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的官职爵位有哪些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普遍废除了卿大夫的采邑制度而实行郡县制,出现了有别于之前卿大夫的封爵,如通侯、君等。
这些新设的封爵有大小不等的食邑,但不能世袭。 秦朝 秦朝,继续使用自商鞅变法后定下的自公士至彻侯二十等爵,专门用以赏功。
彻侯食县,其他诸爵得食俸禄如官吏。 汉朝 西汉,沿用秦二十等爵,另增设王爵。
初,王爵有功臣得之者,高祖时诛伐殆尽。此后,王爵仅皇族可得。
早期的诸侯王国大者列郡数十,小的也有数郡,皆由诸侯王自治其国,汉廷仅为之置太傅而已,其余丞相、内史、中尉、御史大夫之类皆王自置。经过七国之乱和汉武帝下推恩令、汉成帝绥和元年改制,诸王仅得食本国租税,不得预国政。
尽废内史、御史大夫、郎中令、廷尉、宗正、太仆等与汉朝设置相同的官称,改丞相为相,治事如郡太守,令中尉治事如郡都尉。自此,王国与列郡无异。
东汉王国制度与西汉后期一致,国与郡等,唯改太守为相、都尉为中尉,另置傅领王府事。 西汉初大封功臣,受封列侯(避汉武帝刘彻讳,改彻侯为列侯)者一百四十三。
列侯封地称国。侯国大者数万户、小者五百户。
侯国置国相如县令,受命于所在郡守。列侯自置家丞、庶子、门大夫、洗马、行人等官治府事。
列侯居京师则主爵中尉领之,就国则郡太守时时巡察之。东汉侯制与西汉无别,唯侯国较小,大者不过四县、小者有仅食一亭者,东汉末年,曹操在列侯、关内侯下置名号侯十八级,关中侯十七级,关外侯十六级,五大夫侯十五级,以当时蜀、吴两国所辖邑名封之,受爵者无从收取租税,开后世虚封先河。
汉武帝时,为筹措战费,令卖二十等爵(关内侯以下),致使二十等爵为人所轻。于是为将士立功者另设武功爵十一等(一级造士,二级闲舆卫,三级良士,四级元戎士,五级官首,六级秉铎,七级千夫,八级乐卿,九级执戎,十级政戾庶长,十一级军卫),后亦卖之。
魏晋南北朝 曹魏 曹操废二十等爵、武功爵等所谓赐爵。魏文帝黄初年间,定爵制为九等:王、公、侯、伯、子、男、县侯、乡侯、关内侯。
王爵至男爵皆有国号、封地,县侯以下无封地而有租税。九等爵之外,曹操创立的名号侯、关中侯、关外侯、五大夫侯作为赐爵保留,仍无封、无食。
魏制:皇子封王,王之庶子封乡公,嗣王(非始封王者)之庶子封乡侯,公之庶子封亭伯;王国大者郡、小者县。 两晋 西晋爵位非常繁复,设置了王、公、侯、伯、子、男、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郡侯、开国县侯、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乡侯、亭侯、关内侯、关外侯共十八级。
王爵非皇子不封;公(郡公、县公)、侯(郡侯、县侯)、伯、子、男五等爵专封宗室;功臣封爵为“开国”诸爵及乡侯、亭侯、关内侯、关外侯。自先秦以来沿用的赐爵制度正式废止。
西晋诸侯王与西汉初年诸侯王相类,得专制其国。案《晋书》记载,大国二万户,兵五千(置三军,中军二千,上下军各千五百);次国一万户,兵三千(置上下两军,各千五百);下国五千户,兵一千五百(置一军)。
五等爵之公国之制同下等王国,侯国不满五千户,亦置一军,兵千人。其余诸爵与开国爵封地称国而但封君不治国事,乡侯至关外侯无封邑。
诸王子除嗣王外,依次按公、侯、伯、子、男递降世袭。 南朝 南朝封爵沿袭东晋,唯封君对封国再失治权。
陈朝增郡王爵、藩王爵。 北朝 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始封五等爵,天赐元年废伯爵、男爵,后复之。
除皇子外,功臣也得封王。景明元年定制:置王、开国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凡十一等。
封国租税取率: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封爵品级:王超品,开国郡公正一品,开国县公、散公从一品,开国县侯正二品,散侯从二品,开国县伯正三品,散伯从三品,开国县子正四品上阶,散子从四品下阶,开国县男正五品上阶,散男从五品下阶。
官属:王至侯国等置官属。 北齐:置王爵与五等爵,王爵超品,其余诸爵视魏制各将一阶,诸爵皆开国置官属。
北周:初置开国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五等爵后据《周礼》改制,置亲王、郡王、县王、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乡男十一等爵。 隋朝 隋文帝置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九等;隋炀帝留王、公、侯三等爵,其余均废止。
唐朝 唐朝,分亲王、嗣王(承袭亲王的为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郡侯、县侯、县男、县子。国公以下,均加开国字样,如**郡开国侯、**县开国子。
唐朝的封爵有食邑,但往往为虚封,唯加实封者可以享有所封地的租税收入(后改为领取俸禄)。 宋朝 宋朝封爵制度基本上同唐制。
