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贷小知识:哪些房产不能做抵押贷款
第一类: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应当注意,如果该房产还处于按揭的状态,那么,这套房产的抵押他项权其实是在银行的手中,等于将产权暂时移交,借款人虽然享有使用权,但并不具备完全产权,所以并不具备对这套房产的支配抵押权,不能另行用它申请贷款;1、可以先垫资还清银行贷款,解除抵押手续,然后在银行重新申请贷款。
2、用房屋余值进行二次抵押贷款根据个人情况来定。第一种首先要先还清银行贷款,办理速度较慢,但是利息低,适合长期使用。
石家庄贷款,石家庄房产贷款,石家庄抵押贷款,石家庄中小企业贷款,石家庄贷款公司,石家庄银行贷款,无抵押贷款,房贷计算器。第二种不用还清银行贷款但是利息高点,办理速度快,适合短期周转。
第二类:尚未达到五年期的经济适用房在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章程里,明确指出,只有期满5年,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才有上市交易资格,产权才能进行抵押。第三类:小产权房名为小产权(村证、县证、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回迁协议),实为无产权,这就是该类房产存在的尴尬,属集体土地证或没有产权证明,仅有一纸销售方的出售合同,并未受到房管单位的认同。
而这类房屋,如若遇到政策性用地规划等情况,就面临灰飞烟灭的风险,故金融机构不予对该类房产抵押放贷;第四类:部分已购公房(房改房)虽然已购公房多已转为个人独立产权,但仍有少数较为特殊。例如,部分不能提供购房合同、协议的房产;由于此类房产权属尚属于较为模糊的状态,故出于信贷风险及变现能力考虑,所以无法抵押房产申请贷款。
第五类:房龄太久、户型太小的二手房大多数银行对于抵押的房产有较为严格的规格要求,综合来看,面积≤50平米,房龄≥20年的房产,银行会认为较难变现,较难进行抵押贷款。当然,如若该房产在较为主要的城市功能区域,也有部分房产可另当别论申请获得贷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6-2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点击领取看房红包,百元现金直接领。
2.房产抵押贷款的知识
亲爱的楼主 这属于房产转按揭贷款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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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产抵押要注意什么
房产抵押要注意事项如下: 第一,首先要核实抵押人对该房产是否拥有合法的产权,是否有权设立抵押权。
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产不拥有或者不完全拥有所有权,或者在此之前该房产已经先行进行了抵押等等,那么他所作的抵押行为就有可能自始无效。 比如某人虽然在名义上一直使用该房产,对外宣称其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但实际其只是一个管理者,或者仅仅是该房产的共有权人之一。
所以首先要让抵押人出示房屋所有权以证明其权利。其次,要看该房产现在的权利状态如何。
第二,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
双方的自然状况; 2。被担保债务的基本情况; 3。
抵押物的详细描述、状态; 4。抵押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的保管、收益、意外损失的责任、保险及保险收益; 5。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6。抵押的期限; 7。
抵押物清偿方式等等。 第三,由于抵押物具有不动产的特殊属性,因此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凭房屋所有权证书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房地产抵押登记。
抵押登记有三个意义,一是对抵押权人权利的确认,保障其合法权益;二是将该房产抵押的情况通过房屋管理部门公示于众,以保障其他人的利益;三是限制了抵押人可能在此期间处置该房产的可能。
4.房屋抵押注意事项有哪些
首先,了解申请贷款的种类。
虽然都是利用房屋抵押贷款,但可以申请的贷款品种其实差异不少。比如建设银行以房产抵押可以申请个人消费额度贷款,也可以申请个人助业贷款,但个人助业贷款比个人消费额度贷款有很多优势。
其次,了解贷款利率。银行贷款利率高低直接决定了贷款成本,整体上来说,抵押贷款利率都是在基准利率上浮一定范围,最高不会超过50%。
如果各银行利率大同小异,要问清贷款利率各种优惠的条件,尽量选择办理快利率低的。 最后要注意还款方式的选择。
申请贷款时银行一般会有多种还款方式可以选择,比如按月付息、任意还本、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等还款方式,其中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的,还可以采取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这些还款方式各有优劣,按月付息、任意还本有闲钱时可以任意还贷款,减少利息支出,但每月要按时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在提前还款时银行会有一些限制,但每月不用付利息;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均要还本付息,而且提前还款时银行也会有一些限制。
5.房产抵押贷款的相关知识包括哪些
1.可根据需要申请授信额度,多贷出的43万不用的时候可放在银行不付本息,需要就可以领出来所需提供的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或离婚证明)、职工收入证明、产权证(含共有权证)复印件、贷款余额证明、还款明细表、借款合同原件、(划线部分由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向原贷款银行索取并加盖校对章)。
贷款用途(装修合同或购房协议或生产经营有关资料),银行认识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2.按揭房再贷款的贷款年限和成数: 贷款年限一般为不超过二十年。
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实际贷款年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6.如何设定房产抵押,房产抵押要注意什么
你好,随着新时代的到来,贷款变得不在那么遥不可及,而贷款又分为很多种,但是如何设定房产抵押。许多人要问房产抵押需要什么手续呢?请参考以下内容,希望能够帮到你。
房地产抵押所需的基本条件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下列的房地产可以设定为抵押;
