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样对幼儿园幼儿进行法治教育
而未来社会更是一个法制社会,但当今的孩子们却缺乏自制力和耐性,行为约束调控力较差,随意性大。
因此,我们有必要在日常学习教育中对幼儿进行法制教育的渗透,培养幼儿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一、通过各种游戏活动,渗透法制教育爱玩游戏是孩子的天性,它能有效激发学习兴趣,调动孩子积极性。
当孩子对所学的内容产生浓厚的兴趣,有着强烈的求知欲时,就能主动进行学习。如在教学认识交通标志中要求孩子看到红绿灯会说几句简单的命令,精心设计了教学环节,首先让孩子动动手、剪一剪、画一画,每人准备红、绿、黄三种指示灯,然后让孩子做游戏,请三人分别扮演指示灯、警察、行人,表演过马路的情景,再将一些简单的禁令标志布置在教室里,如左转、右转、禁止停车等标志,让小小的教室变成公园、马路、停车场。
孩子在愉快的游戏中,了解了许多交通法规,增强了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的观念。在学习儿歌时,根据不同的儿歌,教师可以让幼儿来扮演不同的角色,通过游戏活动把看似枯燥的法制观念有趣地融入到启蒙教育中,教师再适时地给幼儿讲解一些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幼儿遵守各种行为规则的意识和能力会进一步的得到提升。
比如,在弹唱《我是小小交通员》这首儿歌的时候,教师根据幼儿好奇心强、爱模仿的特点,让幼儿们自己来扮演交通警察指挥大家过马路,这样不但提高了幼儿安全自我防护能力,还增强了幼儿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培养幼儿形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又如,在《我不上你的当》《不和陌生人说话》这些儿歌里,幼儿边听边做游戏,这样不但培养了幼儿分辨是非的能力,还学会了自我保护,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
教师还可以把法律常识编排成情景剧,让幼儿在游戏活动中体会身临其境的感觉,这样不但能培养和塑造幼儿的个性才能和创造性,还能通过游戏有效地增强幼儿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行为。比如,让幼儿将捡到的物品归还给同伴;又如,扶盲人过马路,等等。
通过这样的情境表演,提高幼儿的自控能力,增强幼儿的道德观念。音乐活动中,教师把《打电话》、《礼貌歌》、《汽车叭叭叭》等歌曲编排成短小的音乐剧,幼儿不但乐意接受,还会积极参与表演。
这样不仅能向幼儿进行关心别人、团结友爱、文明礼貌、遵守秩序规则的教育,而且还能使幼儿通过歌唱和表演,学会“谢谢你”“别客气”等礼貌用语。二、在主题活动中,渗透法制教育为了搞好法制教育主题活动,我园各教研组提前进行了研讨,把主题教育活动工作落实在了以下几个方面:1.进行宣传栏展示。
将此次活动延伸到家园互动活动中,让家长和孩子一起制作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手抄报,在制作手抄报的过程中让孩子了解各种安全知识;我们再把这些手抄报进行展示,图文并茂,色彩和谐,在观看宣传栏的过程中,孩子们在老师的指导下了解到更多的安全知识,树立了安全意识。同时,通过小手拉大手,进一步增强了家长的安全意识。
2.播放安全教育专题片。组织幼儿观看了《防火知识》、《交通与安全》、《安全自护自救》的录像片,生动形象的画面使幼儿懂得了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了解了预防摔伤、烫伤、食物中毒、触电、踩踏等安全自护知识,让幼儿初步懂得了体育活动、幼儿园游戏活动防止意外伤害等安全常识。
3.上好安全教育课。各班结合幼儿年龄特点,以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灾、防踩踏、防中毒、防校园暴力、防自然灾害、饮食卫生等方面的教育为内容,利用故事、儿歌、图片、多媒体课件、游戏等形式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力度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
4.引导幼儿找出身边的隐患。在日常生活中们注重调动幼儿的主动性、积极性,让他们参与到安全教育中。
老师带领孩子亲自找一找身边(室内、室外)哪些地方容易出危险,怎样想办法消除这些危险隐患。师生一起设计了:“小心触电”的标志,贴在了活动室的电源插座旁;“当心滑倒”的标志,挂在了易摔跟头的厕所台阶旁„„通过这一系列活动,“安全”两个字已深深印在幼儿的心里。
5.进行防火、防震演练。我们通过调动幼儿的积极性,让幼儿动起来参加实际的演练,使幼儿更加清楚的知道当发生火灾、地震时必须要做到的逃生方法。
逃生时不要蜂拥而出用浸湿的衣物、毛巾捂住口鼻,贴近不安全的事件发生时,应采取哪些措施。例如:发生火灾时:拨打电话119报警,说地面逃离。
地震时:逃生不要蜂拥而出,不要慌乱的跑到室外,要有一定的秩序。在室外时应保护头部,躲开危险地物体。
在室外遇到地震时,要到空旷的地点等。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幼儿园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让孩子们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刻都平安、健康、快乐地成长。
三、立足教材,适当延伸,渗透法制教育幼儿园教材中,许多作品具有浓厚的时代信息和强烈的道德情感,这对幼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这种“引导”需要教师去正面教育。因此,幼儿教师就应该充分利用教材中的教育内容,对幼儿进行。
2.关于法制教育的小常识
治安处罚法,刑法部分条款 交通安全类法律法规。
小学生法制知识1.独自在家时有人叫门怎么办? 自己在家遇到有人敲门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平时一人在家,要锁好院门、房门、防盗门、防护栏等。
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千万别忘记锁门,防止盗贼潜入。 (2)钥匙要保管好,要注意把钥匙放在衣服里,不要放在外面,以防坏人跟踪入室。
(3)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对不熟悉或不认识的人,坚决不要开门。特别是遇到有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销员的身份要求开门时,说明家里不需要,请其走开。
或可寻找其他借口,请其不要打扰。 (4)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去打报警电话吓跑坏人。
2.被人殴打以后怎么办? 第一、设法与才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助。 第二、及时治疗。
