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古代官职怎样分类
中国古代中央官制 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历代政权的中枢机构及其职官制度。
奴隶社会中央官制 夏代时已有辅佐夏王的六卿。司空为六卿之首,后稷掌农业,司徒主教化,大理主刑狱,共工管营建百工,虞人掌山泽畜牧。
此外,夏王朝已初步建立了掌管军事、农事和赋税征收的机关。商代建立起以商王为中心的中央机构。
辅佐商王的主要大臣为尹。其下有主管力役的司徒、主管工程的司空和主管刑狱的司寇。
商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神权在政治生活中占重要作用,故掌祭祀、占卜和纪事的宗教事务官在当时最为显要。西周中央机构有较大的发展。
辅弼周王的为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公下有“三事大夫”:掌地方民事行政的为常伯,又称牧;掌官吏选任的为常任,又称任人;掌政务的为准人,又称准夫。
政府行政事务官分为两大系统:卿士寮和太史寮。卿士寮下有三个事务官:司徒、司马和司空,分别掌管农事、役徒征发和营建。
太史寮是掌管历法、祭祀、占卜和文化教育的行政部门。西周宗教事务官与商代相比,其地位有所下降。
春秋、战国是社会变动时期,随着封建化进程的推进,各诸侯国政府机构发生了重要变化。春秋时各国相继出现了辅佐国君、处理政务的主要执政官。
秦称上卿、亚卿和大庶长,楚称令尹,齐、晋、鲁、郑诸国称相。尽管各国名称各异,但其地位和职掌都相当于后来的“相”。
中央机构日益完善。齐、鲁、郑、楚等国继承西周官制,仍以司徒、司马、司空及司寇为政府主要行政长官。
其他重要事务官有:掌农田税收的司田,掌财务的职计,掌山泽、田猎的虞人等。随着诸侯国间交往增多,各国设行人,以主外交。
史官太史的地位重要,其职责为“记大事,书盟首”。战国初,随着各国变法运动的进展,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体,成为此时中央官制的重要特征。
“百官之长”的相、丞相,已成为各国普遍设置的官职。由于历史和传统的原因,各国官制仍不划一。
齐国变化较大,相以下设五官:大田、大行、大谏、大理和大司马。楚国自成一系,令尹是中央最高行政长官,上柱国、大司马和大将军是政府高级军事长官。
秦国沿三晋,又取东方诸国之长,形成一套独特的官制,并为汉代所继承,成为封建社会前期中央官制的基本框架。 封建社会中央官制 公元前 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帝国。
自此至1840年鸦片战争,在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中央官制的发展和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秦汉中央官制 秦、汉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三公九卿制。
三公为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分掌行政、监察和军事。九卿为中央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行政长官:奉常为九卿之首,掌宗庙礼仪及文化教育;郎中令掌宫殿门户守卫,为宿卫侍从长官;卫尉为宫门警卫之官;太仆掌皇帝车马,兼掌全国马政;廷尉为中央最高司法长官;典客掌民族事务及朝聘;宗正专管皇室亲属事务;治粟内史职责为征收盐铁钱谷租税和国家财政收支;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
九卿之外,尚有掌京师治安的中尉,掌宫室、宗庙、陵寝等土木营建的将作少府及掌宣达皇后旨意与管理宫中事务的大长秋。秦汉九卿除卫尉、廷尉和治粟内史诸卿主要掌政府行政事务外,其余诸卿职能主要为皇帝及皇室内廷服务。
国事与君主家事不分,政务与宫廷事务混杂,是秦汉中央官制的特点之一。 汉武帝为加强皇权,削弱丞相权力,建立中朝制,即选用一批地位较低的内廷人员参与朝政。
其中原属少府,为皇帝掌管文书的尚书以及一些内廷人员,地位有较大提高。朝廷政务往往先与尚书、侍中、大将军等近侍内廷“中朝”人员商议,然后告之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员。
外朝官实际作用被削夺,地位下降,中朝官员受到重用。中朝制的建立既是皇权与相权矛盾的产物,也是内廷近臣权力膨胀的结果。
汉成帝时,大司马(武帝时由太尉改称)、大司空(成帝时由御史大夫改称)和丞相(哀帝时改称大司徒)三公权力进一步削弱。尚书 权力扩大,尚书令为主管,设五曹。
东汉时尚书权力进一步扩大,尚书机构称台,有令、仆射各 1人,尚书6人,分掌三公、吏、民、客、二千石及中都官等六曹,分割或取代了九卿部分职权。东汉至魏晋,中央政务逐步由三公向三省转移,行政事务渐由九卿向六部过渡。
唐宋中央官制 隋、唐时期专制集权中央政体趋于完备,建立起以皇帝为中心的三省六部制。“唐初,始合三省,中书主出命,门下主封驳,尚书主奉行”。
三省长官具有宰相之职,形成三省分工明确,又相互牵制的机制。这是行政制度的重要变化。
尚书省是中央行政管理的中枢,下辖六部二十四司。尚书取联合办公制。
都堂居省内中心,为政务活动中枢。尚书省长官左右仆射、左右丞,俱在此办公,下设左右司,分掌六部。
六部由六曹演变而来,以吏部为首,掌官吏选授、勋封及考课之政,下辖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司;户部掌人口、土地、钱谷及赋税之政,下辖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司;礼部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下辖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四司;兵部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下辖兵部、。