魏晋至宋,封爵的承袭分为世袭罔替、世袭两种,前者在承袭时按原爵承袭,后者承袭的时候要比照被承袭者的爵位降一等承袭。宋朝无世袭罔替的例子。
除世袭爵位外,很多封爵只是终身爵,身死爵除。 宋朝依唐制保留封君食邑,自—万户到二百户,共十四等。
食邑数字只是虚衔,唯食实封才可以领取相应的补贴。实封最多千户,少者百户,每户每月折钱二十五文,随官俸发给,可知宋朝的封爵收入。
2.关于古代 官职与爵位
官位与爵位有何不同:
官位一般指的是行政级别,主要是在行政系统内,是具体的职务,有负责的工作和相应的权利。爵位一般是象征荣誉的称号,一般伴随一定封赏有一定的福利,但大都没有具体职责和权利。有爵位的人大都兼有官位,基本上是做官做的好的,或则有什么特殊共献受到嘉奖的,一般都是终生的,世袭的方式各个时代各有不同。有点类似于现在的劳模、杰出青年、战斗英雄。
大(dà)夫--古代官名。西周以后先秦诸侯国中,在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级。大夫世袭,有封地。后世遂以大夫为一般任官职之称。秦汉以后,中央要职有御史大夫,备顾问者有谏大夫、中大夫、光禄大夫等。至唐宋尚有御史大夫及谏议大夫之官,至明清废。又隋唐以后以大夫为高级官阶之称号。清朝高级文职官阶称大夫,武职则称将军。
上造--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二级,只高于公士。《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造,成也,言有成命于上也。”此爵仅高于无爵,仍须服役
左更--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二级。“更”指更卒,即轮流服役的士卒,左更与第十三级中更、第十四级右更,均以更卒之将为爵位名。
中更--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三级。“更”指更卒,即轮流服役的士卒,中更与第十二级左更、第十四级右更,均以更卒之将为爵位名。其爵处左右庶长和大少上造之间,在商鞅改革前是职爵同体,是九卿中第二,地位显耀。
右更--不明
不更--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四级,不更者,即可免充更卒(轮流服役的兵卒)之意,其他之役,仍须服役
庶长--官爵名。春秋时秦国设置掌握军政大权相当于卿。战国时秦国官名,春秋时秦国始置,握有军政大权,地位相当其他各国的卿。秦孝公在位时,任用商鞅变法,制定二十等爵的制度,以赏有功之人。十级至十八级都是庶长。其第十级为“左庶长”,第十一级为“右庶长”,第十七级为“驷车庶长”,第十八级为“大庶长”。 汉代除沿秦二十等爵制外,武帝又创武功爵十七级,第十级亦为左庶长。
公士--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一级,即最低一级。有此爵之民,仍须服役,仅身份略优于无爵之人。《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言有爵命,异于士卒,故称公士也。”
3.关于古代 官职与爵位
官位与爵位有何不同:官位一般指的是行政级别,主要是在行政系统内,是具体的职务,有负责的工作和相应的权利。
爵位一般是象征荣誉的称号,一般伴随一定封赏有一定的福利,但大都没有具体职责和权利。有爵位的人大都兼有官位,基本上是做官做的好的,或则有什么特殊共献受到嘉奖的,一般都是终生的,世袭的方式各个时代各有不同。
有点类似于现在的劳模、杰出青年、战斗英雄。大(dà)夫--古代官名。
西周以后先秦诸侯国中,在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级。大夫世袭,有封地。
后世遂以大夫为一般任官职之称。秦汉以后,中央要职有御史大夫,备顾问者有谏大夫、中大夫、光禄大夫等。
至唐宋尚有御史大夫及谏议大夫之官,至明清废。又隋唐以后以大夫为高级官阶之称号。
清朝高级文职官阶称大夫,武职则称将军。上造--爵位名。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二级,只高于公士。《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造,成也,言有成命于上也。”
此爵仅高于无爵,仍须服役左更--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二级。
“更”指更卒,即轮流服役的士卒,左更与第十三级中更、第十四级右更,均以更卒之将为爵位名。中更--爵位名。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三级。“更”指更卒,即轮流服役的士卒,中更与第十二级左更、第十四级右更,均以更卒之将为爵位名。
其爵处左右庶长和大少上造之间,在商鞅改革前是职爵同体,是九卿中第二,地位显耀。右更--不明不更--爵位名。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四级,不更者,即可免充更卒(轮流服役的兵卒)之意,其他之役,仍须服役庶长--官爵名。春秋时秦国设置掌握军政大权相当于卿。
