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的的法律常识

2023-01-13 综合 86阅读 投稿:绝情

1.有关美容美体的法律法规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

本办法所称主诊医师是指具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执业医师。 医疗美容科为一级诊疗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为二级诊疗科目。

医疗美容项目由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并发布。 第三条 凡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卫生部(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美容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登记 第五条 申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 (三)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本办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

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合格申办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答复申办者。 第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核发美容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同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违规作出的审批决定应自发现之日起30日内予以纠正或撤消。 第八条 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第九条 医疗机构增设医疗美容科目的,必须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应当由登记机关指定的专业学会核准,并向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章 执业人员资格 第十一条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医师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 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 (二) 具有二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三) 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 第十四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中介组织对主诊医师资格进行认定。

第十五条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第四章 执业规则 第十六条 实施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中进行。

第十七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 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未向登记机关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

第十八条 美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程。 美容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医疗美容服务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医疗美容项目必须由主诊医师负责或在其指导下实施。

第二十条 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

第二十一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的从业人员要尊重就医者的隐私权,未经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就医者病情及病历资料。 第二十二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三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

2.有关美容美体的法律法规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

本办法所称主诊医师是指具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执业医师。 医疗美容科为一级诊疗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为二级诊疗科目。

医疗美容项目由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并发布。 第三条 凡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卫生部(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美容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登记 第五条 申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 (三)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本办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

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合格申办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答复申办者。 第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核发美容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同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违规作出的审批决定应自发现之日起30日内予以纠正或撤消。 第八条 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第九条 医疗机构增设医疗美容科目的,必须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应当由登记机关指定的专业学会核准,并向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章 执业人员资格 第十一条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医师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 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 (二) 具有二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三) 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 第十四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中介组织对主诊医师资格进行认定。

第十五条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第四章 执业规则 第十六条 实施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中进行。

第十七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 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未向登记机关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

第十八条 美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程。 美容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医疗美容服务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医疗美容项目必须由主诊医师负责或在其指导下实施。

第二十条 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

第二十一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的从业人员要尊重就医者的隐私权,未经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就医者病情及病历资料。 第二十二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三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

3.美容师的基本常识

一、职业道德

职业守则:遵纪守法,敬业爱岗。礼貌待客,热忱服务。认真负责,团结协作。实事求是,诚实公平。努力学习,刻苦钻研。

二、基础知识

1、卫生常识: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器设备卫生、消毒。

2、相关生理常识:细胞一基本组织、头颈部骨骼和肌肉。

3、皮肤生理知识:皮肤的结构、皮肤的功能、皮肤的分类、常见皮肤传染病。

4、美学基本知识:素描、色彩。

5、化妆品的基本知识:化妆品的分类方法、化妆品的基本原料、化妆品的功效。

6、心理学基本常识:功能服务心理学、心理服务心理学。

7、礼仪常识:行为规范、语言、服饰、服务礼仪。

8、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岗位责任、卫生法、其他相关法规。

9、皮肤的常见类型:油性肌肤、干性肌肤、混合性肌肤、敏感性肌肤。

扩展资料:

1、姿势:

保持良好的姿势,有助于预防身体的许多不适症。正确的站姿:左脚打开45度→右脚跟对准左脚足背、以脚掌承受重量、收小腹、肩膀向后、抬头挺胸长期需站者,一脚稍微向前,较容易保持身体的平衡。

正确的坐姿:脚顺着膝盖、小腿与大腿成90度、以大腿承受全身的重量、上身保持挺直、下半背贴住椅背。

正确的操作姿势:站立时,脚呈弓箭步,放松肩膀,上半身挺直。坐姿操作时,如上述外,大小手臂成直角,放松肩膀,上半身挺直。

2、自身素质

时时刻刻注意用礼貌语言谈话技巧:主动打开话题;不要争论;少说多听;谈话不单调;不谈自己的私事;宁可谈理想,不要谈论人;应用简单易懂的言辞向顾客介绍美容知识;不背后论人长短;保持愉快的心情;不要使用俚语、粗话。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美容师 (专业美容人员)

4.美容院的规章制度都有哪些

第一节 员工招聘与录用 我们服务业最为重要的是服务态度、服务品质,一个美容院、发廊无论您拥有多么优秀的技能,多么豪华的装饰,若服务态度、品质跟不上,顾客也会选择放弃,直接影响店面收入。

为了预防此类事情的发生,在招聘录用员工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用工原则 年龄、自身素质、笑容,要有和蔼可亲之感,性格外向为佳,长相一般即可,注意观察应聘者是否热爱本行业,不要盲目招受不适合您事业发展的员工。