2.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类型有什么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类型有世卿世禄制,察举制,征辟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1.夏、商、周时代:“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
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担任官员的大小贵族必须经国学教育,学习相关礼仪知识方可上任。即“三代以上出于学”。
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2.秦国:按军功授爵,打破了奴隶主贵族世袭爵位的制度,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3.两汉:汉朝建立了一整套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有察举制和征辟制。
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察举制,初期以“乡举里选” 为依据,注重乡里舆论对某位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局面。
另外,西汉皇帝还征召才能之士,令官吏陪同入京,授予官职。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
皇帝征聘是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征聘之方,由来已久,如秦孝公公开下令求贤即属征聘性质。
秦始皇时叔孙通以文学征,王次仲以变仓颉旧文为隶书征,亦皆属征召性质。到了汉代,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求贤诏,也是继承了这一方式。
以后自西汉武帝以至东汉,相沿成例。对于德高望重的老年学者,且特予优待。
如武帝即位之初,即“使使者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迎申公”,可谓开了汉代安车蒲轮以迎贤士的先例。皇帝征聘,为汉代最尊荣的仕途,被征者来去自由,朝廷虽可督促,如坚不应命,亦不能强制;且于既征之后,地位也不同于一般臣僚,大都待以宾礼。
辟除是高级官员任用属吏的一种制度。汉代辟除官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三公府辟除,试用之后,由公府高第或由公卿荐举与察举,可出补朝廷官或外长州郡,故公府掾属官位虽低,却易于显达。
一种是州郡辟除,由州郡佐吏,因资历、功劳,或试用之后,以有才能被荐举或被察举,亦可升任朝廷官吏或任地方长吏。4.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注重门第出身。
中正官的设置,既保留了汉代乡闾评议的传统,又改变了汉末名士请议左右乡议和地方大族操纵选举的局面,把品评与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这对杜绝朋党,破除门阀起了一定的作用。
特别在实行初期,对加强曹魏政权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
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此后的三百年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
因此当士族没落以后,九品中正制也被彻底废除了。5.科举制:隋炀帝以后至清末(清末新政)(唐朝时期是科举制的鼎盛时期)。
(1)历史沿革: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后成定制。北宋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发展: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严格科举考试程序,举人经礼部考试后须经殿试才算合格,录取权由皇帝直接掌握,殿试成为定制;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科目;实行糊名制,采取“弥封”“誊录”即将试卷上的姓名、籍贯密封,防止考官舞弊;录取名额比唐朝大大增加。
明朝沿袭了前代科举取士制度。为严厉控制士人的思想,科举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而且只准用程、朱理学的观点,不许发挥个人见解;答卷的文体,有严格的规定,分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
八股取士制度,严重地束缚了人们的思想。20世纪初,由于国内形势的剧变,封建科举制度已不适应形势的需要。
1905年,清政府废除了科举制度。(2)评价:科举制的开创实质上是社会经济发展、阶级关系变动的产物。
