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怀孕了又想离婚怎么办?

2022-02-04 综合 86阅读 投稿:西风凉

1. 怀孕期间想离婚需要怎么办

你这还怀着孕呢,去办离婚证肯定也是会劝你们不要离的 为什么要离婚呢?都有了爱的结晶,就不能为孩子考虑一下吗?不要一时冲动 一、依照我国《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的抚养及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的适当的处理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不须进行诉讼。

登记离婚时,要提供以下文件:1、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二、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调解的结果有3种: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版)相关条款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条款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第五条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六条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第七条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前款所指的婚姻关系。

2. 该怎么办

多想想吧,如果真的过不下去,建议亲不要生下这个孩子。

因为很多人都是,觉得自己有能力养好孩子,结果到最后除了生活费上还管管,其他完全管不过来了,不是不想管,而是不能管,管不了。不能怪她们,她们也有很多难处,但现在一切都还没有发生,所以如果真的离婚,一定不要留下这个宝宝。

还有,有句话叫相爱容易相处难,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他们生活的环境,接受的教育,是完全不同的,但是现在这两个人仅因为爱的名义,要生活在一起,难免会有很多的矛盾,所以是不是真的过不下去的,要好好想想。最主要的是,彼此心理,还爱不爱对方,不要一直纠缠于钱这些的,除开这些,你想想你们是不是真的过不下去了。

也不要因为他还在给你钱就放不下。女人也会学会自立。

你的幸福都在自己手上,最后的决定也是你。所以不要冲动,也不要报着得过切过的想法。

让自己幸福,是你最初的目的,也是最终的目的,你觉得你还幸福吗?他会给你幸福吗?你和他会幸福吗?想好这些再做决定。

3. 结婚四年了,现在怀了孩子但是想离婚,该怎么办

你可以打掉。如果你认为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且无和好的可能,你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和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想离婚的话,就打掉孩子。刚结婚就打人算什么事?老婆娶回家是用来疼的,哪里是用来打着玩儿的?别说打人了,就是不打人的男人,表现不好,还不和他过日子呢。这刚结婚就打人,一辈子打到什么时候是头儿啊?打到死吗?打女人的男人算什么男人?!(常常看法制频道 暴力是会升级的!!!!)

不过你需要做些准备

比如每次争吵你可以报110 这就可以作为以后法庭辩论的证据 证据一定要有力合法

还有如果伤的厉害一定要去医院完整留存一切医疗单据 大伤小伤都可以

还有你可以去心理医生那里去,目的在于这可以说明你的感情受到伤害 这属于冷暴力 (心情不好可能让孩子流产 )

当然还有一切你你能想到的都可以悄悄的收集

不过男人报复心强 摊牌前一定要小心不要让他发现

希望你姐的人生能翻开新的篇章

这样应该能由法庭判离

4. 老婆怀孕了 我想离婚该怎么办

老公要离婚,低情商女人如何挽回老公

女人的天性都是容易情绪化,开心和不开心都会用行动和语言表达出来,然而,这种小情绪在拍拖的时候可以成为一种“小情趣”,但在结婚之后,却特别容易引发家庭矛盾。今天,古非老师就给大家带来一个案例。

小思是一名90后“作女”,她虽然年纪还很小,但脾气却很大,连她自己也承认自己的性格就是属于比较“作”的那一类型。为此,小思找了一个对她很好的老公,本来希望老公能用爱来包容自己,可惜的是,包容得了一时,包容不了一世。

婚后,小思的脾气一直没办法改过来,两个人经常吵架,吵完了,自卑的小思会主动认错,恳求老公的原谅。然而,好不了多久,小思又会为鸡毛蒜皮的事大闹一顿,两个人就这样折腾了一段时间,最终迎来了大爆发。

在这一次的争吵里,小思动手了,把老公的脸都给抓伤了,忍无可忍的老公一气之下坚决要跟小思离婚,不但搬离了住所,还拉黑了小思的微信,甚至连电话也不接,一副彻底要跟小思断绝关系的姿态。慌张的小思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再处理好这一次的问题,因此,小思找到了缘盾情感的古非老师求助。

古非老师先为小思的心理状态“把脉”,指出她一直以来的情商都很低,既不懂得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又不懂得理解老公的需求。另外,虽然小思一有问题就会向家人或朋友求助,但他们毕竟不是专业人士,给出的往往只是“冷静”、“好好谈谈”、“大事化小”之类没有意义的建议,这就造成了小思长久以来,一直都在重复犯错,没办法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成长。

虽然小思也知道自己的情商低,但就是找不到提升情商的方法,正好这回让专业的古非老师手把手教导小思,在一整套自我提升方案的引导下,小思开始逐渐学会了如何跟老公有效沟通,如何正确处理自己的情绪,这些都是过去的闺蜜和家人没有教过她的。

经过一个月的辅导,小思跟老公的关系得到了很好的修复,老公不但回了家,两人的相处还变得非常融洽,就连性生活也变得更加和谐了。

在之后的回访当中,小思表示,自从跟古非老师学会了如何提高情商之后,小思又再一次在老公身上感受到当初谈恋爱时的那一种两小无猜的甜蜜。

小思的成功,也提醒很多情商差的女性,当遭遇情感问题的时候,找闺蜜和家人求助只能起到宣泄情绪的作用,对于提升情商以及解决实际情感问题并没有实质性的帮助,因此,专业的问题还是需要专业的人来解决。

每一个成功的案例都不可复制,因为每个案例中出现的变化太多,如果操作不好就会起反作用。因此,在实施之前咨询下缘盾情感导师,结合情感导师的指导才能让挽回更加顺利。

结婚前怀孕了又想离婚怎么办

声明:沿途百知所有(内容)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