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 第四、及时报案,要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3.有人拉你参与打架怎么办? (1)自己坚决不去。不管这件事和你是否有关,不管矛盾双方和你本人的关系如何,你都不能参与。
(2)设法劝阻。尽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说服对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
(3)及时报告。如果劝服不了,就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学校门卫、学校领导报告,严重的要打110报警。
4.如果有人抢夺你的钱物怎么办? 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应当以尽量减少损失、减少皮内痛苦为主进行对付。遭抢之时,要努力挣脱,尽快逃离,一边跑一边呼喊:“有坏人抢劫呀!”如果挣脱时有物品带不走,如帽子掉地下了,书包被拉住了,就不要顾这些,以自身挣脱为主。
挣扎,喊叫,跑就代表着你斗争的勇气。 5.怎样预防被偷盗? 首先,要注意对家庭财产的保密。
家中的贵重物品、现金、债券及股票等,不能轻易露底,包括对某些亲友、邻居。不要将家中钥匙随便交给他人使用,防止居心不良的人从中偷配钥匙,寻机行窃;如果钥匙丢失,要马上换锁;不能与萍水相逢、不明底细的人交往,更不能带到家中来做客,防止“引狼入室”…… 外出时,尽量不要带大量现金;当人多拥挤时,千万不要只顾抢购物品、车票而忽视提包安全,要用手、身体护住财物,并时刻警惕身边举止不正常的人…… 这里还想向大家补充几点是:当你把书包、皮包放在自行车的车筐里,挂在车把上或是夹在后架上时,要把“包”设法与自行车拴在一起,锁起来,要不然,坏人拿着太方便了!到路边买东西千万不要把包放在车上,以免坏人借机偷盗。
3.小学生法律小知识
小学生安全自护小常识 一、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
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 四、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 1、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
红灯亮时,不能过 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 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 2、有时红灯亮的时候,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这时也不 能过马路。
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可是,一眨眼的功夫, 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处的呢?应该看要 穿过的马路对面的那盏信号灯。
4、出巷子口或绿化丛时,不要突然跑过去,因为可能会有车子 正好路过。 5、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
4.小学生法制小知识
小学生法律知识小常识 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
其特征有四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即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我国刑法的任务是(1)、保卫国家政权;(2)、保护合法财产;(3)、保护公民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
3、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4、犯罪的特征有(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5、构成犯罪的条件有(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例如,盗窃罪是对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权利的侵犯;(2)、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其中包含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3)、犯罪的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4)、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6、犯罪的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以积极的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人的积极行为,如故意伤害行为、盗窃行为都属于作为的形式;而不作为是指应当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行为而不实施的消极行为。
这种形式的犯罪必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为前提的,如行为人将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抛弃于荒郊野外以此来逃避自己应尽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则构成了遗弃罪。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8、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观表现为犯罪故意和过失。
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又可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而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态度,也可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5.有关法律的小知识
宪法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义务教育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八条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十条 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学 生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
