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授治学”到底是什么意思
“教授治学”这个概念,显然是一种为了应对“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应该恢复大学教师的主体地位、需要引进"教授治校"的思想”等内容而产生的对策性概念。
王长乐
相当长时期以来,在许多大型的教育报刊上,都可以看到“教授治学”这个概念。而这个概念其所以引起笔者的好奇,是因为这个概念是与“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共同参与”等概念排列在一起,作为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内涵或原则示世的。其基本意思是:教授要参与大学中的学术管理。其中的“治学”为“治学术管理”。最早在一些教育类文章中提出和呼应这个概念的人,都是一些有来头的人。他们要么是著名大学的领导,要么是管理学科的著名学者,以及教育行政机构的官员,在社会上都有很高的知名度,不可能不懂汉语的基本规范,但这种提法还是让人感到别扭和迷惑。
带着这些迷惑查阅《现代汉语词典》(P1490),发现该词典对“治学”的解释是“研究学问”。这和笔者理解的“治学”含义一样。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个问题,这“治学”到底是什么意思,是如《现代汉语词典》所言,指“研究学问”呢?还是如“现代大学制度”的设计者所言,是指“治学术管理”呢?抑或二者还可以相互转换、变通呢?
这显然是个类似于“撼祖国强盛”一样的“雷人”问题,因为这两个“治学”概念之间完全没有相通性。
这样一个让人莫名其妙的概念,是怎样堂而皇之地登上理论平台的呢?审视这个概念的产生过程,似乎有这么一些原因:在世界大学的基本理念和制度中,都有“教授治校”的内容,而且教授作为大学教育的核心,其作用实在无法简单地抹杀,但在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的设计中,“治校”概念已经被校长占用,有人就别出心裁地提出了“教授治学”的概念,以此来表达让教授参与大学学术管理活动的内容。
“教授治学”这个概念,是在我国教育理论界开始讨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时出现的,其用意似乎是为了阻止有的学者提出的“应该引进国外大学"教授治校、大学自治"制度”主张的。在“治校者”只能有一个且“校长治校”原则绝对不能放弃的情况下,“教授治学”的概念正好解决了这个难题,它使现代大学制度理论至少在表面上具有了逻辑性和完整性。
从表面上看,“教授治学”确实是个非常巧妙的概念。它一方面安抚了教授要求参与大学决策和管理的意愿,为发挥他们的作用提供了一些机会。一方面又不破坏大学中的基本领导结构,特别是不会影响校长在大学中实质性的核心地位,维护了大学中传统的“统一集中”制度,使我国大学制度与世界大学制度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体现了大学的“中国特色”。这样的大学制度理论设计也会使教育当局如释重负:既有一种理论可以应对社会舆论中要求教授参与大学决策和管理的压力,又不会因为所谓的大学制度改革而使原来的权力、利益结构发生变化。只是这样的大学制度设计,不仅无助于解决我国大学中的实际问题,而且还形成了大学制度理论中的内在矛盾,使所谓的现代大学制度理论,从一开始就处于无法自圆其说的逻辑矛盾之中。
“教授治学”这个概念,显然是一种为了应对“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应该恢复大学教师的主体地位、需要引进"教授治校"的思想”等内容而产生的对策性概念,而不是一种立足系统、先进、理性的教育思想所细心创造出来的,符合大学历史经验、传统,规律的、成熟的制度概念。在这个概念的精神意蕴中,融汇了明显的工具性、权宜性意味。其为了让现代大学制度理论在表面上能够讲得通,不惜违背基本的汉语常识,凭空杜撰概念的做法,显然是一种实用主义的行为,目的不是为了解决大学中的思想矛盾和制度危机,而是为了维护现实的大学制度,以及由这种制度所形成的权力和利益。
综观“教授治学”概念的出现过程,有一些问题令人难以释怀:为什么有人不惜违背汉语常识,刻意地杜撰一些让人感到“莫名其妙”的概念,以维护已经深为社会诟病的大学制度呢?这其中显然有难为人道的玄机。对照在“大学去行政化”争论中一些发言者的立场和诉求,不难看出在所有这些关于大学制度改革的争论中,始终存在着一股反对大学制度改革的力量。他们的言论从表面上看,是基于一种实用主义的思维方法,实际上则是基于对既得利益维护的动机。任何大学制度的人格化,到最后都会演变成具体的利益结构,只有对利益的强烈追求,才会使一个有文化、有知识、有地位的人,失态地去强词夺理、杜撰概念,卖力地维护一个有问题的体制。