(1)抵押人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使用权。
下列房地产设定抵押:
(1)土地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体的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除外;
(3)用于、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的房地产;
(4)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地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的房地产;
(6)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产。
房地产可以重复设定抵押。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房地产抵押后,该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也就是说重复抵押是允许的,但该房地产的价值要大于(或等于)它所担保的债权的总和。
银行发放抵押贷款时要对房地产进行重新估价
抵押贷款申请人买房地产时的价格,称为房地产成交价格。但是金融机构不把房地产成交价格作为房地产价值依据,由抵押贷款金融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对该房产重新估价。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要将房地产予以变卖实现它的债权,所以金融机构要了解该房地产实际价值是多少这样才确保贷款安全。
如何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借款人与银行需签订书面的《住房抵押借款合同》,该合同主要包括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两部分。
一、借款合同应包括:
(1)贷款种类和用途。贷款的种类为住房抵押贷款,贷款只能用于购、建、修自住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2)贷款的金额和利率。贷款金额多只能为购房款或修建住房额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3)贷款的期限和还款方式。贷款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年。还款方式一般有两种:月均还款法和累进还款法。月均还款法指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偿还额足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累进还款法是指贷款期限内,逐年或每隔几年递增偿还额,但每年或某几年内各月均以相等的偿还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借款合同需要变更和解除的必须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5)违约责任。对于贷款方来说,其违约行为主要指贷款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按时将款项交付借款方;对于借款方来说,其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就比较多,主要有以下行为:
1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息;
2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文件;
3借款人未经贷款人同意,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
4借款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将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出租、出售、转让、馈赠或再抵押的;
5借款人使用贷款从事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活动的;
6在同一贷款人的两个以上(含两个)分支机构取得贷款的。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住房抵贷款数额即为贷款金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贷款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的费用。
(5)抵押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在一般情况下,借款方和贷款方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为一个统一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后想指出的是,房屋一经设定抵押权,原房屋业主仍然具有权和处分权,只是这种权利受到限制,所以仍然可以买卖、出租。实际上,抵押房屋的转让、出租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权利,该房仍然是抵押权的标的物,抵押权人的任何权利都未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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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银行个人抵押贷款的知识,您了解多少
房产抵押贷款哪家银行利息最低
其实,抵押贷款的利息每个银行都差不多,所有银行利率基本没太大不同,利息不是银行自己定的,是银监会统一要求的,每个银行只有微弱的调整权限。
一般来说利息较低的是国有四大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这四家银行办抵押贷款办得快不过资料审查得很严格,其他小银行贷款额度少速度慢但要求简单。
如果非得说出哪家银行的房产抵押贷款利息相对较低,那么在通常情况下,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为首的一些大银行,在贷款利率方面相对比较低。随着贷款利率市场化,大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都有了自主决定贷款率的权利,不同的银行贷款利息是有差异的。
银行出于对贷款资金的风险考虑,都会对每笔借款进行风控管理,这就意味着相同的银行会对不同资质的借款人开出不一样的贷款利率条件。因此,哪个银行贷款利息最低这样的话题对于一个普通的借款人来讲,其实是没有任何意义,对借款人来讲在目前的国家限贷背景下能否成功办下适合自己的房产抵押贷款应该更为重要了!