6.学习法律知识
1、要积极主动学法、懂法。
认真学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规范我们自身的行为,而且有利于维护我们自身权利。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就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学习了该项法规后在以后的日常出行中,就会主动参照该法律规范约束我们的行为,减少出行中出现的意外和伤害。
2、要做到自觉用法。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实现法律公正,人人平等。
在学习一系列法律法规后不仅要“学法知法”,更重要的是学会“用法”。比如面对突发事件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再者可参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来处理所遇到的问题。
而当前建设生态文明也可学习和运用环境保护法和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来建设和维护我们的家园。3、要规范自觉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学法懂法是前提,怎样用法是关键,而能够自觉守法才是真正完善地落实了这一活动。“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活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自己为单位为社会树立行为规范,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每一次身边小事做起。
自觉形成良好遵守法律法规的观念,只要这样才能真正地知法,用法,才能把守法落到实处。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只有学好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也为单位为社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7.小学生法律常识有哪些
安全小常识 : /index/hcjm-jfts-004.htm车辆防盗 1. 自行车、助动车和机动车,要慎重选择停放点,应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处。
2. 夜晚应将车停放在专门的车棚和车库内,没有车棚、车库的要落实其它防范措施 ; 3.养成离车上锁带走钥匙的习惯。 4. 非机动车停放后要带走车上的悬挂物品,以防失窃。
5. 保证锁具完好,有条件的可在车辆上安装防盗装置或小型报警器。 对扒窃的防范 1. 钱款如要随身携带,应将钱款和其他物品混杂放置在包袋内,并将其挂在身前。
2. 携带现金较多时,应分散放置,并记住现款特征,以便必要时能及时辩认。 3. 不要在公共场所翻弄钱款,不要将钱款放在外衣口袋和裤子的插袋里。
4. 随身携带钱款应放在尽量不被他人看见和摸到的位置 。 5. 乘坐公交车,把暂不使用的钱款放在内衣口袋或包袋内,扣好钮扣和拉链等 。
反扒防窃小常识 1 ) 外出游玩或在商店挑选商品时,做到物不离视线,包不离手,更不要随意委托他人 代看所携物品。 2 ) 在乘座公交汽车时,应避免携带贵重物品,马甲袋、时装袋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
3 ) 携包上车时,必须将皮包拉链拉上,并尽可能将拉链面紧贴身体,拎包、背包还要 放在背后,以防失窃。 4 ) 要文明乘车,相互谦让,不要争先巩后拥挤在车门口,防止扒窃分子乘机作案,更 不要在车厢内嬉笑打闹,而精力分散,遭扒被窃。
5 ) 乘客上车时,钱包、皮夹不要放在暴露在外的裤子后口袋和西服的下面口袋以及衬 衫口袋内,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6 ) 携带数量较多现金乘车时,最好不要在公众面前暴露,以免引起扒手注意,尾随 作案。
7 ) 乘客对故意碰撞你的人或二三个紧贴你的人尤其要加倍小心,防止失窃。 8 ) 乘客一旦发现钱物被窃,应一面注意身边乘客,一面通知售票员紧闭车门,并尽可 能及时报警。
9 ) 广大乘客发现车扒活动,要敢于揭发,积极配合公司售人员扭获罪犯。 对抢劫的防范 1.遇有陌生人敲门,应问明身份情况再决定是否开门;不要让人以任何借口叫开 房门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2.老人、儿童、残疾人住户,尤其要在门上安装“猫眼”、“警链”,防止犯罪分子闯入作案。
3.外出旅行时,不要让人知道您携有巨款或贵重物品等,以防不测; 4.男女谈恋爱,不要在深夜或在地处偏僻路段滞留,以免遭抢劫、污辱; 5.到银行等机构存取较大数额的钱款时,要有人陪护,以防抢劫 交通事故的现场急救 1、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常有许多人受伤,其中必有少伤势严重或处于频死状态的伤员急 需抢救。能在现场进行及时正确的救护,对于减少事故受害者的伤残或死亡至关重要。
2、心肺复苏:当发生突发的呼吸、心跳停止的时候,要及时对伤员进行心肺复苏抢救, 以挽救伤员的生命,如能在4分钟内开始,成活率最高,现场心肺复苏的程序为: 11( 1 ) 首先要保持呼吸道畅通,打开伤员的嘴巴,清理口腔内的异物,口腔气道通畅 ; 11( 2 ) 其次是维持呼吸,检验伤员是否还有呼吸,若伤员已没有呼吸,可立即采取口对口的呼吸方法,每3-4秒吹气一次 ; 11( 3 ) 其三是恢复血液循环,对心跳骤停的伤员,要立即采取心脏复苏术,抢救者应 掌握胸外心脏按压双手配合的正确姿势及按压动作,有节奏地按压心脏。 3、控制严重出血:个体重50公斤的人,其血液量为4000毫升,当失血量达1500 毫升以上时,便会引起大脑供血不足,伤员出现模糊、口渴、头晕、甚至昏迷现象。
外出血的止血方法有: 11( 1 ) 直接加压法。用手掌或手指直接按在伤口上,并保持压力15分钟以上。
11( 2 ) 高举法。举起伤员出血的肢体,高于心脏部位,以减缓出血部位的血夜流动 。
有条件的,可在伤口敷一块清毒纱布或垫干净的衣物包扎。 11( 3 ) 压迫止血法。
当四肢有严重出血时,可压迫肢体的重要动脉 。 4、搬运伤员:当意外伤害发生时,宜在对重伤员就地检查伤势和初步处理后再搬 运。
搬运方法根据伤员的伤势情况、伤员的体质和搬运的远近及道路情况而定,主要搬 运方法有:单人背负法、抱持法、扶持法和四人双手椅托法。 居室防盗 1、楼房要安装防盗铁门,老式平房在启锁处安装防撬角铁,“双保险锁”,大杂院及一门多户要安装总锁,有条件的住户要安装报警装置。
2、底层沿街面的窗户要安装铁栅栏,铁栅间距不超过15厘米,并要加固气窗、排气窗。 3、家中现金存放不宜过多,其余可存入银行并记下存折帐号。
4、现金、首饰、存折、有价证券和其他贵重物品,应放置在不宜被外人发现的地方。 5、邻里互相关照,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及时报告当地派出所或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