积极作用:开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改变了封建前期世族门阀把持朝政的局面;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士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和活力;选拔官吏从此有了文化知识水平的客观依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读书、考试、做官三者联系,把权、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刻苦勤奋。
3.古代文化常识知多少
、人的称谓 二、古代职官 三、天文历法 四、古代地理 五、科举制度 六、风俗礼仪 七、饮食器用 八、音乐文娱 九、文史典籍 十、目录辞书 十一、古代军制 1、人的称谓 古代时人的称谓 ·常见称谓 ·特殊称谓 ·中国古代姓氏 2、古代职官 古代职官一览,以及解说 ·古代官职的一览, 详细解说 ·官职的任免升降 ·古代授官称谓 ·古代兼代官职的称谓 3、天文历法 天文历法 ·星宿名称 ·历法 ·二十八星宿 4、古代地理 古代地理,称谓 ·古代地理,称谓 5、科举制度 古代科举的详细解说 ·科举制度一览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发展 6、风俗礼仪 我国传统习俗 ·风俗礼仪,传统节日,称谓等 7、饮食器用 古代饮食器用 ·古代的饮食与器用 8、音乐文娱 【五声】也称“五音”,即我国古代五声音阶中的宫、商、角、徵(zhi)、羽五个音级。
五声与古代的所谓阴阳五行、五味、五色、五官,、五谷等朴素的理论形式一样,是我国早期整体化的美学观,被西方人看作是整个东方音乐的基本形态。
·古代音乐文娱 9、文史典籍 【四书】 【五经】 【六经】 【十三经】 【三字经】 【千字文】 【千家诗】 【唐诗三百首】 【文。、人的称谓 二、古代职官 三、天文历法 四、古代地理 五、科举制度 六、风俗礼仪 七、饮食器用 八、音乐文娱 九、文史典籍 十、目录辞书 十一、古代军制 1、人的称谓 古代时人的称谓 ·常见称谓 ·特殊称谓 ·中国古代姓氏 2、古代职官 古代职官一览,以及解说 ·古代官职的一览, 详细解说 ·官职的任免升降 ·古代授官称谓 ·古代兼代官职的称谓 3、天文历法 天文历法 ·星宿名称 ·历法 ·二十八星宿 4、古代地理 古代地理,称谓 ·古代地理,称谓 5、科举制度 古代科举的详细解说 ·科举制度一览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发展 6、风俗礼仪 我国传统习俗 ·风俗礼仪,传统节日,称谓等 7、饮食器用 古代饮食器用 ·古代的饮食与器用 8、音乐文娱 【五声】也称“五音”,即我国古代五声音阶中的宫、商、角、徵(zhi)、羽五个音级。
五声与古代的所谓阴阳五行、五味、五色、五官,、五谷等朴素的理论形式一样,是我国早期整体化的美学观,被西方人看作是整个东方音乐的基本形态。
·古代音乐文娱 9、文史典籍 【四书】 【五经】 【六经】 【十三经】 【三字经】 【千字文】 【千家诗】 【唐诗三百首】 【文选】 【古文观止】 【古文辞类纂】 【二十四史】 【史记】 【资治通鉴】 【太平广记】 【诗文集的命名方式】 【史书编写方式】 ·文史典籍。
4.中国古代官职的分类
中国古代的官制可以分四个阶段来看:先秦(封邦建国),秦至先隋(三公九卿),隋至先明(三省六部),明清(内阁制),括弧内是当时官制的主要特点。
封建时期官制真正达到成熟的顶峰阶段是从隋朝开始,建立三省六部。三省包括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包括吏部、礼部、兵部、度支(后改为户部)、都官(后改为刑部)和工部; 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三省六部是隋文帝创立的,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丞相的权力(先隋的丞相权利很大,说句玩笑话,如果你当了丞相但不篡位,老百姓都替你着急),但客观上也做到了政、治等方面的分工,所以这一模式一直延续到清末。三省中,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官职;门下省长官称侍中,下有门下侍郎、给事中等官职;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职。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兵部(管军事,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狱,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各部长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下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职。(详细内容可参看百科“三省六部”)。
明太祖建国后,废掉了丞相,六部由皇帝直辖,但皇帝的工作量非常大;成祖时因不堪重负,成立内阁(待皇帝审阅、批复部分公文、事),为了限制内阁的权利,入阁的官一般都是品级较低的人(一般五六品的官入阁,其实际权利要大过一二品的各部尚书)。另外,明朝时出现了一个大家很熟悉的官:巡抚。不过当时的巡抚和清朝的巡抚不同,清巡抚可看做一省之长,主管民、政。而明初的巡抚是“中央特派员”,就是说其编制在中央,是中央需要了解地方、协调、处理地方政事的时候派过去“出差”的,可以说巡抚是中央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不过随着后期的发展,巡抚经常驻某地很长时间处理事务(事多没办法啊)慢慢的就变成了常驻,直至演变成清朝意义上的巡抚。