战国时秦国官名,春秋时秦国始置,握有军政大权,地位相当其他各国的卿。秦孝公在位时,任用商鞅变法,制定二十等爵的制度,以赏有功之人。
十级至十八级都是庶长。其第十级为“左庶长”,第十一级为“右庶长”,第十七级为“驷车庶长”,第十八级为“大庶长”。
汉代除沿秦二十等爵制外,武帝又创武功爵十七级,第十级亦为左庶长。公士--爵位名。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一级,即最低一级。有此爵之民,仍须服役,仅身份略优于无爵之人。
《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言有爵命,异于士卒,故称公士也。”。
4.中国古代官员升降的文化常识
三省六部”制出现以后,官员的升迁任免由吏部掌管。
官职的任免升迁常用以下词语:(1)拜。用一定的礼仪授予某种官职或名位。
(2)除。拜官授职,提升官职,如“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指南录(后序)》一句中的“除”,就是授予官职的意思。
而“左除”则是降级受职。(3)迁。
调动官职,包括升级、降级、平级转调三种情况。(4)谪。
降职贬官或调往边远地区。(5)黜。
“黜”与“罢、免、夺”都是免去官职。(6)去。
解除职务,其中有辞职、调离和免职三种情况。辞职和调离属于一般情况和调整官职,而免职则是削职为民。
(7)乞骸骨。年老了请求辞职退休。
(8)举:提升官职,对无官人士的提拔。(9)陟:升迁。
指官吏的提升和进用。
5.关于“子”的官职,比如说这个官职:子爵
自中国先秦时代开始,已有君主赐封子爵,是中国古代封建制度五等爵的第四等。《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西周的子爵国有楚国、巴国等。
但是,子爵是个爵位,而非官职。爵位是用以表示身份等级与权利的高低的。而官职是指在国家机构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官吏,这里面还有职官的名称、职权范围和品级地位等方面的内容。
古代中国官职中有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称"三孤"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
其他好像还真没有带“子”的官职。
另外古代女子做官的基本都在后宫,男爵封给女人的在国外有,如西班牙,但是中国还真没听说。
6.古代官职称谓知识
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
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如宋代赵普、文彦博等曾被加太师衔。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学士:魏晋时是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职。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因而有“内相”之称。明清时承旨、侍读、侍讲、编修、庶吉士等虽亦为翰林学士,但与唐宋时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职掌都不同。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
大将军:先秦、西汉时是将军的最高称号。如汉高祖以韩信为大将军,汉武帝以卫青为大将军。魏晋以后渐成虚衔而无实职。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
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如《鸿门宴》:“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
7.周朝的官制和爵位,当时的科技、文化、礼仪和军事编制
指的是西周吧.. 西周是在夏、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非常强大的国家。
它的强大不仅仅由于它广袤的国土、更是由于它丰富的文化,这其中就包含着政治思想的传承。西周严格的施行宗法制度和嫡长子继承制,建立了周天子-卿士-诸侯-卿大夫-士-国人的统治序列。
就官制而言,大体上有卿士-诸侯-卿大夫三等。卿士辅佐周天子执政,诸侯世守其国,卿大夫辅佐诸侯治理国家、并且从诸侯手里领受世袭采邑。
中央政制 三公和太宰 三公和太宰 西周的最高官职是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其下分设六卿、五官等。由于三公之类的官职是授予位高爵尊的诸侯的,而诸侯们在出任周朝王室大臣的时候也要治理自己的国家,所以三公在日常政治生活中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
