒)都可以报销,而一个人正常来说,很少有大病的情况,基本上都是“小病”,但在城市中,区区一个“小病”就花一两百块的情况经常都有,最可怕的是,在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现代社会,城市亚健康的现象非常普遍。“大病很少,小病不断”就是目前许多人健康状况的写照。

8.公务员的社会地位比较高,除了物质上的满足外,更容易获得精神上的满足,而现代社会中,精神生活也很重要

9.公务员退休后保障充分,除了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外,工资是和原来退休前的工资是一样的,而且在公务员整体涨工资的时候,退休公务员同样享受“加工资”的福利待遇。

10.公务员在享受住房公积金的同时,还享受住房津贴(即货币分房)。等于在住房方面,享有双重保障。

5.一些关于考公务员的基本知识

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即国家和主考机关规定的成为某职位上的公务员不可缺少的起码条件。

对此,国外公务员法中都有明确规定。主要包括本国国籍,是否享有公民权,良好的道德品质,相应的文化水平,年龄要求,身体素质等等。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报考公务员的有关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这一项要求公务员的报考者必须具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必须具有本国国籍。这里所说的“政治权利”,是个法律术语,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国家管理,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的权利。

没有这种权利的公民不能报考公务员。因此,因违法犯罪而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人、因患精神病等疾病而无法行使公民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

非我国的公民,例如外国人、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华人,无国籍人,不能报考我国公务员。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这一项规定的是报考者必须具备的政治立场。

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区别于西方文官制度的一个显著特征。我国的政治制度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在政治上与党保持一致,必须拥护社会主义。

报考公务员的人也必须符合这一要求。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是我国社会制度。

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都在我国宪法中作了明确规定。因此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公民报考公务员最基本的政治要求。

应当注意,要把反对党的领导的人与批评、抨击党的某些组织及其领导人的错误言行的人严格区分开来;把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人与批评、抨击现行体制中的某些弊端的人严格区分开来。在这方面,我们已有过深刻的历史教训。

应当防止有人因报考人对党组织和党的干部提过意见,对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弊端进行过批评,就给报考人扣上政治上反对党、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帽子、剥夺其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资格和权利。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这一项列举的是报考者必须具备的法纪观念和道德品质。

国家公务员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利,依法执行公务。他们的言行不仅关系到政府的形象,也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和基本权利。

因此,报考公务员的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法纪观念和道德修养。考察报考人的品行方面的情况比较复杂,必要时还应由报考人原来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出具证明,提供必要的考察材料。

四、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地)级以下政府工作部门的文化程度由省级录用主管机关规定。这一项规定照顾到两方面因素:一是根据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报考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是考虑到我国地域间的文化差异,授权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保市(地)级以下政府部门录用公务员所需文化程度。

五、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须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考虑到中央和省级政府工作部门担负着宏观管理职能,不仅要求其工作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验。

这里所说的基层,一般是指各种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市(地)以下政府工作部门。但按国家有关规定,某些专业毕业生,如外语、计算机、财会和考古专业的毕业生,可以直接进入中央和省级政府机关工作。

六、身体健康,年龄为三十五岁以下。这一项要求的是报考者的身体善和年龄限制。

其中,年龄限制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人的健康状况,需要由医院开具体检验证明。

报考人的实际年龄,出示户口登记薄加以证明。这都是正式考试前必须履行的手续。

七、具有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其它条件。这一项所规定的情况是指,在上述所列六项基本条件外,还根据拟任职位的要求,规定一些特殊资格条件。

如某些经济监督部门要求其录用对象应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某公安部门要求其录用对象的身高要达到一定高度等等。这些特殊资格条件,必须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才能有效。

《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规定了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在具体工作中,还有一些否定性条件。

凡具有这些否定性条件的人不能报考公务员。它们主要包括: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曾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或受过处分未解除的 4、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

我国公务员制度,对报考公务员的条件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规定内容主要侧重于报考者的基本政治素质,这当然与公务员作为国家权力执行者的具体身份和工作特征相联系。

在其它方面,有关机关在遵守基本规定的条件下,必要时也采取较灵活的方式,以便选出更加适合所需填补职位要求的合格的公务员。 ·公务员报考程序--申请报名 /proedu/gwy/xxp/gb042803.htm ·公务员报考程序--资格审查 /proedu/gwy/xxp/gb042804.htm ·公务员报考程序--领取准考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适用范围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2.主要内容 领导职务 (1)职务 非领导职务 (2)录取 ①录用方式 ②试用期:一年 ③不得录取的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3)考核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公务员 选任制 (4)职务任免 委任制 领导成员:任期制 (5) 晋升 任职 降职 (6)奖励 (7)惩戒 (8)培训 (9)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10)回避。

(11)工资福利保险 (12)辞职辞退 (13)退休 (14)申诉控告。

公务员法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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