当银行评审借款人贷款资质的时候,工作人员会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他们会根据借款人提供的信用记录、银行流水、工作及收入证明、资产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大致核算借款人的月收入与月支出情况,得出月还款能力。然后,结合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月供能力,就可以确定贷款客户应该选择什么类型的还款方式与贷款期限。
总的来说,银行贷款不是那么容易申请的,申请失败还会影响征信记录。为了获得更低的融资成本,方便快捷的办理大额银行贷款,一般都会去找专业机构,比如说东莞房速贷,他们凭借专业的行业知识,可以帮客户解决融资过程中的疑难杂症,从上千家银行中帮客户选择最为合适的融资方案。房速贷融资咨询热线:0769-33888836
8.房屋怎样抵押贷款
房屋抵押贷款 详细说明: 房屋抵押贷款服务:为了正当的生活和经营需要,以自己或他人的产权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特定用途的贷款。
贷款的期限:1年-30年; 金额:贷款金额最高为房屋评估价的70% 房屋抵押贷款问答 1、抵押房产区域是否有限制? 北京所有区域 2、什么性质房屋可以贷款? 住宅、公寓、别墅、写字楼、商铺、经济适用房、成本价房、央产房等 3、贷款额度是否有限制? 没有限制。 房屋评估价的60%到70%。
5万到2000万之间。 4、房屋年龄是否有限制? 80年以后都可以。
5、已经有贷款的房屋是否可以再次抵押获得贷款? 可以。根据您的款需要的缓急我们安排不同的融资模式满足您的需求。
可以安排加按揭贷款品种。 就是把您已经增值的部分重新评估在贷款融资自己使用。
6、房屋贷款期限? 最长可以30年。 7、我没有房屋但是亲属或父母兄弟姐妹有房屋是否可以抵押贷款 可以。
8、我是否需要提供特殊材料? 需要您提供基本材料就可以。如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港澳台湾同胞往来通行证等)、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个人收入证明就可以。
9、你们前期收费吗? 我们大部份费用都是后收的 10、还款方式有什么可以选择的吗? 1年的贷款可以选择,先利息后1次性还本;1年以上可以月供;或循环授信等方式。 11、外地人或外国人是否可以抵押贷款融资? 可以。
12、贷款对象是什么? 年龄在十八周岁(含)至七十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3、是否需要提供用途证明? 需要 14、我们的贷款抵押融资优势是什么? 专业律师服务、庞大的金融资源(银行、担保、投资商、民营资本、风险投资资本、个人资本、海外资本)根据您的需求制定创新的抵押贷款融资方案。
15、我们保证您什么? (1)合法:我们是专业律师,承担无限责任,合法是我们对自己的要求,也是对您必须负责,我们不需要制做任何虚假材料,银行或投资商会相信我们的建议。 (2)安全:您在融资贷款过程中,材料我们承诺只做为您贷款融资使用,绝不做任何其他用途,如办理移动电话、办理信用卡等非法行为;同时,保密您的信息,披露范围限制在合同范围内。
(3)快速:我们几年的金融地产经验已经积累了雄厚的知识与经验以及庞大的投资商(包括银行)资源,以及完善的流程,可以满足您迅速用款的要求。 16、抵押贷款流程是什么样 (1)与我们签定融资专向法律顾问合同 (2)派评估到您的房屋评估房产 (3)之后收集所有资料连同评估报告到报送银行,银行审核后签定借款合同 (4)银行批贷 (5)到建委抵押登记 (6)银行放款 建议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到万才联合,联系电话:59009935 59009571 。
9.房产抵押贷款办理资料是什么
房产抵押贷款办理资料:银行卡、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购房合同、抵押合同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四十四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