通常执掌中央权力的是太宰,太宰本来是王室的宫廷事务总管,因亲近天子,所以从夏商以来太宰的地位一直处于上升的趋势中,在西周可以说达到了顶点。 在非常时期,诸侯出任的三公就因为其本人所掌握的强大武力而发挥着实际的执政权力,周成王初立之时,以“召公为保,周公为师”,周公旦“践阼代成王摄行政当国”,直到七年后成王成年,周公才还政于成王。
此间,周公、召公数次以成王的名义征发诸国兵,平定管、蔡、武庚的叛乱,重新征服乘武王去世而叛乱的东方五国,权力实际上超越了当时的周成王。《史记·周本纪》说“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由此可见三公的权力。
成王年幼时,周公为了很好的保护和照顾成王,还兼任了太宰,总领宫廷事务,这也是后来太宰权力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 春秋时期,周王室的执政者称正卿、冢宰,其下间有一二副职,称介卿。
平王东迁之后,由于必须仰赖郑国、晋国的力量,因此一直以郑国的国君(伯爵)为正卿。后来周王不满郑庄公控制王室的朝政大权,与郑庄公交恶,且由此引发了周王室与郑国之间的战争。
之后的王室设两名卿士,以右卿士为首。春秋中后期,王室日渐衰落,中央执政者是所谓的伯(这里的伯不是伯爵的意思,而是受周天子授权管理诸侯的特别职务,伯亦通“霸”)。
出任伯的,都是诸侯中武力强大、道德高尚而为诸侯所敬畏者。历史上总共出现了齐桓公、晋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庄王五位伯,称春秋五霸(五伯)。
这些受命称伯的诸侯对外以周天子的名义统帅诸侯、对内以“伯父”、“伯舅”的名义代天子理政。周朝固有的卿士等已经失去了政治上的地位。
战国时代,王室衰微,已经失去了天子权威的地位,成为一个被其他强大诸侯漠视的地小国。 六卿/五官/宫内官 六卿/五官/宫内官 六卿、五官分掌国家事务,在他们之下是大都、小伯、艺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等较为低级的官员。
大都,管理诸侯以及周天子宗亲们的采邑;小伯,管理卿、大夫的采邑;艺人,泛指有专门技术的如卜、祝、巫师、工师等官员;表臣百司,泛指在六卿、五官府上执行具体事务的低级官吏;太史,撰写国史、记录周天子和百官举止,草撰周天子的册命;尹伯,位次五官的总执行官;庶常吉士,位次大夫,是最低级的世袭官员。 周天子除了朝臣之外,还保留了很多专门管理王室内务的官员,如虎贲、缀衣、趣马、小尹、左右携仆、百司、庶府等。
虎贲,周王的禁军部队;缀衣,负责管理王室的衣服装饰,与后世的尚衣相仿;趣马,管理王室车马;小尹,总管一类事务的王室总管;携仆,管理王室日常使用的各类器物;百司,执行各类勤杂事务的小官吏;庶府,管理王室财物。 >典制 《周礼》所述的周朝体制十分精密、宏大,因此受到后人的质疑,认为是后人托古所作。
按照《周礼》的记载,周朝的中央政权的组织是以冢宰为首的天地四时六官制度。 天官冢宰 “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冢宰的属官称为“治官”。
包括太宰卿一(太宰为官名,卿为爵位,以下同,只有一个名称的为爵位)、小宰中大夫二、宰夫下大夫四、上士八、中士十六、旅下士三十二;太宰的职责是“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其六典是: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抚万民;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诰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
可见冢宰实际上相当于首相的地位。 地官司徒 “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抚邦国”,司徒的属官称为“教官”。
包括大司徒卿一、小司徒中大夫二、乡师下大夫四、上士八、中士十六、旅下士三十二。大司徒管理版籍、人民田土之事。
小司徒管理京城以及四郊人民、田地、赋税事务。 春官宗伯 “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宗伯的属官称为“礼官”。
包括大宗伯卿一、小宗伯中大夫二、肆师下大夫四、上士八、中士十六、旅下士三十二。大宗伯管理天子、诸侯的牒谱、继承、祭祀事务。
小宗伯管理太庙神主事务。 夏官司马 “帅其属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国”,司马的属官称为“政官”。
包括大司马卿一、小司马中大夫二、军司马下大夫四、舆司马上士八、行司马中士十六、旅下士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