一些发廊、美容院有时在“人手不够”的因素下乱招人,这样就会产生“所用非人”形成了病急乱投医的效果,对您事业发展不利。 二、选择最佳时间最佳地点招聘员工 一般每年中高考结束后两个月是招聘员工的最佳时间,在很大一部分人即将投入到就业市场前,去学校选择一些优秀人才,给予完整技能、服务训练,在这种有计划、有目的培训之下,人才流失就不会存在了。

由于学生还未踏入社会,他们就象一张白纸,您画什么,那他就接受什么。其次在全国美容、美发职业培训学校挑选适合的人选也是一条道路。

最后,招聘老员工,从中挖掘人才,为我所用。 第二节 员工技能培训 发廊、美容院是以技能为主的服务,技能的好与坏会直接影响您的创收效果。

随着科技年代来临,流行的变化很大,信息传播极快,顾客需求随之而不断改变,经营者应把新信息、新技术及时传递到员工心中,把新技术及时教会他们。其实员工对这方面兴趣很大,因为对员工本人的现在、将来都很有用。

大家都会主动参加,还应及时选派优秀员工到先进地区学习(不定期)。在这行业中称之为“充电”。

二、微笑 微笑是世上最美丽、最受欢迎的语言。美容、美发业一个好的微笑会给顾客留下深刻印象。

是您服务成功的关键,更是您建立消费群体的有力武器。微笑的到位也意味着引导消费的成功。

一般培训是每天让员工站在镜子前练微笑5分钟,其次让员工相互对练微笑。经过半个月后,员工一定会露出满意的笑容,请员工记住:“我们不能控制自己的长相,但我们能控制自己的笑容”。

三、态度 员工的服务态度是服务中最为关键的一环。没有好的服务态度直接会导致顾客的流失,会让我们整体形象和素质在顾客心中产生不良影响。

有这样一句话:“我们不能改变天气,但我们能改变自己的心情”。心情因各种原因可能产生不愉快,那么在为顾客服务时,一定会流露给顾客。

也就是说员工的坏心情会直接通过服务转移到顾客身上,那样态度就谈不上热情、周到了。作为顾客是拿钱来消费,来享受的,一旦态度差:“顾客是我们的上帝”、“顾客至上”的服务原则体现在什么地方呢?因此要常教育员工不要把任何不愉快的心情带入发廊、美容院;不要把您的不愉快心情,强加于顾客、同事身上,给别人带来不愉快,要让员工明白热情、良好的态度是我们共同生存之本。

四、技能 态度是根的话,那技能即是本,二者缺一不可。技能好与坏也会直接影响业绩。

无论是美容还是美发中任何一项技能都极为重要。要让每位员工清楚知道他的技能服务环节和企业发展有着紧密关系和联系;要让员工知道,企业是多么需要他。

一般培训首先是集中起来统一手法、技巧进行正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其次是根据不同特点专门指定人进行有目的训练,再次是让员工了解,掌握更多的有关信息。把优秀员工送到更先进的地方去“充电”,让员工将掌握的新技术运用到顾客身上,为您产生效益,同时使员工自身得到了提升。

技能提高训练每月可进行理论、实践各考核一次,促使员工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技能。 五、接待技巧 六、沟通技巧 七、自信 。

八、真诚关心顾客 当顾客进入店内后,顾客变为客人,员工应象对待亲人一样对等顾客,把客人带进的物品提包、帽子、大衣等物安排到顾客能看见的地方,让他放心、给他安全感,应是特别注意的一些小节,在店前备一些公用伞,伞借他后,他会很快奉还,备一点针、线,解决顾客因裂线、掉扣产生的不便,这样员工就能很好为顾客解决尴尬,一定能在顾客心中留下深刻印象,从而给您带来更大的收益。 九、培训员工顾客至上“十不要” 1、不要认为有比你顾客还重要的人。