尊重真理,尊重规律,谨守常识,不曲学阿世,不欺世盗名,理应是大学的基本准则。只是已经被官本位风气严重浸染的大学,还能有这样的自尊心和责任感吗?还能走出实用主义的传统和逻辑吗?(作者为江苏大学教授)
《科学时报》 (2011-07-25 A3 观察 评论)
2.文化知识是什么意思
简介
文化知识,是文化和知识的总称。 包括了中国传统文化知识,世界文化知识,各个学科的知识,社会各个方面的知识等。
概述
在我们原来的观念中,知识与文化基本那是一个层次上的东西。一些受过高等教育,对一些能写会说的等等人,我们都统称是文化人。现在,这样的观念正在瓦解,两者不应该是一回事。 知识和文化是不能画等号的。知识,那只是文化的一小部分,只是文化的基础。也就是说,文化是知识的更高一个层次。 有知识的人未必就是有文化的人。知识,只要你肯学习,一般多少都可以获得的,知识,那是我们在当今社会赖以生存和谋生的一种不可缺少的本领。而文化,那是反映一个人的修养和品位,那是要靠自身修炼,更是我们生存在这个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更不应该缺少的品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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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学常识是指什么
文学常识顾名思义就是指关于文学方面的一些常识。
文学常识的范围
1.作家作品。包括:中国古代作家姓名、字、号、溢号、朝代、作品及作品集、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作品集的体例;中国现代当代作家姓名、籍贯、时代、作品及作品集、成名作、代表作、对作者及作品的评价;外国作家的姓名、国籍、时代、作品及作品集、成名作、代表作、文学流派、对作者及作品的评价。
2.古代文化常识。如天文历法、地理、官职、科举礼仪、称谓名号等。
3.文体知识与类别。包括古代文体知识及类别和现代文体知识及类别,如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诗歌、散文、小说等。
4.有关作品内容的知识。如名家名篇中的人物形象、情节安排、环境描写的名句、名段;古代作家作品中的成语、典故、名句的出处;诗、词、曲的名句;等等。
4.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的内容简介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 是1961年王力教授受教育部委托主编的《古代汉语》教材中的一部分(第八、九单元的通论部分)。《古代汉语》书稿的原始基础是 1959年北京大学中文系《古代汉语讲义》。讲义分为文选、常用词和通论三个部分,由北京大学中文系王力、林焘、唐作藩、郭锡良、曹先擢、吉常宏、赵克勤、陈绍鹏等先生编写。《古代汉语》在这部讲义的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度的增删改写,凡四易其稿,但是讲义的体例和基础内容都被继承下来。根据教育部当时的委托,对讲义进行修订的编写组同样分为文选、常用词和通论三个部分。通论部分的执笔人是马汉麟(南开大学)、郭锡良(北京大学)和祝敏彻(兰州大学)诸先生。当时每一篇稿子都经过集体编写组内讨论,组外(即北京师范大学的萧璋、许嘉璐,人民大学的刘益之,北京大学的赵克勤、吉常宏诸先生)传观并签注意见,最后由主编王力教授定稿。这个定稿比起《古代汉语》最初的两稿已经是有了根本性的变化。定稿后,丁声树、朱文叔、洪诚、殷孟伦、陆宗达、张清常、冯至、魏建功、姜亮夫、叶圣陶诸先生都曾审阅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其中尤以姜亮夫和叶圣陶先生的修正内容为多。1980年和2004年,这部书稿分别在王力教授和郭锡良教授主持下进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大的修订。2008年,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在原稿的基础上,请美国汉学专家刘乐园(Lewis Eden)以近世考古学、史学新发现为依据,对这部书稿做出了全面的第四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