清朝时期,官制已经非常发达和成熟。康熙时期建立上书房(其实也是内阁),雍正时成立军机处(实际内阁too)。
历朝历代的官制都有不同,依次讲清每个朝代的官制所需篇幅太大,一般时间上相邻的两个朝代,官制上大同小异(秦、隋、明除外,他们统一建国后都对先朝的制度做了较大的改良),一般来讲可以这样分:丞相(上承天子下掌百官,后由内阁代替,其职能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总理),太尉(汉宋等朝其掌兵权,管军政。相当于现在的军委+国防部长),御史大夫(即后来的左右都御史,掌都察院,负责监察,相当于现在的检察院+纪委),六部尚书(副手叫侍郎,再次至各司叫郎官,副手叫员外郎),吏户礼兵刑工,吏部(主管官员考核升迁等,官员的起落全由它,因其权利决定官员荣辱,故其最高长官又号“天官”),户部(人口,财政,相当于现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计生委+统计局+。。。)。。。其余请参看百科六部词条。。。大理寺(大理寺卿,相当于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宗人府(管跟皇上有关系的七大姑八大姨之类的亲属),内务府(清朝时设,主管皇帝家的衣、食、住、行等各种事务),顺天府(首都的知府,所以较一般的知府地位高得多,明清时一般为三品官)。到地方,总督是一个或几个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最高长官,依次巡抚、知府、知县;臬司主管一省司法;布政使,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称藩台,和臬司同为督抚的属官;制台、抚台、藩台、臬台,是对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的尊称。
5.中国古代官员升降的文化常识
三省六部”制出现以后,官员的升迁任免由吏部掌管。
官职的任免升迁常用以下词语:(1)拜。用一定的礼仪授予某种官职或名位。
(2)除。拜官授职,提升官职,如“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指南录(后序)》一句中的“除”,就是授予官职的意思。
而“左除”则是降级受职。(3)迁。
调动官职,包括升级、降级、平级转调三种情况。(4)谪。
降职贬官或调往边远地区。(5)黜。
“黜”与“罢、免、夺”都是免去官职。(6)去。
解除职务,其中有辞职、调离和免职三种情况。辞职和调离属于一般情况和调整官职,而免职则是削职为民。
(7)乞骸骨。年老了请求辞职退休。
(8)举:提升官职,对无官人士的提拔。(9)陟:升迁。
指官吏的提升和进用。
6.古代文化知识:赐姓,持节,践祚,薨,进士,谥号,祭祀,黜
赐姓——1、谓天子据某人祖先所生之地或其功绩而赐予姓氏。2、多指以国姓赐与功臣,以示褒宠
持节——古代使臣奉命出行,必执旄节以为凭证。
践祚——1、走上阼阶主位。古代庙寝堂前两阶,主阶在东,称阼阶。阼阶上为主位。2、指即位,登基。
薨——古代称诸侯或有爵位的大官死去,也可以用于皇帝的高等级妃嫔和所生育的皇子公主,或者封王的贵族。
进士,——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中央政府朝廷考试者,称为进士。是古代科举殿试及第者之称。
谥号——古人死后依其生前行迹而为之所立的称号。
祭祀——旧俗备供品向神佛或祖先行礼,表示崇敬并求保佑。
黜陟使——唐朝官名,“黜”是贬斥、废除的意思;“陟”指晋升。“黜陟”指官吏进退升降。黜陟使即是对地方官吏进行考察、并将其政绩情况上报更高一级的部门,并提出推荐或贬黜的建议,以便 朝·廷对官吏的职务升迁或贬黜的长官。他可以不上报直接处置一些违法犯忌的官员,可以罢官、可以入狱甚至可以直接处·决
御史——御史,是 古代一种官名。先秦时期,天子、诸侯、大夫、邑宰皆置“史”,是负责记录的史官、秘书官。国君置御史。自秦朝开始,御史专门作为监察性质的官职,负责监察朝廷、诸侯官吏。
母忧——母亲的丧事
礼部——礼部是古代官署。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弱冠——男子20岁称弱冠。这时行冠礼,即戴上表示已成人的帽子,以示成年,但体犹未壮,还比较年少,故称“弱”。冠,帽子,指代成年。后世泛指男子二十左右的年纪,
7.古代官职称谓知识
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
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如宋代赵普、文彦博等曾被加太师衔。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学士:魏晋时是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职。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因而有“内相”之称。明清时承旨、侍读、侍讲、编修、庶吉士等虽亦为翰林学士,但与唐宋时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职掌都不同。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
大将军:先秦、西汉时是将军的最高称号。如汉高祖以韩信为大将军,汉武帝以卫青为大将军。魏晋以后渐成虚衔而无实职。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
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如《鸿门宴》:“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