2、不要忽视顾客需求。 3、不要忘记未来。

4、不要害怕重新创业。 5、不要永远听信顾客。

6、不要认为“顾客至上”很容易做到。 7、不要忘了做到“顾客至上”需要时间。

8、不要给顾客出难题。 9、不要和顾客争执。

10、不要忘了顾客永远是对的。 十、培训员工“十点”工作原则 做事多一点 微笑多一点 脑筋活一点 嘴巴甜一点 效率高一点 说话轻一点 肚量大一点 仪表美一点 行动快一点 服务好一点 十一、八条服务标准 客人进门问声好 安排落座端饮料 轻声细语问需要 主动倾听沟通好 翻查资料供参考 产品特点详知道 引导服务最重要 下次服务还找我 十二、接待客人九大用语 (1)欢迎光临 (2)对不起 (3)请稍等 (4)让您久等了 (5)请这边来 (6)是、明白了 (7)实在不知说什么 (8)请原谅 (9)谢谢 十三、员工七大服务要求 (1)永远保持微笑 (2)明白、声音干脆、清楚、亲切 (3)动作忙而不乱、随机应变,应付突出事件。

5.美容院里有哪些常识

一、要有定编定岗定制度 不管美容院多大,制定员工编制和员工岗位责任制以及各种规章制度(如服务记录制度、产品销售提成制度、收款制度、等)都是非常重要和必须的。二、经营的几条原则:1、人情与产品销售理念相结合原则 美容院主要是靠美容师与顾客之间的感情联系来扩大经营范围的。客户转介绍法是美容院开拓新客户的最有效的方法。只要美容师跟顾客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后,顾客满意美容院的服务就会很自然地把美容院介绍给她身边的好友,这样无形中就给美容院带来了许多新客户。市场给人的感觉是无情的,生意归生意,而人情给人的感觉是温馨惬意的。如果把人情与市场相结合,做人情生意,那么生意会越做越好。顾客去美容院消费是为了享受服务,满足生理和心理上的需求,所以美容师要重视顾客、满足顾客的需求。顾客就是上帝。在满足了顾客的基础上,再去销售产品的话,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2、要有小美容院大作为的原则 美容院的大小并不是直接影响美容院业绩的最重要因素。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个小小的美容院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加入国际大市场,了解全球最先进的美容科技与市场动态。只要抓住了机遇,小美容院也可以站在科技的前沿,抢占高科技带来的巨大回报。只有美容院经营管理合理科学加上人才及最新市场信息,小美容院就可以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成就大事业。3、创新思想与冒险意识并存原则 经营美容院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如果管理得不好的话,美容院随时都有关门的可能;管理得好的话,美容院的业绩自然是突飞猛进的。风险越大,可回收的利润也就越高,风险与利润是成正比的。作为美容院的管理者要懂风险与利润并存的道理,要懂得如何避免风险,获得更高的利润。美容院的管理者还应该要比一般人更有创新精神。墨守成规、按部就班的人最终是会被社会淘汰的。对管理者来说,要具备创新精神去了解最新的美容科技、美容新产品,赶在同行的前面接受新事物,让它为你带来巨大的利润。三、基本的经营三要素:成本、销售、利润1、成本 包括美容院经营费用、美容用品成本、员工工资、其它额外开支等,其中经营费用包括固定开支(房租、贷款、员工工资、保险费、仪器折旧费等)与非固定开支(包括水、电、煤气费、税金、其它额外开支等)2、美容院的销售原则: (1)、广告宣传销售原则:广告要根据自己能力做,主要有宣传手册、宣传画、招牌广告、灯箱广告、报纸、广播、电视等,关键要在公众中树立品牌效应,让更多人知道你的美容定位。 (2)、美容厅内外促销原则:美容院为了提高知名度,常常在美容院门口或外面公众广场做些促销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向过往顾客免费讲解皮肤护理知识、免费测试皮肤、向客人推荐美容护肤品(有的可免费使用赠送品或材料)、当场示范演示、并发放服务优惠卡(包月、包半年、年等)。 (3)、定价原则:定价原则主要考虑如下几个因素,行业价格因素、消费者承受力因素、服务成本高低因素、基础成本(护肤用品、水、电等)因素、国家政策因素、美容院所处等因素。 (4)、美容产品的成本控制原则:产品成本控制包括控制产品存货量(尽量采用代销)、减少浪费和消耗、实行产品使用登记制度等。 (5)、成本核算原则:美容院的成本核算分两部分,一是直接用于顾客美容服务中的美容用品的核算,二是直接在美容院销给顾客的美容用品的核算。前者成本核算可直接计到服务项目中,一般要计算一下美容用品成本百分率M%(M%=当月或日美容用品成本/当月或日营业额X100%);后者售价则用公式:售价=进货价 格/1-加成率(加成率可根据美容院的档次、服务人员服务素质、产品档次以及行业价格因素来定出美容院自己的加成率)。

这个问题美容院里有哪些常识?,好难啊,辛辛苦苦回答了,给我个满意答案把

美容院的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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