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年人卖房子,没有结婚证怎么办
两位老人在卖房子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发现结婚证怎么也找不到啦,被交易市场工作人员告知应该到民政局补办。但到了民政局,工作人员说档案馆没有他们结婚那个时间段儿的记录,所以补不了。老人想,那就现场再办理一次结婚手续吧!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又说,老人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栏里都已经明确标注已婚字样,所以也结不了。那怎么办呀?案例结果:
1.交易市场和地税局针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是:只要是产权证的发证日期在夫妻双方户口本迁入日期前,这样就不用出示结婚证明了(前提是夫妻双方必须是在一个户口本上且婚姻状况栏标注已婚)。
2.银行针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是:老夫妻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2. 六十岁老人买房,没有结婚证,配偶有一半财产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前,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财产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屋,婚后夫妻双方支付了后期款,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后期款部分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可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借贷给子女的购房款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于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担。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本着自愿自主的原则将这笔费用进行分割。起诉离婚时,若女方主张权利要求分割,那么就应将详细的费用的清单以及具有证明力的相关证据提交给审判人员以便于审判人员公平公正地进行财产的分割判决。
3. 2017没有结婚证的老年人怎么分家产
对此法律有规定,构成事实婚姻才可以分割分配你俩财产。
不是事实婚姻,不存在分财产,可以协议分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